huafen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戴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丽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608,630,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4,315,347.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已超过40%。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外部环境研判、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致股东 4 致股东 尊敬的绝味食品股东: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也极为不易的一年,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正在影响并将深度改变世界。在复杂环境和严峻挑战面前,绝味人不畏艰难、众志成城、艰苦奋战,依然交出了较为满意的答卷。 2020年,绝味食品门店净增长1445家,单店营收稳步恢复,美食生态伙伴企业也在疫情考验下顺利渡过难关;公司全年实现收入52.76亿元,同比增长2.01%;公司进入“2020年上市公司竞争力百强”企业、荣登“2020中国食品绿色信用指数TOP50”榜单、荣获2020中国上市公司“大消费产业最具成长上市公司”奖项、荣获证券时报“天马奖”主板最佳董事会奖等。公司在疫情期间,于2020年1月26日向武汉疫区捐款10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疫工作,成为第一批主动捐款的企业;并组织人力物力向武汉客厅方舱医院、洪山体育馆方舱医院、雷神山医院等各大医院及医护人员捐赠公司产品及抗疫物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携手助力共克时艰 。2020年公司在各方面取得了出色成绩。在此我们特别感谢最亲爱的用户、伙伴和同事们!展望2021年及更长远的未来,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后疫情时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大大加速了VUCA时代的来临。我们认为,祸福相依,危中藏机,最佳的应对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做好确定性的事情,从变化中发掘并坚守不变的商业本质:“以人为本”和“创新驱动”。 以人为本:用户是企业生存的根本,疫情让我们更加深刻的理解消费习惯变化和生活方式变迁对业务发展的影响,我们将深度洞察消费者行为趋势,加强会员数字化体系的建设,力求以更便捷、更新鲜、更高效的方式为目标用户提供安全美味的产品;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2020年公司升级了企业文化;且于2021年初推出了首期股权激励,希望未来能汇聚更多优秀人才,激励个体活力,共同创造价值,分享发展成果,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合作伙伴是企业的臂膀,我们感恩加盟商、供应商等合作伙伴长期的陪伴和共创,疫情期间我们加大了对加盟商的支持,加强了与供应商的协同,未来还将继续海纳百川,与合作伙伴共创事业,推进行业变革和提升。 创新驱动:随着用户人群的年轻化,传递到零售端呈现出新的特点,流量逐步去中心化、场景更为多元化、体验更重交互化,因此我们需要在产品研发、营销触达、交互体验、品牌沟通等方面进行创新,更贴近新一代用户的心智和需求;另一方面,我们在供应链端使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新技术已经初步取得成效,未来将会更加开放和坚定的拥抱技术创新,特别是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应用,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改善品质。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也是绝味创立以来发展壮大的基因,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在运营数字化、品牌年轻化、模式创新化、人才梯队化等方面进行更有力度的探索和更为前瞻的布局。 2021年我们定位为绝味的“管理年”,提出“守正笃实、久久为功”的经营方针,部署了“两外两内”的市场策略——基于消费者触达体验优化的品牌势能提升、推进加盟商一体化的升级及公司各层面管理能力的提升;继续围绕“深耕鸭脖主业、构建美食生态”的战略,重点在以下方面努力: 鸭脖主业将继续贯彻“深度覆盖,渠道精耕”,构筑渠道护城河;聚焦“门店运营,苦练内功”,提高顾客满意度;提升“供给效率,精益管理”,打造扎实供应链,在品质保证、品牌形象、产品创新、运营效率、供应链效率、经营质量等维度争取全面领先。 美食生态将充分基于在冷链配送网络、连锁渠道管控、组织人才建设等方面的核心能力,重点聚焦卤味核心赛道,通过投资孵化和资本整合等方式,以项目为中心、以服务为驱动、以结果为导向,与主业密切协作,形成支撑公司“内生+外延”、“产业×资本”的战略增长双引擎。 十六年前,我们从长沙市南门口的第一家门店出发,风雨彩虹路,青春追梦人,目前已经成为全体系数万产业相关人员、逾万终端店铺、服务亿万消费者的共同事业!如今,在绝味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开启之际,我们重温创业的初心,立志成为时间的朋友,专注企业长期的价值,坚定的投资自我、投资未来,实现“以特色美食丰富美好生活”的共同使命! 春归万物生,策马启征程。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卤制食品在中华饮食文明中源远流长,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稳定的消费基础。发展至今,与卤制食品相关的市场规模已超过3000亿元(根据《肉类工业》和《食品开发与研究》杂志2016年数据推演);基于消费场景越发多元化的趋势,卤制品消费逐渐从佐餐用途拓展至休闲零食、跨界融合场景等细分品类。 休闲卤味是休闲食品与卤制工艺相结合的享乐型食品,多元化的食用场景(闲暇、加班、逛街、出游、代餐等)和消费渠道(交通枢纽、便利店、菜场、超市、电商、直播等)使得休闲卤制品行业经久不衰。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2010-2019年我国休闲卤制品零售额从232.1亿元增长至1064.6亿元,CAGR达到18.44%。预计2020年休闲卤制品零售额将达到1235.1亿元。作为一个规模超千亿的赛道,休闲卤制品行业仍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趋势。 图1中国卤制品市场规模 图2 中国休闲卤制品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肉类工业》和《食品开发与研究》杂志 数据来源: Frost&Sullivan 对比其他成熟的休闲食品细分行业,休闲卤味赛道的品类集中度还有明显的提升空间。消费升级与供给侧改革将推动市场份额从作坊型向连锁型、非品牌向品牌企业逐步转移。根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20年我国卤味鸭脖门店总数超过10万家,TOP5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不足20%,因此不管是零售额还是店铺数,头部品牌未来仍有极大的成长空间。 (二)公司主要产品与业务概述 公司遵循“深耕鸭脖主业,构建美食生态”的战略方针,致力于打造一流特色美食平台,以特色美食丰富美好生活。多年以来,公司聚焦休闲卤制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在供应链网络、连锁渠道管控、信息化运营、品牌营销交互等方面持续投入和迭代,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综合信息系统及供应链整合体系为支持,以直营连锁为引导、加盟连锁为主体的标准化门店运营管理体系,成为国内现代化休闲卤制食品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公司采取“一个区域市场、一个生产基地、一条冷链配送链”的生产经营模式,业务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2017年开始探索海外市场,目前在新加坡市场已经初具规模,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和好评。加拿大、日本等市场也正在加紧筹备中。 (三)公司经营模式简介 1. 供应链管理运营 公司基于数字化体系,统一管理运营采购、研发、生产、仓储、配送及销售的供应链全过程环节。经过多年积淀,已经初步建立专业、系统的供应链管理运营体系,包括采购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食品安全与品质管理等部门,对供应链进行系统、有效的管理。 (1) 采购体系 公司建立了专业的采购部门,基于科学的价格监控预测体系,与生态伙伴企业协同采购原材料、销售辅料等。公司逐步建立了完整的原料采购体系,既能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又能保证所购原材料的品质,有效降低了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采购控制程序,制定了完备的采购内部控制体系。这些制度的执行保证了公司采购的物资质量稳定优良、价格合理透明、数量充足准确。 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公司与供应商建立战略供应关系,以统一采购为主、地方采购为辅的方式,统筹规划公司的采购计划并完成采购工作。统一采购指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优质供应商,集中原料资源,有利于对品质以及成本的管控和监控,及时满足生产需求;地方采购指在产品生产基地附近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这一方面满足了生产适合当地特色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降低了各项成本。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采购端的规模经济效应逐步显现。未来也将继续探索与生态伙伴企业的共同采购,以提升采购管理水准,实现上下游企业共赢发展。 (2) 产品研发体系 公司休闲卤制食品已涵盖了多种禽类、畜类、蔬菜、其它等,形成了以卤制鸭副产品等卤味为核心的丰富产品组合,并因时、因地开发差异化创新产品,满足消费者不同偏好的需求,为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通过多年产品开发技术的传承、改进和创新,公司已经形成了包括“招牌风味”、“黑鸭风味”、“酱鸭风味”、“五香风味”、“藤椒风味”等系列口味。 公司依托内部产品创新研发,并与外部院校及研究机构等专业伙伴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科研带动产品开发,不断完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组合、稳定经典口味、升级保鲜包装,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口味和效能,丰富美好生活。 (3) 生产体系 公司以主要目标市场为中心,前瞻性的在全国布局建设了21个工厂,业务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在新加坡、加拿大、日本等海外市场进行扩张,并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关键控制点制定了关键限值并严格监控。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每日在指定时间前,各加盟门店、直营门店向公司发送次日产品订单,SAP-ERP系统对收到的订单进行汇总,经审核后各生产基地再按接到的生产任务单安排生产。公司实行“当日下单、当日生产、当日配送,24小时内开始售卖”的生产模式,大大优化了产品的新鲜度,有效控制了产品品质,提升了生产效率。 (4) 仓储配送网络 公司通过上海绝配柔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实现高标准化的冷链服务体系,确保物流效率的提升和产品的美味安全。绝配柔性供应链依托先进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技术,对仓储配送的全环节进行管控,通过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完成“原材料-仓库”及“成品-门店”的全程冷链运输。 凭借科学的产能布局和专业的物流管控体系,公司供应链对市场的响应速度和服务品质更佳,物流效率更为高效,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更能得到系统保障。 (5) 食品安全与品质管控体系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将食品安全问题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从质量文化的底层逻辑提升全员食品安全意识,每个环节都编制详尽的基础操作标准。 公司营销条线构建SOP(I-Smart-Shop门店标准化运营系统)和CSC系统(ChainStoreCheck连锁门店巡检系统),并制定门店QSC( Quality-Service-Clean )标准,有效的构建了门店食品安全和品质管控体系,提升了门店全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保证各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的品质管控。 公司供应链条线已建立专业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对关键环节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多个企业标准。在采购环节对原材料、辅料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标准和程序;在生产环节对每道工序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标准,对关键控制点制定了限值,并明确了质量控制关键监测点和检测点;在产品配送环节实行“冷链生鲜,日配到店”,并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闭环管控;在销售环节建立了规范的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层级检核制度,完善了全流程的食品安全与品质管控体系。 2.市场销售体系 休闲卤味的主要目标消费群体为年轻人群,他们对消费便捷性和产品性价比更为看重,为此公司采用了“以直营连锁为引导、加盟连锁为主体”的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统一的运营体系,对直营门店和加盟连锁门店进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公司的连锁管理体系由管理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各营销型子公司构成。借助多年来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公司已构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销售管理体系,包括:销售计划统筹、加盟商一体化、营销经营分析与决策等相关组成部分;同时,公司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由市场研究、品牌管理、产品管理、媒介管理、新媒体策划与传播及全渠道推广等组成的市场策划体系;以及基于门店营运标准化系统建设、员工训练与团队能力复制、顾客关系维护、拓展规划与门店营建监理、市场层级检核与辅导等组成的营运管理体系。上述“三维一体”的管理体系,完整、有力地支持绝味销售网络的拓展与维护,构建良好持续的顾客关系,促进公司经营业务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在社区、学校、下沉市场等区域或场景,公司采取了加盟连锁模式,基于统一的闭环供应链和“三维一体”的管控运营体系,提供更便捷的销售和服务;在交通枢纽、核心商圈、城市综合体、旅游景点等高势能区域,公司以直营连锁模式为引导,通过更佳的门店形象、更优的服务体验、更好的产品组合、更新的模式探索,实现品牌传播和销售转化的双重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共开设了12399家门店(不含港澳台及海外市场),商圈覆盖更为全面,区域分布更为均衡,市场渗透更为深入;公司建立了由3000多位加盟商构成的四级加盟商委员会体系,整体的销售网络覆盖率、门店数量和管理水准居于市场领先地位。 3.数字化管理系统 公司是国内最早实行全方位信息化平台管理的休闲卤制食品企业之一。2009年开始通过引入SAP-ERP、OA、视频会议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知识管理、信息发布、移动通讯、文化传播、信息集成、行政办公六个平台的统一,期间门店升级至三代店;2015年公司开始推广第四代门店,同时开始推行SAP-BI系统、绝味会员系统;2016-2019年公司加速推动工厂自动化,与英格索兰、日本船井等专业机构一起,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管理效率。2019年6月,支持万店标准化运营的信息化系统CSC2.0上线运营,公司门店正式进入智能运营时代。2020年,公司生产制造端开始推行MES系统建设,开启绝味智能制造探索之路。 截止2020年末,公司累计数字化总投入2亿多元,已建成贯通供应链、营销、财务、人力资源及行政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日均数据增长20GB以上,积累会员数达到数千万。公司已经建立了初步的数字化运营和管控体系,应用先进的大数据、智能算法等技术,已实现供应链体系的全面管控及直通门店的销售及营销标准管控。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天津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263.72万元,用于新增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资产。 2. 报告期内,江苏年产30,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60.46万元,用于新增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资产。 3. 报告期内,武汉年产6,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增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资产。 4. 报告期内,山东阿齐30,000吨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397.18万元,用于新增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资产。 5. 报告期内,山东阿齐年产10,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920.27万元,用于新增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资产。 6. 报告期内,海南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25.85万元,用于新增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资产。 其中:境外资产143,181,905.4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2%。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冷链生鲜,日配到店”的供应链网络 根据销售网络建设的需要,以300-500公里为半径布局供应链,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21个生产基地(含2家在建)为中心的供应链网络,每个生产基地均能够很好的辐射到各区域市场,实现“当日订单,当日生产,当日配送,24小时内开始售卖”。日渐完善的生产布局在保障食品安全、优化物流配送体系和降低运输成本上起到了关键且积极的作用。 1. 自建生产基地,辐射全国网点 休闲卤制食品是一种即食性产品,新鲜、美味和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要素,同时及时的产品供应也会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以各生产型分子公司作为向全国销售网络配送产品的生产基地,以最优冷链配送距离作为辐射半径,构建了一个“紧靠销售网点、快捷生产供应、最大程度保鲜”的全方位供应链体系,构建了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门店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坚实的供应链基础保障。公司每开拓一个新的市场区域,均先建立相应的产品供应和物流配送体系,这些生产型子公司能够作为生产基地很好地辐射到各个区域市场,是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支持。 图3 绝味的全国生产网络 2. 搭建柔性供应链,实现县级城市日配到店 通过科学的厂房布局和规范的生产管理,实现了300-500公里半径内的每日新鲜配送,保证了产品“鲜、香、麻、辣”的最佳口感。 公司2018年成立了“上海绝配柔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专门的数字化体系,通过整合第三方冷链伙伴,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公司门店及部分伙伴企业提供冷链生鲜日配服务。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合作的冷链物流车车辆近2000台。 (二)“连锁加盟,众行致远”的加盟体系 公司构建了以“产品组合、单店模型、加盟体系”为核心要素的三维一体的连锁加盟管理机制,将共同目标、制度规范、行为准则等通过加盟商月刊、加盟商大会、自媒体、微课堂、标杆人物评选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宣导,与加盟商形成命运共同体关系,下沉管控职能,强化服务职能,让加盟商自动自发的维护品牌形象,持续自我成长,形成了加盟商健康发展的生态圈关系。 图4 公司加盟连锁渠道管控体系 “众行致远,美美与共”,公司创新性的设计和实施了加盟商委员会体系(以下简称“加委会”),提升加盟商的自治管理和商业发展能力,加委会是由绝味加盟商代表组成的自治管理机构,面向全体绝味加盟商服务。旨在通过加强公司与加盟商、加盟商与加盟商间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建立有效的厂商互动平台,推行绝味共同价值观和加盟商一体化建设,推动加盟商伙伴的生意发展。通过逐步探索,由二级体系发展为以全国总会、片区委、省级分委会及战区委为主的四级体系,同时赋予片区委一定自主决策权,加强了公司与加盟商,加盟商与加盟商之间的沟通、帮扶及巡店效率,提高了加盟商积极性及凝聚力。目前公司加盟商委员会拥有128个战区,3000余家加盟商。 图5 加盟商委员会体系结构图 (三)“始于美味,忠于信赖”的品牌沉淀 “绝味”以其口味独特、品种多样、贴近时尚而倍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迅速成为全国卤制休闲类食品的领军品牌。通过特许连锁经营这一新型模式的成功嫁接和运用,品牌快速向全国扩展。截止报告期末,“绝味”门店覆盖了全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383个地级市,443个县镇乡。公司自2017年起,开始拓展海外市场,让中国的美味传遍世界,这不仅是我们的期待,也是一份情怀。目前,公司在加拿大、新加坡、日本均已设有工厂。 公司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把顾客的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公司依托于专业系统的闭环供应链,基于大数据和智能算法等先进技术,确保产品品质和服务体验,确保每一份产品健康、安全、美味,给消费者带来舌尖上的美好体验,“用特色美食丰富美好生活”。 (四)“集采共仓,众擎易举”的规模优势 凭借历年的业务积累,公司已经建立起规模领先的卤味加工产业群,以300-500公里为半径构建了覆盖全国的供应链网络,已经初步在材料采购成本、生产配送效率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 公司与行业细分品类的头部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稳定长期的业务伙伴关系,借助公司多年构建和优化的信息系统和业务分析工具,能够较为准确的预估材料市场变化趋势,平抑上游价格波动影响,做到科学储备、规模生产、精确配货,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成本结构,有效平抑上游价格波动影响,持续提升公司业务的抗风险能力。 (五)“产融结合 构建生态”的第二、第三增长曲线 公司秉承“深耕鸭脖主业,构建美食生态”的战略方针,将供应链网络、连锁渠道管控、组织能力建设等核心能力对外开放,通过“产业投资+增值服务”的方式赋能伙伴,与企业共同成长,通过 “六共”协同(共享采购、共享仓储、共享产能、共同配送、共享销售体系、共享智力资源),致力成为“特色食品和轻餐饮的加速器”,实现共生、共创、共赢。 公司通过全资控股的深圳网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外部专业投资机构合作,重点围绕卤味、特色味型调味品、轻餐饮等与公司核心战略密切相关的产业赛道进行投资,探索布局公司未来的“第二、第三增长曲线”,最终实现“构建美食生态”的目标。 图6 深圳网聚的增值服务版块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新冠疫情的阴霾笼罩全球,对经济、餐饮类消费均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公司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初,聚焦防疫安全,积极复工复产;为稳定加盟体系及持续经营的需要,给予加盟商相应的扶持政策,并预判防疫的常态化,提出“练内功、蓄能量、待机会”的经营方针:营销条线启动“逆市开店”、供应链条线启动“降本增效”、综合支持条线通过信息化和人力资源体系持续为组织赋能。 随着疫情的逐渐稳定,整体经济形势稳步趋好,但市场环境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制定了“在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下做好确定性的事情”的指导方针,单店营收除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交通体外,其余渠道基本恢复。截止报告期末,中国大陆地区门店总数12,399家(不含港澳台及海外市场),全年净增长1445家。 (二)经营概览 1. 主营业务 (1) 逆市开店,加速开店 鉴于卤味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疫情带来了阶段性的行业洗牌机会,公司及时调整市场策略,根据各市场的实际情况,全力支持优秀加盟商逆市开店,适当加快开店节奏,报告期内门店净增长达到1445家。 (2) 渠道精耕,优化单店 营销条线根据公司既定的“渠道精耕”的经营策略,实行区域、场景的差别化营销策略,通过品牌年轻化、运营数字化、营销精准化,优化渠道模型,全要素提升单店营收和盈利能力。至报告期末,除部分交通枢纽体和大型综合体外,其它渠道门店单店营收已经基本恢复。 (3) 减费增效,提升毛利 公司供应链条线通过计划管理、统筹部署等手段,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在采购、生产、仓储、物流等环节通过精益管理提升结构效率。 (4) 统筹管理,赋能一线 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和人力资源体系为供应链的统筹部署及营销统一管控提供了综合支持保障。报告期内,综合支持条线紧贴“练内功”的经营方针,管理学院建立了多层级培训体系;公司ERP-SAP系统获得了公安部核准颁发的“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国家对非银行机构的最高认证);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升级,系统提升公司人才储备和协作效率,为未来持续增长积累动能。 2. 产业投资 公司的投资策略始终围绕“深耕鸭脖主业、构建美食生态”的战略方针进行,专注于通过开放核心能力在卤味赛道率先完成企业战略布局,一方面采用直接投资的形式布局休闲卤味领域的核心标的,另一方面通过与国内顶尖的产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共同投资卤味和食品行业的优秀项目,帮助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优质公司实现业绩增长、盘活资金效率、应对经营风险、最终实现产业升级。 绝味鸭脖主业一直采取“冷链生鲜,日配到店”的鲜货现售模式,在线上的休闲卤味销售(包装类食品)则由投资布局的其他品牌完成。公司2020年最新并表的武汉零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线上休闲卤味(主要是鸭副产品)销售的企业。公司基于武汉零点在产品、品牌和线上营销的较佳优势,希望通过发挥本公司自身在采购、生产、仓储等供应链层面的协同能力,从战略、组织、人才、资源等方面给予武汉零点赋能,未来定位为公司在休闲卤味产品线上销售的重点品牌,以期实现差异化定位及产品序列的补充。该项投资充分体现公司的投资理念,即“专注卤味赛道,做时间的朋友,与被投企业共同成长”。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影响,聚焦主营业务,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2.76亿元,同比增长2.01%,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亿元,同比下降12.46%。扣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的影响,主营业务利润保持正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59%,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53%,毛利率同比减少了0.61个百分点,主要源于本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1.5亿元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由于公司的收入和资产主要与休闲卤制食品相关,休闲卤制食品中不同系列产品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故无须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KG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122.9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1,977.8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的异常变动主要由于联营企业受疫情冲击,导致其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随着疫情缓解,多数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逐渐恢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食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围绕“深耕鸭脖主业、构建美食生态”的核心战略,持续优化投资组合,重点布局卤味赛道、特色味型调味品、轻餐饮及行业基础设施等战略协同性较佳的赛道,以增值服务为产业投资特色,协助被投企业更好迎接后疫情时代的宏观经济和行业变化,加强公司在卤味供应链及连锁渠道开发和管控方面的控制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产业升级及核心能力输出做好准备。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卤味食品的发展史历经千余年,至今卤味食品市场已经超越千亿规模,并仍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数据,2010-2019年我国休闲卤制品零售额从232.1亿元增长至1064.6亿元,CAGR达到18.44%。预计2020年休闲卤制品零售额将达到1235.1亿元,同比增长16.02%,未来随着城镇化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行业规模有望继续实现稳步增长。 传统的以作坊为主的生产、销售模式导致行业集中度低,目前行业CR5市场占有率不足20%,格局依旧较为分散,对比其他成熟的休闲食品细分行业具备明显提升空间。疫情爆发后行业洗牌和整合速度加快,为头部品牌扩张带来机会,预计未来消费升级和供给侧改革将进一步推动市场份额从作坊型向连锁型、非品牌向品牌企业转移,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致力打造一流的美食平台”的愿景,坚持“用特色美食丰富美好生活”的使命,在公司现有产品领域优势地位的基础上,基于行业未来的良好发展前景,进一步巩固鸭脖连锁行业的领先地位,聚焦门店品质,重点发力国内市场,维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整合国内优秀的餐饮和食品连锁企业,分享食品餐饮消费升级红利,为公司未来利润成长储蓄强大的动能,借此布局建立美食生态圈。 “民以食为天”。公司坚信,中国的食品餐饮行业是一个十多万亿级别的市场,是消费“内循环”的重点赛道;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食品餐饮支出的总量和质量仍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将继续重点布局卤味赛道,凭借多年积累的核心能力和规模优势,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在行业竞争中扩大领先优势;未来在主营业务赛道实现全面领先后,通过“产业×资本”的方式,秉承“特色美食和轻餐饮的加速器”的定位,分阶段、有步骤的拓展业务边界,赋能被投资企业,实现共创共赢。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初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为:以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分别实现25%、50%、80%的增长。为达到以上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策略如下: 1. 品牌年轻化与用户交互体验提升 公司的主要目标用户群体是喜欢热爱美食的年轻人,随着Z世代(在1995-2009年间出生的人)逐步成为消费市场主力,消费理念、习惯和方式开始发生新的变化:产品购买不单单是一种商品消费行为,更兼具社交、娱乐以及身份认同属性。针对新的消费模式和习惯,公司将与时俱进,重点在品牌年轻化和用户交互体验创新方面发力,深化用户洞察,更新品牌内涵,梳理组织架构,从产品研发到销售环节进行一系列变革,强化与消费者的情感链接,增加数字化渗透,为客户提供更有趣、更互动、更具个性的产品和体验。 2. 适当加快扩张节奏,重点提升门店营收 鉴于目前行业集中度还较低,疫情加速了行业整合,公司将继续推进“深度覆盖,渠道精耕”的营销策略,一方面适当加快门店扩张节奏,实现区域、场景的全面领先,另一方面将重点赋能合作伙伴,持续提升单店营收。未来一年将继续升级营运管理体系、优化营运组织建设、加强门店销售管理,推动加盟商一体化、异业联盟及地域产品差异化,并丰富营销手段,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竞争优势。 3. 供应链管理精细化,扩大规模效应转化 公司未来将重点提升“供给效率,精益管理”,打造更高效的供应链。基于供应链计划管理提升供应链效率,通过信息化系统管控,加之产能升级,实现柔性供应、管理升级,保持供应链领域的领先地位。通过新增产能及供应链效率提升,以供应链的功能化、模块化、业务化为美食生态赋能。 4. 深化组织变革,打造可持续成长的保障体系 公司将持续深化组织变革,推进管理总部由服务型组织转变为战略性赋能型组织,提升战略引领作用;夯实片区管理模式,强化片区管理,快速提升片区协同效率和决策能力;大力推动人才梯队建设,全覆盖人才供应链及激发基层一线活力,提升总体专业能力,打造畅通有序的职业发展通道。 5. 美食生态圈打造 随着公司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特色美食赛道,已经布局一批优质的投资组合,通过对投资组合的不断优化,公司将协调、推进、重塑相关组合的协同效应,利用公司多年经营积累下来的核心竞争力,服务被投企业,通过品牌矩阵的构建,为中国食品产业的升级贡献力量,开放企业核心能力赋能产业品牌发展,借各产业品牌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核心能力,实现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效率优化,帮助被投企业实现资本和运营方向上的同步提升。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市场风险 1) 宏观经济波动 疫情深刻改变了行业的发展轨迹及社会的消费属性,伴随而来的是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及外部压力的加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甚至国际资本流动对行业内的所有公司都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若未来行业及经济政策发生巨大变化,将极大考验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 2) 市场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休闲卤制品行业尚处于开放竞争阶段,暂无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能做到行业垄断,近年来,不断有跨行业、跨领域的新进入者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新零售、O2O、大数据营销等概念深刻的改变了行业的竞争格局,面对挑战,公司从企业文化到管理架构进行了一系列变革,试图跟上不断变化的市场及消费升级趋势,并从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售后等各个方面持续革新,以稳定市场份额,突破管理边界。 3) 新业务形态的冲击 新的消费趋势、盈利模式和科技手段随时可能改变食品行业的竞争格局,作为传统的零售企业,公司时刻面对“看不见的对手”。在努力稳定传统业务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新的业务形态对传统业态的冲击。“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公司在持续改进传统主营业务经营方针和盈利模式的同时,也在持续探索“同心圆”式的发展战略,以在休闲卤制品行业积累的管理和运营经验,极其谨慎的拓展业务领域,应对可能的潜在竞争者。 2. 成本变动风险 疫情以来,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进一步加大,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销售数据,应用信息系统及大数据分析等手段较好的控制了原材料价格,将毛利率维持在平稳水平。但我们尚无法完全预知后疫情时代饲料、人工、屠宰、运输等行业底层元素的成本变化,因此,公司一方面将加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力争与原料供应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优化囤货管理机制,适度加大囤货量,以稳定主营业务成本,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 3. 政策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食品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政策管控愈加严格,偶发的行业食品安全事件有可能影响整个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假设。对此,公司率先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并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但是环保标准要求与日俱增,行业监管和企业责任都要求我们继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应对挑战。公司作为生产卤味即食产品的龙头企业,始终将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并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的企业责任,做到对涉及相关威胁的经营事项一票否决,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做到为客户健康负责。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备注1: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戴文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备注2: 公司股东上海慧功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成广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福博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备注3: 公司股东江西木森工贸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备注4: 戴文军、陈更、赵雄刚、张高飞、崔尧、彭浩、彭刚毅、彭才刚、刘全胜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对于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会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备注5: 控股股东上海聚成、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戴文军、陈更、赵雄刚、监事张高飞、崔尧、彭浩和高级管理人员彭刚毅、彭才刚、刘全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此项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收盘价作相应调整。 备注6: 控股股东上海聚成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企业未投资与绝味食品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其他企业(休闲卤制食品);2、本企业在持有绝味食品5%以上股份期间,将不会从事与绝味食品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休闲卤制食品),不会控股或控制与绝味食品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休闲卤制食品)的其他企业;3、本企业不会利用绝味食品的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有损于绝味食品利益的行为;4、本企业保证将赔偿绝味食品因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备注7: 实际控制人戴文军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确认及保证目前与绝味食品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绝味食品经营范围所含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以避免与绝味食品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投资与绝味食品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3、保证将不利用对绝味食品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或可能损害绝味食品及绝味食品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绝味食品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绝味食品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4、保证将赔偿绝味食品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疫情期间,于2020年1月26日向武汉疫区捐款10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疫工作,成为第一批主动捐款的企业;并组织人力物力捐赠公司产品及抗疫物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携手助力共克时艰 。公司高管被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形成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方面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未发生关联交易,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科学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以及监督制衡作用,对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5、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公司信息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认真对待股东与投资者的采访、咨询。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路演、上证E互动交流、电话、邮箱等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绝味食品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绝味食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1]17号 四、其他信息 绝味食品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绝味食品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绝味食品、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绝味食品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绝味食品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绝味食品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绝味食品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丽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戴文军、陈更、李启朋、罗鲲、叶伟和张高飞6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取得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3010000008762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在2008年12月首次出资1,000.00万元,并在2009年8月第二次出资1,000.00万元,2009年11月第三次出资1,000.00万元,三次出资后,注册资本已经全额缴足。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由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汇功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成广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福博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立、陈曦、张家怡、胡创新、王征、高云贤、刘春生、朱雪芬、鄢维斌、江伟强、李良勇、郑淼冰、于剑鸣、夏光成、邢会原、成洪生、卢艳红、李云锁、张刚强、闫永波、郭丽、毛蕾、唐颖、关继峰、乔志城、陈小林、彭军卫、郭伟文、刘兰芝、刘铁等34名股东于2011年3月3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由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金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晟果财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汇通富复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1年3月9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011年3月自然人股东戴文军、陈更、李启朋、罗鲲、叶伟和张高飞6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3.68%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母公司。 根据公司2013年2月2日通过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以2012年12月31日结存的资本公积转增,转增基准日期为2013年2月2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3月20日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0万元,以2013年12月31日结存的资本公积转增,转增基准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根据公司2014年5月27日通过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016年公司三证合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3010068282775XE。 2017年3月13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及上市决议,以及2017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2号文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1,000.00万元,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7757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5月6日,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400.00万元。 2019年3月11日,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0亿元,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9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约定,自2019年9月16日起可转公司债券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经公司2019年11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债券以2019年11月21日为赎回登记日,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公司累计987,344,000元可转换债券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数量为34,630,695股,增加股本34,630,695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8,630,695元。 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608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608室。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食品、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仓储服务;商品配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公司最终控制人 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戴文军。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出。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1年4月15日。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经营期限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58年12月16日。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无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对境外经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 本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五、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含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销售原材料以及销售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4、期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5、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计价;(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需支出计价;(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4)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相关会计准则确定的方法计价。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 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 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 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资本化率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一项专门借款的,该专门借款的利率即为资本化率。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本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是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取得时按成本计价,年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计入损益,摊销方法以反映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通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如与同行业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用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1). 公司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如下因素: (2).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3).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4).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5).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6). 为维护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 出的能力; (7).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 (8). 与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截至期末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本公司根据上述划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标准,归集相应阶段的支出。内部研究开发费用,于发生时先在“研发支出”项目中归集,期末将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发生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转入“无形资产”项目中: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服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项目判断是否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损失,记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该项资产处置之前不予转回。 当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认定资产组时,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考虑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但认定的资产组不得大于公司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账面价值包括商誉的分摊额的,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 预计的下跌; (2).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 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 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内退福利,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且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已经过批准,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2)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和承诺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 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系鸭副食品的批发零售收入、加盟商管理的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a.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c.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a) 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f)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1)加盟商批发零售收入 绝味食品为批发零售行业,绝味食品将产品配送至各门店内,门店相关负责人员验收并留存产品交货单,若加盟商对货物有异议可于第二日上午提出异议,若无异议则视为确认收货。货物发出且第二日投诉时间过后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加盟费管理费收入 a) 加盟费 企业向加盟商授予特许经营许可,并约定按客户使用行为实际发生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b) 管理费 管理费合同中能够合理预期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特许权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影响;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公司管理费收入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管理费在合同约定的时段内予以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推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本公司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将所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将所存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有租金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承租人)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的价值。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将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本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上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所得税 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适用之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昆明阿趣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国家税务局认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从2013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确认文号为云发改办西部确认书[2014]041号、《昆明阿趣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备案申请表》。 子公司贵州阿乐经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惠水县国家税务局认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从2013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确认文号为黔国税函[2012]82号、黔经信产业函[2014]2号和《贵州阿乐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确认(备案)表》。 子公司现代农业销售的自产鸭副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税法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企业所得税备案、确认文件为《保康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保国税通[2012]01002号)、《保康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保国税通[2014]0010号)、《保康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保国税通[2015]0083号)。 子公司广西阿高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三条,经柳州县国家税务局下发柳江县国通(2015)354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从2015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内蒙阿蒙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经包头市青山区国家税务局下发青国税通(2016)2061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从2016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甘肃阿甘经甘肃省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认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从2017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确认文件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7)年度》。 子公司四川阿宁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18年起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仙桃精武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42002962。自2019年起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子公司香港绝味轩所得税税率为16.5%。 子公司(SINGAPORE) PTE.LTD.、(SINGAPORE) MARKETING所得税税率为17%。 子公司(CANADA) LTD.所得税税率为26%。 子公司JAPAN CO., LTD.所得税税率为23.2%。 下属分子公司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上述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其它子公司均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 (二)增值税 公司批发零售商品销售的增值税率为13%。 子公司现代农业销售鸭副产品税率为9%,销售鸭苗和饲料免征增值税,公司加盟费和管理费收入增值税率为6%。 子公司长沙绝味轩培训服务按照6%征收增值税,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子公司(SINGAPORE) PTE.LTD.、(SINGAPORE) MARKETING税率为7%。 子公司(CANADA) LTD.最高税率为12%。 子公司JAPAN CO., LTD.税率为10%。 子公司绝配供应链运输费增值税率为9%,仓储费收入增值税率为6%,GPS租赁增值税率为13%。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进项税可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3%,进项税不抵扣,季度应纳税销售额小于30万的免征增值税),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注2:根据《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上海阿妙按应纳流转税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广西阿高、福清阿胜、成都绝味轩、四川阿宁、湛江阿翔、盘山阿妙、江西阿南、河南阿杰、昆明阿趣、广东阿达、现代农业和贵州阿乐按应纳流转税的5%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除上所述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应纳流转税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武汉阿楚、武汉营销的地方教育附加自2016年5月1日起由2%调整为1.5%; 除上所述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应纳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2%计缴地方教育附加。 (五)房产税 公司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房产税。子公司武汉阿楚、江西阿南、内蒙阿蒙、盘山阿妙、广西阿高2020年部分月度享受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六)其他税项 按税法规定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其他减少35,096,052.03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对联营公司武汉零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本期从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减少权益法核算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所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1)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其他减少为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2013年3月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妙收购上海金山立丰食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阿康食品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形成,股权收购日上海金山立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732,687.45元,与收购成本8,376,963.40元的差异644,275.95元,确认为商誉。商誉减值测试是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来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经上述减值测试,公司已于2013年年底计提商誉减值损失644,275.95元; 2020年11月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阿妙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上海阿康食品有限公司,此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控制下吸收合并不产生新商誉,原非同一控制下确认的商誉从上海阿妙与上海阿康合并层面按照账面价值0.00元转入上海阿妙的商誉。 2. 2020年9月本公司子公司深圳网聚对其联营公司武汉零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对其形成控股。股权收购日武汉零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1,353,046.76元,与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控股收购支付成本之和37,034,482.63元,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771,219.61元影响后的差异16,452,655.48元确认为商誉。 商誉减值测试是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来作为可收回金额。武汉零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商誉与资产组的合计金额,公司溢价收购武汉零点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情况,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452,655.48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保证借款300.00万元系子公司仙桃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81300019-2020年(仙桃)字00238号),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该笔借款由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编号:0181300019-2020 年仙桃(保)字0004号) 注2:保证+质押+抵押借款2,950.00万元系子公司武汉零点于2020年8月18日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借款金额为2,9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该笔借款的担保方式为:①武汉零点提供抵押担保,将其部分房产、设备抵押(抵押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1、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2);②苏德涛提供抵押担保,将其房产抵押(抵押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3、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4);③苏德涛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对武汉零点38.5%股权出质(质押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5);④苏德涛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6);⑤仙桃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7);⑥武汉达能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8);⑦武汉老巷口精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09);⑧武汉市江夏金口八一渔业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_1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陈水清股权原被司法冻结,解冻后陆续支付的待付款项。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2) 专项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28,552,500.55元,其中因联营公司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投资方增资导致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下降,但享有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增加28,552,500.55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 整: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本期将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重分类到“营业成本”列报。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损失以“-”表示。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损失以“-”表示。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损失以“-”表示。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019号评估报告确定公允价值。上述合并不涉及或有对价。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无 其他说明: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武汉零点购买日公允价值的递延所得税负债771,219.61元为此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无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 其他说明:企业合并中不涉及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子公司深圳网聚2020年对武汉零点进行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38.38%,为武汉零点第一大股东。协议约定,武汉零点董事会成员由5人组成,深圳网聚有权提名3名董事。 仙桃精武为武汉零点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深圳网聚通过对武汉零点进行增资拥有其控制权,间接对其全资子公司仙桃精武拥有控制权。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已按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贷款与应收款项,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负债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负债,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短期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0年12月31日 (2)2020年1月1日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0年12月31日 (2)2020年1月1日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的应收款项,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100%; (2)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回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违约损失率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回款为基础且考虑业绩增长因素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4)前瞻性信息是指,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 应收账款和七、8 其他应收款中。 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在国内A股上市的部分商业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形成于机场店、高铁店以及电子商务公司,由于款项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T+N工作日后到达公司账户,该时间差形成了应收账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跟踪收款制度,以确保应收账款不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如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之“5 应收账款”所述,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39,505,712.77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达99.96%,根据(2021)湘01破12号债权申报(长沙颜家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公告,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已裁定受理长沙颜家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长沙颜家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对外公告破产,本公司本期对其进行了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公司制订了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合理地计提了减值准备。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等。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上述押金的收付进行严格的规定。上述内控制度,为防范其他应收款不发生坏账风险提供了合理保证,本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谨慎地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另根据报告期内押金回收等历史信息,不存在大额坏账情况。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应收款不存在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对外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被投资单位均持续稳定经营。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存在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等进行了规定,通过上述现金流出预测,结合预期现金流入的情况,以考虑是否使用开户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以确保公司维护充裕的现金储备,以规避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以满足长短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接上表: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5,38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均为固定利率借款,故本公司金融负债不存在市场利率变动的重大风险。 2、外汇风险 本公司目前原材料供应为国内市场,产品最终消费群体主要为国内市场,国外市场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影响不大。 (五)资本管理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公司本期与上期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调整后资本加净负债的比率。净负债包括金融负债减去金融资产。资本包括所有者权益减去其他综合收益,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对外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引入的外部其他投资者的价值来计算本公司持有其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持有本公司34.79%的股权,上海慧功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成广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福博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母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为上市公司股权分散,故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公司母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戴文军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为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18年7月,戴文军与长沙银行科技支行签订35202018072430730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2018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24日在长沙银行科技支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最高保证金额为50,000.00万元,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该行的借款余额为零。 注2:2019年7月,戴文军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该行的编号为HTZ430794700LDZI201900003《人民币流动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合同借款余额为零。 注3:2020年8月18日,武汉零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T0114903010220200819001)。苏德涛、武汉老巷口精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8日期间与武汉零点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95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零点在该行借款余额为2,95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应收款-北京快行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江西阿南物流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接受劳务时收取的押金,属于经营性往来。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608,630,6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4,315,347.50元,上述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性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 1,374,193,761.04 / 83.40 73,374,408.12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戴文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