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 |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109 |
2,000 |
2020年4月3日-2020年10月20日,200天 |
已经公司2019年3月22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慧盈人民币单位机构性存款产品20232377 |
5,000 |
2020年6月18日-2020年9月16日,90天 |
上海国泰君安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 |
2020年6月4日起,每个工作日可赎回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 市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 |
2020年6月16日-2020年12月21日,188天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3,000 |
2020年6月19日-2020年12月21日,185天 |
合计 |
22,000 |
\ |
\ |
一、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2020年1月3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的公告》(临2020-002)。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到期赎回,收到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4.30万元。
(二)2019年12月1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部分理财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9-033)。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到期收回,收到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受到理财收益95.55万元。
(三)2019年12月1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部分理财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9-033)。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到期收回,收到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00.27万元。
(四)2019年12月1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部分理财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9-034)。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到期收回,收到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14.22万元。
(五)2020年6月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上海国泰君安证券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赎回,收到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25万元。
本期赎回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资金来源 |
产品名称 |
委托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万元)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 |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
1,500 |
2019年1月3日 |
2020年4月1日 |
3.91% |
14.30 |
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5,000 |
2019年12月12日 |
2020年6月15日 |
3.75% |
95.55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 |
共赢利率结构3093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5,000 |
2019年12月12日 |
2020年6月12日 |
4.00% |
100.27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自有资金 |
利多多公司19JG353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6,000 |
2019年12月18日 |
2020年6月15日 |
3.85% |
114.22 |
5 |
上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 |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 |
2020年6月4日 |
2020年6月15日 |
2.07% |
1.25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宁波 |
银行理财产品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 品20231109 |
2,000 |
1.82%-3.92% |
19.95-42.96 |
2020年4月3日-2020年10月20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慧盈人民 |
5,000 |
1.54%-3.67% |
18.99-45.25 |
2020年 |
保本 |
无 |
分行 |
|
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 品20232377 |
|
|
|
6月18日-2020年9月16日 |
浮动收益型 |
|
上海 国泰 君安 证券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00 |
净值型 |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
2020年6月4日起,每个工作日均可赎回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10,000 |
1.82%-3.85% |
93.74-198.30 |
2020年6月16日-2020年12月21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宁波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银行理财 |
结构性存款 |
3,000 |
1.00% 或3.60% |
15.21或54.74 |
2020年6月19日-2020年12月21日 |
保本浮动型 |
无 |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二)资产管理部根据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资产管理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华夏银行宁波分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
慧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购买本金 |
2,000万元人民币 |
期限 |
200天 |
起息日 |
2020年4月3日 |
到期日 |
2020年10月20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82%-3.92% |
投资对象 |
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沪深300指数挂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92%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87%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87%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82% 障碍价格=期初价格*120% |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
本金及收益支付 |
本产品到期后,华夏银行将于到期日当日的22:30-24:00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如本产品因故提前到期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
协议签署日 |
2020年4月2日 |
2、上海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购买本金 |
2,000万元人民币 |
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起息日 |
2020年6月4日 |
到期日 |
每个工作日均可赎回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净值型 |
投资目标 |
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在此基础上追求适度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将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剩余期限不超过3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高信用等级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企业短期融资券、金融机构次级债券、金融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证监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远期,新股(包括IPO询价新股、网上申购新股和市值配售新股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分离交易可转债(均仅限一级市场),同业存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
集合计划账户管理 |
管理人和托管人对集合计划单独设置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本集合计划资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集合计划资产与其自有资产、集合计划资产与其他客户资产、不同集合计划的资产相互独立。 |
管理费 |
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H=E*0.33%/当年实际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最早的两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顺延。 |
收益分配方式 |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以份额(红利再投资)的形式进行,每日计提,每月支付。 |
协议签署日 |
2020年6月3日 |
3、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
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购买本金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期限 |
188天 |
起息日 |
2020年6月16日 |
到期日 |
2020年12月21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82%-3.85% |
本金担保 |
100% |
收益计算方式 |
本金*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
乙方支付甲方浮动 收益率 |
1、3.85%*n1/N,n1=若参考汇率在观察期内位于参考区间之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 2、1.82%*n2/N,n2=若参考汇率在观察期内位于参考区间之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 N=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总天数 |
收益支付频率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协议签署日 |
2020年6月15日 |
4、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
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型 |
购买本金 |
3,000万元人民币 |
期限 |
185天 |
起息日 |
2020年6月19日 |
到期日 |
2020年12月21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00%或3.60% |
投资方向以及范围 |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
本金及收益兑付 |
1、本金支付:产品到期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在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并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
协议签署日 |
2020年6月17日 |
5、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
慧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购买本金 |
5,000万元人民币 |
期限 |
90天 |
起息日 |
2020年6月18日 |
到期日 |
2020年9月16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54%-3.67% |
投资对象 |
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黄金期货价格挂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67%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57%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3.57%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障碍价格=期初价格*120% |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
本金及收益支付 |
本产品到期后,华夏银行将于到期日当日的22:30-24:00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如本产品因故提前到期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
协议签署日 |
2020年6月17日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及券商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华夏银行、国泰君安、建设银行、宁波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7,882.45 |
119,503.10 |
负债总额 |
73,319.75 |
69,811.07 |
净资产 |
64,562.70 |
49,692.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8.89 |
-934.10 |
(二)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国泰君安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2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及领导经营班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肆亿元以内(含本数)滚动使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含本数)。购买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银行、券商、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80,300 |
50,300 |
836.09 |
30,000 |
2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 |
4,000 |
11.74 |
0 |
净利润(%)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总理财额度(万元) |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