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3 公司简称:易见股份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致公司全体股东的信 尊敬的易见股份全体股东: 经过数月努力,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始终尊重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但由于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一系列复杂问题,2020年年报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对此,董事会成员向公司全体股东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由于公司部分保理业务发生逾期,引起管理层和董事会注意,公司组织自身力量和中介机构对逾期保理等资产及主要客户进行核查,并以现场催收方式要求客户对债务进行确认和清偿。尽管全力推进,但仍未能在有限时间内对相关业务商业实质、资产可回收性、关联方认定、减值计提判断等重大事项形成结论,致使未能在2021年4月30日披露2020年年报。 4月30日之后,公司继续围绕上述重点事项开展工作,争取早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定期报告。但与此同时,公司大量保理资产陆续逾期、预付款未能按期交货,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核查过程中,公司发现大部分客户不具还款能力,企业状况与业务规模不符,且部分客户可能与公司特定股东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同时,公司股东九天控股来函,在函件中其主动承认截至2021年6月20日对公司形成了42.5亿元资金占用,并承诺在2023年6月30日前逐步清偿完毕。基于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资金占用方信用等情况,出于会计谨慎性考虑,公司对逾期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以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导致公司2020年发生大额亏损且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给公司的流动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会计师向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也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可能存在退市风险。董事会充分意识到公司面临的各项风险,以及在此情况下全体股东可能发生的损失。董事会将带领管理团队,坚定不移地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千方百计化解风险、挽回损失,让公司走向正轨,努力不辜负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一方面,董事会将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保持良好沟通,在流动性、可持续经营等方面积极寻求支持。同时,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摸清问题、认定责任,为后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催收逾期债权,指导公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主要股东给予支持,积极化解公司后续金融负债到期兑付的风险;协调并督促九天控股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早归还占用资金及占用费,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优化资产配置和业务布局,做大做优供应链业务、加大对技术业务的支持力度,加速场景应用落地,培育新的利润来源点,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步伐。 毫无疑问,易见股份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作为对全体股东负有受托义务的董事会成员,我们会带领管理团队,不畏困难、主动作为、恪尽职守、抢抓机遇、发愤图强,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重要提示 一、 独立董事王建新对有关年度报告的审议事项投“弃权”,并表示:根据目前获取的资料,无 法保证对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除上述董事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 公司负责人杨复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超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对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具体请详见本节“十、重大风险提示 3、关联资金占用风险”的相关内容。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中证调查字2021030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且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诉讼的风险。 2、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 (1)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2020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13.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关联资金占用风险 报告披露日前,公司收到前控股股东九天控股来函。九天控股来函中自查确认,截止2021年6月20日,通过公司的四家客户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构成资金占用共计42.53亿元(未含资产资金利息),其中2020年末资金占用金额为41.56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新增占用0.97亿元。函件中九天控股未对4家客户的关系、占用时点、占用路径等关键信息进行说明,公司暂时无法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判断与该4家客户的业务往来是否为关联交易产生。公司面临关联资金占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风险。 4、资金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应收款项按期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未按期收回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动性造成了影响。 5、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和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2020年度内发生大额亏损,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6、诉讼风险 公司受债务逾期、合同纠纷等事项的影响以及拟通过法律手段催收逾期应收款项,存在诉讼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不利于公司的判决生效,有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金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风险排查发现部分保理业务存在商业实质存疑的风险。根据近期来公司对保理业务部分客户背景及对应利息收入回款的核查情况,报告期内部分保理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20 年第四季度对报告期内前三季度已确认的部分保理业务收入进行了相应冲回。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以及数字科技服务: (一)供应链管理 公司通过下属滇中供应链、贵州供应链、贵州易泓供应链、融链国际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业务模式为基于区域及产业内具有较强支付能力及信用的核心企业,为其供应链上下游提供供应链管理及服务,包括自营采购、以销定采等业务,公司作为贸易方参与交易,并取得贸易价差。 (二)商业保理 公司通过下属滇中保理和霍尔果斯保理提供商业保理服务。业务模式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收取保理利息和保理服务费。 (三)数字科技服务 公司数字科技板块以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统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传统产业转型。 公司利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资产数字化基础设施与管理平台,自主研发了: 1、“可信数据池-4.0”产品和“易见区块-4.0”平台,助力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底层贸易资产数字化; 2、“数字化可信仓库”和“货信云”平台,利用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仓储物流货物与数字凭证的一一绑定,支持实物资产数字化、动产监管等服务; 3、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以及行业应用场景,研发了“数耘”农业产业数字化平台,以工业互联网架构,促进茶叶、橡胶、工业大麻等云南高原特色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专业化人才队伍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已逐步构建起一支背景多元化、专业技能较强的团队,聚集了一批来自产业、科技、金融、管理等领域的跨界融合型人才,将技术和业务场景的需求相结合,实现产业和技术的融合创新,为业务推进和产品优化提供保障,为客户提供业务解决方案。随着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深入,公司将不断充实队伍力量,使核心团队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源泉。 (二)核心技术体系完善 公司不断推动传统资产数字化与产业场景融合创新,提供资产数字化解决方案。2019年至2020年末,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完成专利申请共4项,其中易见纹语申请3项,易见天树申请1项;同时,还有6项发明专利已在公开受理审核中;软件著作权方面,公司下属子公司共获得软件著作权46个,其中榕时代29个,易见天树10个,易见纹语7个;公司还承担了云南省科技厅重点科技项目“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的建设;“安全可控区块链关键技术研究及平台研发”和“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入选2020-2022年云南省新基建项目列表;公司持续推进与西南林业大学共同合作成立的“云南省供应链管理区块链工程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同时,公司参与制定的区块链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区块链与分布式记账技术参考架构》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区块链系统的数据格式标准》国际标准及《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应用指南》、《区块链溯源应用指南》等多项团体标准发布。 公司依托产业链管理经验,加强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应用,获得了中国产业链与供应链金融联盟研究“2019-2020中国供应链金融最佳解决方案奖”、第九届财经峰会“2020杰出科技引领奖”等奖项;子公司易见天树入选“区块链金融科技领先100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届中国数字化仓库解决方案一等奖等奖项;子公司易见纹语自主研发的“茶纹链”通过第四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入选“2020可信区块链年度高价值案例”,并获得“2020中国产业区块链创新奖优秀案例”、“2020农产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案例奖”等多个奖项。 (三)业务板块生态构建 公司现已形成了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数字科技三大业务板块。公司在有色金属、大宗贸易等供应链客户群体及市场基础上,拓展特色农业等应用场景,深挖细分场景。 公司大力推广产品和平台应用,与合作方共建合资公司,实现产品和服务能力的输出。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通汇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了汇易通平台;与济南蓝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设了云潮金服平台。由合作方提供产业资源,公司提供产品设计和系统平台,充分结合双方产业服务优势与能力,帮助客户实现平台化和数字化转型。 (四)区域优势助推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注册地迁入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后续将继续探索地方政策机遇,并进一步融入云南工投集团战略发展体系。公司将结合云南省的区位优势,依托云南省国有控股平台支持,推动“数字云南”建设,紧抓市场机遇,挖掘市场潜力,紧紧围绕“数字云南”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自身产业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公司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同时,积极组织各项运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环境较以往更为复杂,面临严峻的挑战。公司在原有已形成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数字科技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布局的基础上,运用数字科技推动产业数字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技术服务体系日趋成熟完善。但同时,公司商业保理等业务风险显现,应收款项收回不确定性增加,资金压力持续加大,面临一系列风险。 (一)应收款项回收困难,集中发生大额减值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经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保理款、委托贷款、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1,625,715,528.08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3,788,245.37元,两项共计11,899,503,773.45元。 (二)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2020年11月,公司收到四川省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多项内部控制缺陷和薄弱环节。 公司高度重视前述事项,认真对待、积极整改,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针对天圆全提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完善内部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通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促使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党建要求嵌入公司章程,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强化党委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定向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为确保公司依法经营、科学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创了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新局面。 (四)倾注资源发展科技,服务“数字云南” 农业产业数字化已成为公司业务开拓的重点新领域,公司结合云南高原特色产业,以现有的技术手段,提供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农业产业数字化平台,提升农业要素生产率和行业附加值水平,融合发展从上游到下游的“一产、二产、三产”全链条数字化,为产业打造数字能力、数字资产、实现数字价值,服务“数字云南”战略。 (五)推进研发,促进传统业务与科技服务融合 2020年,为适应公司战略业务转型的需要,加快推进业务创新模式,实现产品和服务能力的输出。公司与渤海银行共同研发“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渤易链”通过人民银行公示,正式提供服务;公司与济南蓝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搭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云潮金服”在报告期内正式上线运营,开具了首笔“云潮久信”电子支付凭证;公司与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汇易通”平台,通过与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合作,成功落地“货易通”首单小宗农产品区块链电子仓单质押融资业务。通过充分结合公司与合作方自身的产业优势与产业能力,公司创新型业务模式稳步推进,帮助合作方实现平台化和数字化,公司转型获得了阶段性进展。 (六)提升产品开发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在运用数字科技推动产业数字化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围绕市场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宽技术创新,逐步形成了以实物资产数字化、贸易资产数字化及产业数字化平台为主的产品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科技板块的整体架构图 1、实物资产数字化升级,助力数字动产价值流通 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底层技术,公司迭代了数字化“可信仓库”、“货信云”等产品,实现仓储物流货物与数字凭证的一一绑定,达到实物资产数字化,支持实物资产数字化监管及服务。 2、加速贸易资产数字化,挖掘数据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可信数据池4.0”,支持跨链协作并增加了区块链数字资产基础服务,定义统一的区块链数字资产标准,将原始数据形成区块链数字资产,提供上链登记、链上权限管理、跨链流转及其他公共服务,实现多平台分布式协作。 公司自有平台“易见区块”采用了“贸信云”架构,2020年12月,“易见区块4.0”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易见区块全面升级为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多种供应链贸易模式以及数字资产为基础的金融服务。截止报告期年末,“易见区块”平台累计刻画交易量62.83万条,交易额1,043.19亿元;累计线上融资合同签订数量602份,投放总金额115.50亿元。 3、打造产业数字化平台,助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发布了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农业产业数字化平台——“数耘”,向农业产业数字化领域迈进。以区块链、纹理识别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赋能数字农业,提供基于工业互联网架构的农业产业数字化平台,实现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目前,“数耘”平台已运用在多个农业场景,业务拓展迅速。 (1)茶叶数字产业平台 2020年2月“茶纹云”上线以来,基于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的茶纹溯源应用实现了茶饼本体的溯源。“茶纹云”的底层构建了一条用于保存茶纹特征、茶饼信息、质检信息、茶饼流通信息的专属区块链-“茶纹链”。截至年底,“茶纹云”已经溯源了超过80家茶企的700多种茶叶产品,录入茶饼176万饼。报告期内,“茶纹链”获得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数字农业发展。 (2)工业大麻数字产业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和云南省工业大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云南省工业大麻行业协会共同推广工业大麻区块链溯源及数字化监管平台“工麻云”。通过产业平台作为切入点,实现工业大麻产业的上下游数字化及溯源监管,帮助政府实现监管,助推产业发展。 (3)数字橡胶产业平台 2020年12月,公司联合云南省天然橡胶协会启动了“胶耘”,即数字橡胶产业平台项目。项目启动的同时,多家橡胶相关企业入驻平台。未来,公司将借助工业互联网和数字科技,努力实现橡胶产业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物流全过程的数字化升级,提升企业整体效率,促成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助力云南橡胶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71,698.81万元,利润总额-1,201,941.37万元,净利润-1,208,651.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52,411.44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74,080.72万元,净资产-347,705.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55,785.0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84%,主要是受行业及客户情况影响,交易量减少所致; 2)利息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6.88%,主要是本期传统保理业务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保理利息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3)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17%,主要是受行业及客户情况影响,交易量减少所致; 4)利息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2.05%,主要是本期计入保理业务成本的融资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3.79%,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租赁及物业费、咨询顾问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02%,主要是本期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7.78%,主要是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融资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02.13%,主要是本期部分客户信用风险增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按行业分类的营业收入包含公司内部关联单位未抵消部分。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保理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为保理利率较2019年下降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12,724.4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4.7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8,701.5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6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的研发支出主要是对从事“可信数据池”、“仓库管理系统”、“易见区块系统”、“供应链贸易管理平台”、“基于人工智能+区块链的农产品溯源服务管理平台”、“贸信云1.0”、“货信云1.0”、“数耘平台-溯源及数字化”等研发投入。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0.91%,主要是本期保理业务本金投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855.54%,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股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5.32%,主要是本期取得资管计划、非金融机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32.89%,主要是本期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62.66%,主要是本期汇票保证金背书支付货款所致; 3)应收账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3.86%,主要是本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应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14.21%,主要是本期供应链管理业务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73.27%,主要是本期企业间资金拆借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71.08%,主要是本期收回已到期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所致; 7)长期应收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65.79%,主要是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按列报要求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6.55%,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股权投资所致; 9)应付票据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14.17%,主要是本期开具汇票支付货款所致; 10)应付账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45.18%,主要是本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应付货款余额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8.74%,主要是本期计提年终绩效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836.30%,主要是本期ABS保理业务其他应付资金增加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27.68%,主要是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58.96%,主要是本期资管计划、非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15)长期借款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36.68%,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16)应付债券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是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按列报要求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请阅读“第三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及本节“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与济南蓝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创新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济南久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云潮金服(山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800.00万元,持股比例45%,报告期内出资500.00万元。 云潮金服已于2020年4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云潮金服(山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RRJQYX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效今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唐冶东路与文苑街交汇处西南角高铁城高铁广场6号楼6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征信业务;财务咨询;智能农业管理;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仓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通嘉投资有限公司、融易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易链通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30.00万元,持股比例33%,报告期内实际出资165.00万元。 易链通已于2020年4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易链通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RUU0C0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璟蕾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山东科创大厦305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汇诚易信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汇易通金融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90.00万元,持股比例33%,报告期内已完成出资。 汇易通已于2020年4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汇易通金融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RUTY22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璟蕾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山东科创大厦301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国内广告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供应链与山东通嘉投资有限公司、易链通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嘉易诚兴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贵州供应链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00万元,报告期内已完成出资。 嘉易诚兴已于2020年6月2日完成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嘉易诚兴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T6Q3E6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易链通供应链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绿地新都会2号楼山东科创大厦301-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020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供应链与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云南农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电商”)进行增资扩股。滇中供应链认缴出资1,357.7602万元,持股比例45%,报告期内实际出资200.00万元。2021年6月,因双方业务方向调整,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滇中供应链退出持有农垦电商45%股权。 (6)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易见天树对北京中金云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认缴出资127.66万元,持股比例10%,报告期内尚未出资。中金云创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中金云创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99651250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殿峰 注册资本:1,276.6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8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41号8-1幢四层401、402室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滇中供应链投资设立融链国际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其中滇中供应链认缴出资5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报告期内尚未出资。 融链国际已于2020年10月15日完成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融链国际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UXFC8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建涛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新320国道5088号昆明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楼640室 经营范围: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运输及代理;国际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报关报检;信息技术咨询;教学设备销售及安装;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络工程设计、施工;配送服务;汽车租赁;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供应链金融成经济重要抓手,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市场空间广阔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肯定了供应链金融在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2020年我国供应链、产业链的畅通循环成为至关重要的方面。2020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首次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供应链金融畅通供应链上下游,以其特有的产业服务优势,对形成良好的产业供应链生态,促进国内循环与国际外循环起到重要作用。供应链金融近年来受到国家层面多项政策推动,已成为新时期融资结构改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抓手,行业市场广阔。 2、供应链市场迎来新基建热潮,带来发展新契机 自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来,中央频繁强调加快“新基建”步伐。新基建为全面重塑生产关系,释放数字生产力奠定了基础。数字经济、产业互联网等将迎来新机遇,标志着中国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阶段,并将激发更多新增需求,面对新一轮“基建投资”,利用科技助力实体经济、赋能产业链,恰好契合了供应链金融科技的内核。而拥抱产业互联网、利用供应链金融加速产融结合,是迎合新基建步伐的重要方式。 2020年4月,区块链技术基础设施被国家发改委纳入了“新基建”范围。各项新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供应链行业新模式、新业态的持续涌现,供应链行业迎来机遇与挑战,新兴技术与供应链行业的融合发展,已成为供应链行业参与者需要重点关注的课题。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供应链服务的企业,存在一定先发优势,公司的数字科技业务迎来发展机遇。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机遇。 近年来,数字经济贡献水平显著提升。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提升到36.2%,数字经济的转型升级已成为未来10年关键的机会窗口。 云南省大力发展“数字云南”,“数字经济”正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词”。《云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提出,到2025年,把云南打造为西南地区领先的特色数字经济体,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数字产业高地,初步实现全省经济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节点。 4、以科技支撑“绿色食品牌”,数字农业落地生根云南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要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着力建设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字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目前数字农业作为打造“数字云南”的重要一环,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数字云南”领导小组提出重点体现数字技术引领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要求,加快数字农业建设步伐。 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农业产业数字化与云南省绿色发展“三张牌”中的高原特色农产品相结合,将进一步推进“数字云南”发展。未来,农业这一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提速,产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将给公司带来重要发展机遇。目前,公司已通过“茶纹云”普洱茶溯源平台等数字化平台打开了云南农业产业数字化市场,农业产业数字化已成为公司业务开拓的重点新领域,与“数字云南”发展战略相契合,准确把握行业痛点,推进技术与场景的深度融合与应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我国进入“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公司将以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统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新一代数字供应链、数字技术的场景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云南,致力于成为打造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完整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全面参与和融入“数字云南”建设;公司将高质量发展摆在首要位置,逐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企业发展全过程,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公司创新、突破、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内外部环境,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公司业务转型,以“业务聚焦、降本增效、创新发展”为指导,扭转目前的经营困境,努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努力开创新的局面。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努力保障持续经营,稳定业务开展和资金流动性。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促使公司提高内控水平。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务发展状况和风险水平等情况,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风险管控及预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国资监管,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内化于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国资监管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内控建设。 2、调整业务结构,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收缩高风险、非战略核心业务的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集中资源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后续公司将持续推动业务结构优化重整,以改善利润为核心,以实现资产效益和价值最大化为原则,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3、提高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积极处理逾期债务。对于逾期保理款和预付款项,采取法律手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以寻求还款解决方案,回款责任到人、节点明确,逐步改善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现象,提高资金流动性。制定并落实到期债务续贷等工作,同时寻求金融机构支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应对到期债务风险。 4、强化公司内部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强对运营成本的精细化、节约化管理降低公司的其他各项成本费用。优化子公司管理方式,释放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推进依法治企,针对控股子公司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优化并推行各项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分权授权,提高子公司的竞争力。 5、拓展数字科技业务。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资产数字化、产业数字化平台方面的技术积累,结合云南省的区位优势,依托云南省国有控股平台支持,推动“数字云南”建设,紧抓市场机遇,挖掘市场潜力,加大在垂直领域的业务拓展与客户开拓。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中证调查字2021030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可能存终止上市的风险,且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诉讼的风险。 对策和措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尚未结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 (1)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2020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13.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触及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对策和措施: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且提高应收账款的追偿效率,保护公司的合法权利,根据欠款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处理,维持公司持续运作。 3、关联资金占用风险 报告披露日前,公司收到前控股股东九天控股来函。九天控股来函中自查确认,截止2021年6月20日,通过公司的4家客户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构成共计42.53亿元资金占用。九天控股承诺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分笔偿还占用资金及对应资金占用费,并以资产抵押、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九天控股还款承诺提供担保。函件中九天控股未对4家客户的关系、占用时点、占用路径等关键信息进行说明,公司暂时无法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判断与该4家的业务往来是否为关联交易产生。公司面临关联资金占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风险。 对策和措施:公司收函后,第一时间聘请会计师和律师与公司共同开展专项核查,对九天控股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4家客户是否存在控制关系,九天控股自查确认的42.53亿元资金占用的实现路径(涉及的业务情况、资金走向),九天控股除自查确认的4家客户外是否还有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其他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控制关系或存在业务合作,九天控股除自查确认占用金额涉及的业务或资金往来外是否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目前,暂时无法判断九天控股所做陈述的完整性、准确性。公司将根据最终核查结果,及时挽回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4、资金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应收款项按期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大额应收款项未按期收回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动性造成了影响。 对策和措施:对于逾期保理款和预付款项,采取法律手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以寻求还款解决方案,回款责任到人、节点明确,逐步改善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现象,提高资金流动性。制定并落实到期债务续贷等工作,同时寻求金融机构支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应对到期债务风险。 5、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和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2020年度内发生大额亏损,净资产为负值,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和措施:除前述针对逾期保理款和预付款项进行催收外,公司将积极处理逾期债务,与各债权主体沟通,推进到期后续贷、续做工作稳步进行,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业务方面,加强供应链业务应用场景,收缩高风险、非战略核心业务的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集中资源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6、诉讼风险 公司受债务逾期、合同纠纷等事项的影响以及拟通过法律手段催收逾期应收款项,存在诉讼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出现不利于公司的判决生效,有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金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和措施:一方面,公司将针对诉讼涉及事项,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针对不同涉诉事项,充分研判,分别制定应对措施,依法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7、行业竞争风险 当前供应链行业及“数字经济”发展向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供应链金融不断进行深入融合,应用场景不断拓宽,新兴经营业态开始出现,各类线上平台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布局金融科技领域,行业结构和格局不断变化,竞争日趋激烈,将加剧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风险,公司如果在科技创新、产品服务等方面研发力度不足,将对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和措施:公司将发挥供应链管理服务积累的经验和优势,继续增强创新活力,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在供应链金融科技领域深化探索研究,创造品牌优势,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 8、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公司业务,面临着因技术不确定性而带来的风险。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业务结合,带来了商业模式的改变,且这一改变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尝试阶段,变化快、收益难以量化。一方面若技术的更新无法及时响应市场和业务模式变化,有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部署新一代信息技术系统需要对原有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初期投入成本较高,部分项目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不明显、导致技术投入回报周期长。同时,若公司的产品研发无法按进度完成,或无法达到市场预期等,则存在于新一轮竞争中丧失已有优势的风险。 对策和措施:公司将快速适应新技术、新产品的变化,洞察行业发展趋势,保持灵活的市场需求反应体系,持续研发,保证技术产品更新迭代速度,以巩固竞争优势。 9、人才流失风险 作为一家融合创新型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经济大环境的发展,尤其是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头部企业的聚集效应使得人力成本大幅提高,这对公司的市场开拓、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带来一定的挑战。若公司在人才管理方面措施不足,可能导致公司人才流失,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和措施: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已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高度关注对外部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对内部骨干及后备人才的培养,通过制定并完善绩效奖励体系,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巩固团队稳定性,保障公司长远发展。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报告相关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消除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努力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为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0.00万元,合计13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5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详见《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按照四川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提高会计核算规范性水平,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未来,公司将继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从而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中证调查字2021030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2021年5月18日,上交所向公司及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公司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追认审议通过。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二) 担保情况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2. 委托贷款情况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努力实现企业与社会、股东、职工、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回报社会,注重企业社会价值,践行社会责任。2020年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如下: 1、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薪酬体系、评价制度、激励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公司关爱员工、重视人文关怀,定期为员工发放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为全体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岗位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为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积极推进将“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写入章程,鼓励并保障公司职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 2、参与标准制定,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包括《信息技术区块链与分布式记账技术参考架构》国家标准、《区块链系统数据格式规范》国际标准及多项团体标准;参与编写的《区块链智能合约实施规范》入选工信部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公司还参与编写了《中国产业区块链发展报告(2021)》等行业研究报告,为行业规范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各类交流活动,分享科研成果,树立了良好行业示范。 3、疫情面前主动担当,捐赠亟需物资助力茶企复产复工 报告期内,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解决一线茶企人员防护口罩紧缺的问题,助力茶企全面复工复产,公司子公司易见纹语先后赶赴西双版纳、临沧、普洱等多地,向当地茶协、茶企捐赠了价值56万余元的口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抗疫阻击战贡献力量。 (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以实缴出资计算。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以实缴出资计算。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备注: 1.为促进刑事法学科发展,服务学校教育事业,公司独立董事高巍先生经学校同意,自愿将其报告期内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所得补贴用于设立奖学金,其独立董事相关津贴由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收取。 2.除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报酬外,以上薪酬数据为董监高在任期内于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税前报酬。 3.现任董事、总裁史顺及常务副总裁丁思德报告期内未在公司任职,故报告期内未从公司获得报酬。 4.公司原董事、总裁吴江先生在报告期内持有公司股份11,700股,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时已未持有公司股份。 5.公司副董事长邵凌先生的配偶持有公司股票7,000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2021年6月8日,吕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职务。吕玲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的职工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监事前,吕玲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工监事的职责。 2.2021年5月14日,独立董事高巍先生、刘譞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委会职务。2021年6月17日,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委会职务。由于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后生效。在此之前,高巍先生、刘譞哲先生、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8日,上交所向公司及时任董事杨复兴、邵凌、苏丽军、丁加毅、史顺、高巍、刘譞哲、王建新,监事张吉杭、范宏平、陈敏、吕玲和高级管理人员丁思德、林咏华、黄钰迪、刘天成、罗志洪、薛鹏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服务于战略发展、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的原则,结合年度经营目标,通过经营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评等方式,对优秀的团队和员工个人进行奖励,激励各业务团队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实现员工自身价值。公司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将经营指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具体业务团队,并及时跟进反馈完成情况,健全员工薪酬能上能下、岗位能进能出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公司总体目标顺利完成。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公司的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为全体员工开通了在线学习平台账号,要求员工主动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邀请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专家到公司来进行《供应链金融应用与分析》的授课;邀请外部讲师到公司对管理人员进行《财务模拟沙盘》培训等。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及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领导力提升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易见股份党委和纪委,将党委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写入章程,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明确党组织与公司决策机构的关系,将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正确发展方向。公司将逐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召开股东大会,合计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7次。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确保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人数由“7人”变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合理,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8月24日,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合计召开了14次会议,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忠实地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作出积极贡献,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监事会 公司于2020年8月修订了《公司章程》,监事会人数由“3人”变更为“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合理,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8月24日,公司顺利完成了监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合计召开了14次会议,对公司、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经营及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合法利益。 (四)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真实、完整、有效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24份。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咨询专线、上证E互动、电子邮箱等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咨询。2020年9月,公司参加了“2020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方式,公司领导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五)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17个制度;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2020年11月,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提出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2020年度,公司年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未来,公司将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促使公司提高内控水平;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及预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及 <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有关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8月,公司制定并披露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在非财务报告相关管理方面还存在一般缺陷,这些缺陷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已要求缺陷责任部门积极开展缺陷整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易见供应管理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它债务融资均正常付息和兑付(偿还),未发生债务逾期的情形。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各金融机构敞口授信总额度合计338,350.00万元,已使用229,660.12万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以及《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圆全审字[2021]000972号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份”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易见股份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易见股份报出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为-12,086,516,372.5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3,747,932.0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见股份流动负债12,656,844,627.84元,流动资产9,180,439,796.2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557,850,437.75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见有重大改善。这些情况表明易见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二)”所述,虽然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易见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中证调查字 2021030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预计立案调查的结果以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审计范围受限 我们注意到以下迹象: 1、部分会计科目回函比例较低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发出的函证中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保理款)发函金额为141.36亿元,回函金额为73.08亿元,回函率为51.70%,回函比率较低,我们也不能通过执行适当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部分审计程序无法执行 为进一步确认公司保理业务的商业实质及相关资产质量,我们抽取了部分保理业务的核心企业拟进行现场访谈和函证确认。至审计截止日我们抽取的样本均无法执行该项程序,我们也未能通过执行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如附注九、8所述,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向易见股份出具函件确认,截至2021年6月30日,通过易见股份的4家客户对易见股份及其子公司构成共计42.53亿元资金占用,并承诺还款及提供担保,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陈述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迹象表明,我们在2020年度易见股份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我们无法判断上述限制影响的程度,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影响。 (四)保理业务商业实质及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保理款项出现大范围逾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逾期的供应链保理本金为3,043,627,632.29元;至审计报告日,逾期的供应链保理本金为4,046,175,700.05元,逾期的房地产保理本金为5,836,712,849.2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见股份供应链保理账面余额为4,120,182,570.53元,计提坏账准备2,985,452,331.14元;房地产保理账面余额为5,836,712,849.20元,易见股份对2020年新增的应收房地产保理款5,336,712,849.20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应收保理款的商业实质以及收回可能性,无法判断易见股份计提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充分、合理,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五)供应链业务商业实质及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易见股份2020年度在对外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时部分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为4,553,152,484.27元,易见股份计提了坏账准备3,424,156,599.93元。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部分往来款项的商业实质及收回可能性,无法判断易见股份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合理,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见股份对联营企业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322,951,654.79元,公司在附注七、2(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披露,联营企业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公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614,758,273.99元,当期净利润9,978,321.66元。公司获取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后,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3,788,245.37元。我们未对该联营企业进行审计,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易见股份对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数据披露是否真实、准确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易见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易见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易见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易见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易见股份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见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魏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翔 中国·北京 2021年7月3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复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顺通大道50号。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及信息技术服务,主要经营活动: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以及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从事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等服务;为客户提供贸易资产和实物资产的资产数字化的信息技术服务。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于2021年7月3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和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年度内发生大额亏损,净资产为负值。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拟采取相关措施改善流动性、提升经营能力,预计能够获取足够的资金和经营成果以支持本公司可预见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需要,因此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积极催收应收保理业务款项、供应链预付款项等 对于逾期保理款和预付款项,采取法律手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以寻求还款解决方案,回款责任到人、节点明确,逐步改善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现象,提高资金流动性。 (2)多途径化解债务风险 在催收工作基础上,制定并落实到期债务续贷等工作,同时寻求金融机构支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应对到期债务风险。 (3)加强供应链业务应用场景 以公司资源积累及技术研发优势,寻找战略合作者,调整业务结构和模式,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加强供应链业务应用场景,收缩高风险、非战略核心业务的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4)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务发展状况和风险水平等情况,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风险管控及预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0;存货的计价方法详见附注五、15;固定资产折旧详见附注五、23;收入的确认时点详见附注五、38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一直存在,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有关项目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对于本公司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目及交易在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于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a)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本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保理款组合应收保理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保理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借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其他往来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分为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本公司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反之,将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合同资产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本公司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其他说明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计算机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时,对于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对于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无形资产,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如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再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才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重新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本公司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公司在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本公司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反之,将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本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 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主要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煤炭、钢材、有色金属等供应链模式销售的产品,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出具时点确认收入;如合同明确规定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买方提货的,则以买方提货单的出具时点确认收入。 (2)公司保理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保理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本金、时间和双方约定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保理服务收取的保理服务费、提供供应链平台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 (3)公司信息服务费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信息服务收入系公司提供供应链平台服务,为供应链各方(包括供应商、客户)提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取得的收入,公司通过平台协助各方最终完成融资事宜时确认收入。 (4)公司技术服务费收入确认的计提方法:根据技术服务合同的约定,在完成单个履约义务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相应的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本公司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本公司涉及的各项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的抵销 当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作为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作为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020年1月1日之前的原收入准则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0。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融链国际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适用此规定。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榕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为15%。 公司子公司易见天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第一条规定,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受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期间为2017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蒙自县齐力矿业经营部款项1,897,246.50元、应收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拖拉机装配厂款项189,857.23元,公司已多次催收,均未收回应收款项,多次催款沟通和查询公开信息后,确认对方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货款;应收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款项88,208.10元,货款账龄为4-5年,已多次催收,均未收回应收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三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款项82,910,974.85元,其中20,000,000.00元在2021年1月以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其余款项以银行存款收回,期末不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69,509,505.56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1.75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6,372.58元。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3,907,235,084.63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5.8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主要预付款业务供应商陆续出现未按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等问题且公司陆续发现较多预付款业务商业实质存疑的风险。公司已通过发函、实地追偿、提起诉讼等手段对供应商进行追偿,但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信息且由于供应链预付款项的供应商与逾期供应链保理业务的客户高度重合,且公司业务核查小组通过对历史工商信息的梳理发现预付款及应收保理款业务对应的商贸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曾经的法人、股东、高管为云南九天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的高管或员工,有部分交易对手的法人、股东、高管目前仍然为易见股份的员工,公司将继续采取各种手段进一步查实。 公司预计部分主要预付款业务形成的相关应收款项收回和预付货款交货的可能性较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参照供应链保理业务累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率78.13%,计提坏账准备3,424,156,599.93元。 (2)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昆明永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原法定代表人斐永雄共欠付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25,730,871.83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9,730,871.83元,其他流动资产6,000,000.00元),委托贷款合同已于2019年12月12日到期,2019年8月经法院调解,公司与云南闰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炫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闰炫商贸。根据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闰炫商贸应分期偿还该笔债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应支付50万元,如果闰炫商贸一年内提前支付至2,000万元,公司将减免其部分转让款。 报告期内,闰炫商贸未按照协议规定进行还款,公司已多次催促还款,现已无法与闰炫商贸获得联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债权按照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1)应收保理款披露: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①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按照业务到期日持续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保理资产四分类规定,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扣除期后回款金额后作为计提基数,对该笔供应链保理业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共计账面余额为3,421,120,700.05 元的15笔供应链应收保理款采用此方式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累计综合坏账计提比例为78.13%。 注2:报告期内,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及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保理业务对应的核心企业均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合计保理本金695,000,000.00元,公司2020年度收回保理本金55,000,000.00元,剩余本金640,000,000.00已逾期。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州电力就逾期债务进行了专项沟通,鉴于金州电力正处于深化改革时期,短期还款困难,双方约定金州电力分三年期偿还逾期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后续多次催收逾期款项无果,已于2021年4月8日就该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财产保全措施。2021年4月收回保理本金14,945,000.00元,2021年5月21日法院受理公司财产保全申请。公司会继续积极地通过多种方式协调收回剩余款项。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以上核心企业为金州电力的三笔应收保理款,在2019年己计提140,000,000.00元的基础上,2020年计提172,527,500.00元,单项坏账计提坏账准备比率为50%。 注3:近期以来,公司组建了保理业务核查小组对房地产保理业务进行全面核查,发现房地产保理业务回款的可能性极低,且在报告期内,房地产保理业务余额5,336,712,849.20元产生的应收利息106,096,738.37元未能收回。在报告期至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房地产保理业务形成的应收保理业务本金及应收保理业务本金及利息已全部逾期未收回;公司已采取发函、电话、实地追偿等方式催收房地产业务应收保理款,发现该部分客户无还款能力,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对于后续业务款项的追偿暂无法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房地产保理业务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336,712,849.20元。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理款: 2)坏账准备情况: 注:报告期内,公司对期初按组合计提坏账的1,931,961.57元坏账计提方法调整为按单项计提。 (2)委托贷款披露: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公司获取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后,发现其账面预付款业务属性与公司逾期供应链保理业务相似且合同客户高度重合,存在业务商业实质存疑的风险。 云南君宜智能物流有限公司供应链预付款业务账面余额为1,752,132,633.87元,公司持股比例为20%。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参照供应链保理业务累计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率78.1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3,788,245.37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支行签订了编号为73302020企循字00042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亿元。贷款期限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08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50%,按季结息。该借款由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借款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733002020年高质字00099号,质押物为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来到期3.3亿元应收账款,截至期末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0.00元。 2)保证和质押借款:易见股份与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402000)浙商银借字(2020)第02176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2亿元。合同规定贷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08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50%,到期还本,按季结息。该笔借款由控股股东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关联方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股票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易见股份股票;由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质押股权金额为155,000.00万元,评估价值为22,000.00万元。由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基于云南省国资委同股同权的要求,由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6,410.00万元。 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20DKHT070202755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50.00万元。合同规定分次还本,其中,25.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9月20日;剩余325.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3月29日。贷款利率均为年利率8.00%,按季结息。该借款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为质2020DKHT070202755,质押物为50.00万元保证金,并由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短期借款利息为582,944.48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公司与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本金余额为261.19万元的长期借款,详见七、45。 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27011912101001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48,000.00万元,截止期末已归还20,000.00万元,期末借款本金为28,0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贷款年利率为6.60%,按季结息。该笔借款由关联方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冷天晴、陈帆提供担保。 期末余额包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部长期借款尚未到期的利息2,286,624.11元。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质押借款:公司与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份借款合同,分别为: 编号泸商重流借(2018)年第(11)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28万元,截止期末已归还466.81万元,长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61.19万元。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3%,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该借款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为泸商重质字 (2018)年第(17)号,质押物为本公司对四川通信科技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应收款8,172,201.18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期末余额为2,724,067.0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2,724,067.04元)。此笔长期借款期末余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编号泸商重流借(2019)年第(7)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418.90万元,截止期末已归还1,939.64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1,479.26万元。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3%,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9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4日。该借款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为泸商重质字 (2019)年第(7)号,质押物为本公司对四川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的长期应收款40,701,244.09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期末余额为59,461,814.9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35,927,256.86元)。 编号为泸商重流借(2019)年第(8)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785.75万元,截止期末已归还2,259.56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2,526.19万元。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3%,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9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该借款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为泸商重质字(2019)年第(8)号,质押物为本公司对四川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的长期应收款56,973,163.99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期末余额为59,461,814.9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35,927,256.86元)。 编号为泸商重流借(2019)年第(36)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141.49万元,截止期末已归还816.01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1,325.48万元。贷款利率为年利率7.3%,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19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该借款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为泸商重质字(2019)年第(36)号,质押物为本公司对四川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的长期应收款25,851,124.18元人民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账面期末余额为59,461,814.9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35,927,256.86元)。 2)信用借款: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bitc2019(lr)-2674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亿元,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1.5%,借款期限为5年,自2019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 3)长期借款尚未到期的利息列报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溢折价摊销 债券 名称 发行 日期 债券 期限 本期 偿还 按面值计提利息 面值 发行 金额 期初 余额 本期 发行 期末 余额 注: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全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为公司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事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等收取的利息及服务费 (2). 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限货币资金已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余额中扣除。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本公司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分别为: 1、云南易见纹语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自然人林咏华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云南易见纹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纹语科技”),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5%,双方约定2030年12月31日之前出资,2020年度以前股东尚未出资,也未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纹语科技已收到股东出资64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50万元,自然人林咏华出资90万元,并已开展技术开发业务,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融链国际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滇祥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融链国际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链国际”),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70%。双方约定2049年10月14日之前出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链国际尚未收到股东出资,已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易泓)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65%,宁波泓然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5%。截止期末实收资本3250万元,全部为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019年5月7日,本公司与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银泓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泓然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贵州易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之合作协议》,合作基于温州银行对贵州易见3亿元授信的基础上,贵州易泓开展温州银行认可的供应链垫资业务,并取得收益。宁波泓然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温州银行委派的管理方,原则上不享受贵州易泓的业务收益,不参与贵州易泓的利润分配,也不承担任何运营成本,按照放款额度的一定比例收取财务顾问费。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15,888 ,099.27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流动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支付保理本金、垫付货款导致的客户或供应商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和供应商均设置了赊销限额以及垫付资金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和供应商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和供应商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和供应商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4.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该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公司的原则是加强事前防范,而不仅是事后处理。操作风险因其具体性、分散性、差异性、复杂性和内生性等特点,使得在业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用一种方法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计量。通过增强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完善风险控制部门职能,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框架体系,加强内部员工合规意识等内控措施,同时引入第三方增信手段,如保险机构或担保人,确保公司实行全方面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合理且有效地规避业务操作流程中各环节的风险,最终确保企业的良好运营。 5. 其他风险 (1)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理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良好的声誉是公司生存之本,本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从各个层面认真规划、管理声誉风险,并协调制定明确的运营规范、行为方式和道德标准,由内及外的严格监督落实,贯彻执行。 (2)战略风险 为了避免盲目承担风险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又能适时把握发展机遇,基于从应激性的风险管理操作转变为预防性的风险管理规划的前瞻性,公司努力致力于建成全面、预防性的风险管理方法的可持续发展趋势,主要从两方面出发,一是针对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外部环境和内部可利用资源,系统识别和评估我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适时方案中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科学的决策方法和风险管理措施来避免和降低可能的风险损失;二是从长期、战略的高度,良好规划和实施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声誉风险管理,以确保公司健康、持久地运营。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0年2月11日,公司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2,040,55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0%)转让给云南工投君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君阳”)。九天控股已分别于2020年5月7日、2020年7月15日和2020年8月18日完成了56,12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89,79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股份和56,12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的过户登记至工投君阳。 2020年2月20日,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公司89,79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0%;截至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滇中集团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共有公司104,795,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34%。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云南工投直接持有易见股份104,795,90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9.34%;工投君阳持有易见股份202,040,55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18.00%,工投君阳为云南工投的控股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二者合计持有易见股份306,836,450股股份,占易见股份总股本的 27.34%,云南工投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无 2、 保理业务的客户高度重合 3、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 √不适用 4、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情况如下: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1510万元资管计划合同已于2020年12月26日到期,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原合同没有利息,只有通道费和托管费,因此公司账面未计提利息。 注2:公司与云南工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7550万元资管计划合同已于2020年12月26日到到期,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公司账面按原合同利率继续计提利息。 注3:公司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东证融汇明珠6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下委托人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计6.5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与回购合同》已于2019年10月16日到期,尚未完成回购,公司账面按原合同利率继续计提利息。 注4: 公司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金元百利君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下委托人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计3.35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与回购合同》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尚未完成回购,公司账面按原合同利率继续计提利息。 注5:公司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金元百利诚兴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签订合计7亿元的《资产转让和回购协议》,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回购基础资产48440万元,剩余资产已于2021年03月31日前完成回购。 注6:公司与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5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0年9月2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已逾期,截止期末尚未签署续期合同,公司账面按原合同规定加息50%继续计提利息。 注7:公司与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8亿元借款合同已到期(其中1.3亿元已于2019年6月27日到期、1.5亿元已于2019年4月30日到期),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公司账面按原合同利率继续计提利息。 与关联方利息如下表: 注:公司与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三笔合计6.5亿元资管计划合同已到期,其中合同编号为【2018】DZBL-ZRHG-001-JYXXB-001的《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之附件《交易信息表》总金额为2亿元,合同日期为2018年10月16日到2019年10月16日,合同编号为【2018】DZBL-ZRHG-001-JYXXB-002的《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之附件《交易信息表》总金额为2.5亿元,合同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到2019年10月19日,合同编号为【2018】DZBL-ZRHG-001-JYXXB-003的《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之附件《交易信息表》总金额为2亿元,合同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到2019年10月19日,《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中约定,对于各笔标的应收账款,滇中保理应在收到转让价款后的每个自然季度月末的15日支付回购溢价款,到期支付本金,若滇中保理未能按约支付回购本金及回购溢价,按逾期未付款项的0.05%/天计收违约金,根据《东证融汇明珠6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债权转让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保理尚需支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回购溢价为57,045,205.48元,同时,还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158,663,848.29元。 公司与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三笔合计3.35亿元资管计划合同已到期,其中合同编号为SGBAMC-ZXYH-2018-032-GZ-1的《投资情况告知函》总金额为1.5亿元,合同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到2019年12月31日,合同编号为SGBAMC-ZXYH-2018-032-GZ-2的《投资情况告知函》总金额为1.5亿元,合同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到2019年12月31日,合同编号为SGBAMC-ZXYH-2018-032-GZ-3的《投资情况告知函》总金额为3500万元,合同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到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债权回购合同》中约定,滇中保理每笔转让价款付款日起至每个核算日(每年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前3个工作日支付转让价款本金及回购溢价,若滇中保理未能按约支付回购本金及回购溢价,按逾期未付款项的0.05%/天计收违约金,根据《金元百利君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债权转让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保理尚需支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回购溢价为30,577,055.56元,同时,还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69,121,454.97元。 公司与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五笔合计12亿元资管计划合同已到期,其中合同编号为《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2017)》的资管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投资委托书》第1期总金额为3亿元,合同日期为2017年9月19日到2018年9月19日,合同编号为《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2017)》的资管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得《投资委托书》第2期总金额为2亿元,合同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到2018年10月16日,合同编号为《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2017)》的资管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投资委托书》第3期总金额为2亿元,合同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到2018年10月20日,合同编号为《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2017)》的资管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投资委托书》第4期总金额为1.5亿元,合同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到2018年10月27日,合同编号为《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2017)》的资管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投资委托书》第5期总金额为3.5亿元,合同日期为2017年11月22日到2018年11月22日,《保理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中约定,滇中保理应于收到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转让价款本金及回购溢价。如若到期不能正常兑付本金及其收益,按照本息合计金额的0.05%每天计收罚息,深圳保理已于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和2019年5月偿还了回购价款本金5.5亿元、3亿元和3.5亿元,但尚未支付应收回购溢价款和违约罚息,根据《浙商聚金滇中创投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债权转让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保理尚需支付云南滇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回购溢价为8,512,333.33元,同时,还需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罚息,罚息金额为311,627,603.29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8、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注1.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成立了核查小组,并与会计师、律师共同对公司业务形成的资产、负债及权利义务进行梳理,核查过程中,公司收到前控股股东九天控股来函。九天控股来函中自查确认通过公司的四家客户(云南富源县宏丰铁路货运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三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宣威市众泰能源有限公司及曲靖市图鑫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构成共计42.53亿元资金占用。公司收函后,第一时间开展专项核查,发现公司与四家客户形成的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应收保理款)中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函件中九天控股未对4家客户的关系、占用路径等关键信息进行说明,公司暂无法根据目前掌握情况判断与该4家客户的业务往来是否为关联交易产生。公司面临关联资金占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风险。公司正在进一步对业务和资金往来的完整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将根据最终核查结果,及时挽回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2.截止2021年6月20日,九天控股自查确认通过公司的4家客户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构成资金占用共计42.53亿元(未含占用资金利息),其中2020年末资金占用金额41.56亿元,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资金占用0.97亿元。 3.对于九天控股资金占用,九天控股承诺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分笔偿还占用资金及对应资金占用费(其中资金占用42.53亿元九天股份已来函明确、对应资金占用费0.63亿元为合同约定计算数),并以资产抵押、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九天控股还款承诺提供担保。 4.公司会根据业务及占用资金查实的最终业务性质及相关资产状况,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涉及的会计处理做出必要调整。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后逾期债权债务情况 期后逾期未收到债权: 期后逾期未支付债务: 公司逾期债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逾期债务按企业原合同约定利率继续计提利息。 (2)仲裁、诉讼情况 滇中供应链购买电解铜已按合同约定付款,但供货方昆明陆策商贸有限公司、宣威市众泰能源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滇中供应链根据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已于2021年6月3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事项涉及电解铜2300吨,金额共计11,281.50万元。其中滇中供应链与陆策商贸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电解铜1500吨,金额7,357.50万元;与宣威市众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电解铜800吨,金额3,924.00万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供应链分部、商业保理分部及信息服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具体情况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 i. 供应链分部用于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管理和咨询等服务; ii. 商业保理分部用于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等服务; iii. 信息服务分部用于从事数字科技创新的持续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运行维护等服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财务报表按照本附注五、38所述的会计政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9年度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513,966.3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1.66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513,966.38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杨复兴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7月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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