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0 公司简称:浙江富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 公司负责人赵林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扣减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数506,720,732股为基数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服务,纺织印染、无缝钢管的加工与销售。按照“逐步剥离传统资产,逐渐明晰产业主线”的战略规划,为集中资源发展新兴业务,公司于2020年9月转让印染公司46%股权及纺织公司51%股权,剥离印染纺织、无缝钢管等传统业务。 公司互联网服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及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润数链实施。泰一指尚的经营模式为依托大数据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及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其下属子公司卡赛科技通过媒介资源进行精准化营销,推动运营商5G用户发展,打造基于三大运营商的系统化、流程化、可视化的用户运营体系;富润数链则基于区块链、大数据技术,持续向市场推出可信区块链平台和产品。 2、公司纺织印染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为来料加工和面料经销,来料加工即由客户购买原料,在公司进行染色、印花和后整理,公司收取加工费。面料经销则由公司购买原料,进行加工处理后销售给客户。 3、公司无缝钢管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业务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加工,即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原料、组织生产,再供应给客户。 (二)行业情况说明 1、根据大数据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分析,泰一指尚的业务主要集中于中游数据分析和下游数据应用,所处的细分行业为互联网营销、大数据分析服务,该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至成熟期。卡赛科技的业务以运营商现有号卡和存量包产品为基础产品,为运营商提供互联网渠道营销服务,目前运营商5G用户发展业务处于成长期。富润数链则布局区块链生态领域,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底层技术,推进区块链的场景应用,目前区块链的应用仍处于探索期。 2、纺织工业整体上属于成熟行业,印染行业是纺织工业的重要环节。公司产品以棉制品为主,市场定位为中高端,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香港等地区。浙江是全国印染产能的集中地,印染产能占全国的60%以上,而浙江的印染企业主要集中在绍兴、萧山。印染产能地域虽然集中,但企业较为分散。公司印染的产能规模为9500万米/年,占全国印染产能不到0.2%。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纺织服装行业出口形势严峻,导致公司订单减少。 3、无缝钢管是钢铁行业的重要分支,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无缝钢管总产能在4300万吨左右,企业有200多家,规模普遍较小。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厚壁合金无缝钢管,主要供应工程机械、汽车、石油钻具、机械加工、轨道交通等行业,市场定位以国内高端用户为主,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客户主要分布区域:国内主要为长三角地区,国外主要为美国、墨西哥。公司无缝钢管的产能规模为13.5万吨/年,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订单减少。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了所持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46%股权(含明贺钢管51%股权)及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主营业务由互联网服务、纺织印染及无缝钢管的加工与销售集中为互联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20-053号)。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主营业务之互联网服务为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技术优势。泰一指尚及下属子公司卡赛科技均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泰一指尚及其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大数据、互联网、通信等领域从业多年,对国内外互联网产业发展有深刻见解。泰一指尚先后被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杭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还与浙江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等多所高校和研究院达成合作关系,共同建立“全媒体大数据分析技术联合实验室”等。目前泰一指尚拥有发明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39项,打造出 DMP、DMR、DMC、DSP、Atlas 等多个软件平台,其中泰一指尚DMP数据聚合与管理服务平台获中国信通院“大数据星河奖优秀大数据产品奖”。富润数链拥有软件著作权9项,其自主研发的区块链产品管理平台和供应链金融区块链平台已通过网信办区块链备案审批,并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产业链优势。目前泰一指尚拥有泰一通信(原德嘉信息)、泰一传媒、泰一盘点、泰一数据、杭州泰一电商、诸暨泰一电商等子公司。泰一通信主要从事5G消息技术服务的研究与开发;泰一传媒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包含投放策略制定、媒体投放、营销效果监测和优化提升等内容的完整营销服务链条;泰一盘点主要从事媒体资源的对接与转售;泰一数据主要从事数据挖掘、分析及可视化研究;杭州泰一电商主要从事直播带货、电商代运营等服务;诸暨泰一电商主要从事供应链服务。泰一指尚则统筹管理及部分研发工作,从而形成大数据分析及互联网营销的全产业链服务,可为传统企业、品牌主、研究咨询公司、媒体及广告公司提供大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应用平台定制、用户标签管理、数字营销平台定制开发、消费者研究、品牌研究、媒介研究、整合营销传播服务、直播电商营销、私域流量运营等一体化的数字商业营销解决方案,具备完整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富润数链依托“放心消费”商户、社区消费群体、公益组织、家庭电视等渠道打造私域流量入口,开拓放心消费、网络交易监测、供应链金融、数据资产共享、司法存证等应用场景。卡赛科技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三大运营商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紫光国微签署了超级SIM卡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5G用户发展业务。 (3)资源优势。目前公司及泰一指尚已与运营商、数家互联网平台、传媒企业、智能设备企业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对接上述合作单位的媒体资源及用户数据,初步建立了自身的资源网络,行业组织合作、资源整合优势较强。 (4)行业地位优势。泰一指尚担任工信部指导下的数据中心联盟理事单位、全国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广告协会互联网广告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商务广告协会数字营销委员会创始理事单位;浙江省大数据应用产业技术联盟依托单位、杭州大数据产业联盟秘书长单位,连续两年入列《中国大数据创新企业TOP100》。 2020年成为浙江省智能技术标准创新促进会和杭州市电子政务学会的首批会员单位。公司总经理、泰一指尚董事长江有归当选中国广告协会副会长,被推选为之江百人资本会理事长。 2、公司主营业务之纺织印染、无缝钢管加工为传统产业,市场竞争激烈,与行业其他企业比较,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技术设备优势。印染公司有二十年的印花、染色经验,纺织公司有三十年的专业生产精纺呢绒的经验,完成过国家级火炬计划等科研项目。明贺公司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无缝钢管生产企业之一,为国内大口径中厚壁钢管首创企业及生产基地。 (2)成本规模优势。印染公司是全国印染行业30强,工信部印染行业准入企业,浙江省重点行业环保“领跑”示范企业,绍兴市首批绿色标杆企业。纺织公司被评为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绍兴市环境友好企业。 (3)质量品牌优势。公司的管理能力、质量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富润”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富润”牌印染面料、精纺呢绒为“中国名牌产品”。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用工成本提高、环保压力增大等因素,公司传统业务的盈利空间越来越小,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于2020年9月将上述传统业务剥离。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稳字当头,稳中谋势;进无止境,进中谋新”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两手抓、实业经营与资本经营两手抓”,努力谋求转型升级。 (一)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两手抓。传统产业方面,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贸易摩擦升级,印染公司和纺织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按照“市场需要什么,我们生产什么”的理念,投资了口罩生产线。新兴产业方面,泰一指尚顺应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积极推动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数链公司开发完成放心消费小程序、运营平台和监管端 10 多个版本,多只区块链产品与解决方案上线,获得 9 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两只区块链产品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联合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国首批放心消费商户区块链证书。 (二)实业经营与资本经营两手抓。为降低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所持印染公司46%股权及纺织公司51%股权,至此上市公司中的传统资产全部剥离,由“双主业”集中为互联网服务。泰一指尚通过增资控股杭州卡赛科技,聚焦大数据、5G通信、互联网营销新赛道。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富润数字科技”,“浙江富润”入选上证 380 指数样本。公司抓住时机减持部分上峰水泥股票,取得一定收益。富润屋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引进多个项目,在困难的市场环境下租金收入保持稳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事业共创的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于2021年3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9亿元,与上年同比降2.88 %;实现净利润-4.33亿元,与上年同比降189.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亿元,与上年同比降773.66%;基本每股收益-0.86元,比上年降189.5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88亿元,较期初降22.55%;净资产23.69亿元,较期初降16.6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1.97%,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与销售订单直接相关的合同履约成本运输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2、其他收益同比下降59.92%,主要系公司及泰一指尚、印染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同比增长218.43%,主要系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及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87.08%,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上峰水泥”股价波动影响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3亿元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99.68%,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92.44%,主要系本期无处置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89.58%,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罚(赔)款支出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49.95%,主要系公司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592.39万元,同比降2.4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及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4,761.87万元,同比增加36,740.5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8.12%,本期收购增加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3795.41万元,新设成立的富润宏泰口罩销售增加主营业务收入1841.46万元。2020年传统资产剥离,印染公司、纺织公司、明贺钢管等公司自10月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钢管销售及加工方面,明贺钢管公司1-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187.50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主营业务收入26,159.13万元,降幅35.67%,纺织品销售及加工方面,1-9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011.87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24,617.10万元,降幅36.95%。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9.45%,同比减少3.9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信息服务业毛利率为7.85%,同比减少5.63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广告业务毛利率3.34%,同比减少2.56个百分点;数据营销业务毛利率58.23%,同比减少25.49个百分点;钢管销售及加工毛利率8.37%,同比减少5.14个百分点;纺织品销售及加工毛利率17.72%,同比减少2.90个百分点;口罩销售毛利率26.61%;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毛利率-16.66% ,主要原因是号卡推广前期投入高而提供给三大运营商的服务费收入按分期进行确认导致毛利率为负。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5,688.0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4.9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5,968.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9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26.61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49,390.76 万元。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公司合并报表形成较大商誉,2020年度,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的杭州泰一指尚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引起商誉减值,主要原因为随着互联网广告行业增速放缓,逐步进入发展的瓶颈期,泰一指尚面对行业情况变化,主动开始实施业务转型,积极布局新业务,原互联网广告及数据营销业务规模将逐步缩减,导致归属原资产组组合的收入下降。 综上原因,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49,390.76万元。上述事项所导致的利润重大变化不具有可持续性。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412,169,334.17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互联网营销及数据分析服务行业已发展至成熟阶段,行业内企业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面对上游强势品牌主与下游集中的媒体资源,互联网营销企业议价能力较弱,毛利率逐年下降。 区块链技术服务处于发展初期,数链公司通过在区块链领域的技术优势进一步赋能消费、金融、司法等场景化应用,但尚未形成业务规模。5G用户发展业务处于快速推广阶段,在一定时期内市场规模较大。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7280.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41.63万元。被投资公司情况: 1、出资300万元参股浙江夜猫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9%,该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2、出资20万元参股杭州星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比例为9.0909%,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3、出资20万元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权益比例为20%,主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4、出资2000万元(投资总额为4,000.00万元)对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权益比例为10%,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等。5、出资6000万元对北京非池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增资,权益比例为18.99%,该公司主要业务为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文艺创作等等。6、自2020年10月1日起,富润印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合营企业 FURUN HOLDING LLC(权益比例为50%)随股权转让而一并转出投资额1059.93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上峰水泥”股票265万股,影响本期损益1,244.08万元,对公司报告期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收益法评估值 31,544.86万元向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46%股权及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51%股权。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此后,公司不再持有印染公司、纺织公司股权。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转让印染公司46%股权及纺织公司51%股权,剥离纺织印染、无缝钢管等传统业务,集中资源发展互联网服务等新兴业务。 互联网服务是一个迅猛发展、不断更新的产业,根据产业链上下游分析,公司的细分行业为互联网营销(互联网广告)。根据《2020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互联网广告全年收入4971.61亿元,比2019年度增长13.85%,增幅较上年减缓4.35个百分点,仍维持增长态势。2020年视频平台增速最快,较上年增长了64.91%,达903.53亿元。其中短视频广告最为抢眼,增幅达106%。2020年度,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TOP10由高到低分别为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腾讯、百度、京东、快手、美团、小米、新浪、奇虎360,行业前十公司的市场份额占比由2019年的94.85%下降至92.42%,但头部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依然较高。与媒体资源的集中相比,互联网广告代理服务公司数量较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竞争格局则较为分散,面对强势品牌主与集中的媒体资源,广告代理公司议价能力不断降低,利润空间不断挤压。2020年是直播元年,疫情期间的直播带货成为新营销模式的探索,而在后疫情时代,广告主对直接销售转化的期待更为迫切,为公司在直播电商等业务领域带来了更多机会。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求进”仍将是2021年的总基调。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未来的各种不确定性,2021年公司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变中寻机,稳中求进,在不确定性中打造确定性,重点关注数字化转型、5G商用、直播电商等方面的商业机会,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以变应变,变中寻机,2021年公司将侧重关注以下趋势,寻找商业机会:1、数字化转型。 尽管现在对互联网的说法有了某种变化,但数字化的趋势不可逆转,2020 年的疫情更是加速了数字化的进程,而数字经济本身已经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 版。公司将坚定往数字科技方向转型的信心,在业务拓展上进行创新,赋能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2、5G 商用走向成熟。2021 年将是 5G 商用的关键年份,按照 12 月 17 日发布的《5G 发展 2021 展望白皮书》,2021 年四大电信运营商将持续加大 5G 网络投资力度,预计将是 2020 年的1.5 到 2 倍。而过去 5G 商用最头疼的“应用场景”,也将在 2021 年逐步走向成熟,5G To C、To B、To G 端融合应用市场前景巨大。5G 商用带来的种种变化,将会超过过去 30 年的总和。2021 年公司将抓住机会,旗下卡赛科技、泰一通讯等从用户、场景方面切入,数链公司则从 5G 消息应用的技术层面进行研发。3、直播电商洗牌。2020 年是直播电商野蛮生长的一年,直播带货遍地开花, 2021 年直播电商毫无疑问会更火,预估规模将达到 2.5 万亿,解决 2000-2500 万人就业。但与此同时,直播带货将会更加规范,也将迎来更多的监管。泰一电商已在整合“人、货、场”等产业链资源,2021 年将在直播领域进行发力,培育公司在直播电商领域的核心技术、核心资源、核心能力。 为以不变应万变,在不确定性中打造确定性,2021年公司将特别强调聚焦、专业。聚焦就是聚焦战略、聚焦经营、聚焦资本、聚焦现金流。聚焦战略,到底做什么不做什么,需要认真选择;聚焦经营,必须努力赚钱,多创利润;聚焦资本,积极和资本对接,重视市值管理,争取资本对企业的支持;聚焦现金流,追求有利润的收入、有现金流的利润。专业就是在某一个细分市场进行深耕,心无旁鹜地做好企业专长的事情,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继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敬畏法律、敬畏规则、敬畏市场、敬畏监管,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公司新兴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增速较快,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持续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将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既会形成大额坏账损失,也会造成营运资金压力。 公司已建立客户信用等级制度,对于新客户严格评估信用状况,谨慎给予信用账期,对现有客户通过账龄分析和动态的信用额度控制,将信用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减少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当前公司处于业务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市场需求的减弱,可能导致公司业务的萎缩。 公司将顺应市场形势变化和政策导向,积极谋求转型升级,发挥技术及资源优势,增强宏观环境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3、商誉减值的风险。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以后,公司合并报表形成较大商誉。2019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27,573,889.51元,2020年度再次计提商誉减值493,907,612.3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商誉余额为287,871,515.22元。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改变、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产业政策变化等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仍存在商誉减值的可能。 公司将积极推动泰一指尚业务转型,努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从而降低商誉减值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2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订,明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等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上述政策执行,以公司2019年末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另2019年度回购股份金额计入现金分红共计60,790,247.10元。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承诺详见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泰一指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12.06万元,比2020年度自愿追加的承诺净利润少18,187.94万元,实际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12.14%。 经商誉减值测试,2020年度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9,390.76万元。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3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鉴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引致的业绩补偿金额较大,经浙江富润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浙江富润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确认上述业绩补偿 款,未来收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4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泰一指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就上述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等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启动对江有归、付海鹏的追偿,未来是否进行追偿、实际追偿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一)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将持有的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4,435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6,526.85万元,2020年度,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410.70万元。该项金融资产股价涨跌可能对浙江富润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提供的《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追加泰一指尚2019年、2020年两年业绩承诺,其中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2.07亿元。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如泰一指尚2019年和/或2020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经审计,泰一指尚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38.36万元,未能完成其自愿追加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经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就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353.46元。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履行补偿责任。 (二)经审计,泰一指尚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12.06万元,未能完成其自愿追加的2020年度业绩承诺。鉴于上述承诺属于自愿追加,并考虑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精神,公司将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处理办法。 (三)2020年度,公司减持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水泥”,股票代码:000672)股票265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上峰水泥股票4,435万股。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减持上峰水泥股票406.91万股,目前尚持有上峰水泥股票4,028.09万股。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减少因上峰水泥股价波动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 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日起执行该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之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企业会计准则第>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江有归、付海鹏提供的《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追加泰一指尚2019年度、2020年度两年业绩承诺,其中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7亿元。报告期内,泰一指尚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12.06万元,比2020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少18,187.94万元,实际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12.14%。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扶贫项目的情况如下: (1)根据《关于开展绍兴市乡村振兴“百企结百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绍市组[2018]10号)文件要求,公司与新昌县澄潭镇泄下村结对3年(2018年-2020年),通过诸暨市慈善总会定向捐赠的方式进行援助。 (2)根据浙江省“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部署,公司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马金镇富川村结对,通过诸暨市慈善总会定向捐赠的方式进行援助。 (3)2020年4月,公司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火烈乡老真村开展结对帮扶,帮扶资金10万元。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原子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染公司)和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浙江明贺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贺钢管)为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因印染公司、纺织公司、明贺钢管原三个子公司已由2020年10月起剥离本公司,以下环境报告书中所披露的内容中涉及印染公司、纺织公司、明贺钢管三个公司的相关数据中如无特别说明均为2020年1月至9月的数据。 印染公司核定排放许可量为每年排污量1133815吨,COD56.69吨,氨氮9.07吨;纺织公司核定排放许可量为每年排污量619000吨,COD30.95吨,氨氮4.95吨,SO21.18吨,NOX3.1吨。明贺钢管每年大气排放总许可量为颗粒物2.16吨,SO20.9吨,NOX5.67吨。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复环境信访案件。 2020年诸暨市环境监测站、德清县环保局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印染公司、纺织公司两个污水处理站均配有规范化排放口及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并与国家、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可随时调阅公司污染物排放数据。 2020年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处置情况 环保目标、指标 1、2020年各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100%;固废安全处置率达100%;COD排放量为全年核定排放量的46.24%;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4.80%;全年无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群体性环境事件。 物质流分析 1、资源与能源消耗情况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资源与能源消耗情况如下:总用水量117.61万吨(其中新鲜用水量64.91万吨)、总用电量4459.15万千瓦时、蒸汽消耗15.58万吨,天然气962.42万立方米。含明贺钢管新鲜用水量7.02万吨;总用电1691.14万千瓦时,天然气797.93万立方米)。 2、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 印染织品5072万米和精纺呢绒188万米、无缝钢管产品产量 8.63万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布全部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原料包装桶均由原料供给单位回收利用。 3、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0年,公司下属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废水86.16万吨、COD40.53吨,氨氮5.1吨,一般固废895.8吨(含明贺钢管80吨)、危险固废726.23吨(含明贺钢管酸洗污泥62.06吨、废酸658.39吨)。 (三)、环境会计 2020年公司主要环保投资项目为:环保设施运行费689.48万元、排污费208.86万元、参加公司外部举办的教育培训 0.47万元,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环保培训费2.51万元、监测费10.38万元、废弃物处理处置费66.98万元等,合计环保投资978.68万元。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水:印染公司有一套6000t/d 的废水处理系统,由浙江山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03年设计建设,采用酸化水解+好氧接触氧化+物化沉淀工艺,设置了标准排放口,并由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局联网。2007年公司投资300余万元实施中水回用工程,通过过滤、活性炭吸附进一步提高处理后废水的水质,并将深度处理后废水回用到印花厂生产漂洗、网框和导带冲洗等工艺过程。纺织公司的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4000吨/天,于2015年开始设计建设,2016年4月开始试运行,2016年12月通过三同时验收,使用射流曝气、膜处理等工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明贺钢管工业废水基本为零排放,循环利用;雨污分流纳管排放,并设有应急阀门及应急池;拥有一套酸雾吸收装置,通过碱性综合,24小时风机运转,达到标准排放,酸洗车间酸雾吸收塔每天进行自行监测并记录。 采取主要的节水措施:加强节水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三级节水机构,将节水与清洁生产相结合,完善用水计量,建立用水台帐,厂房设计执行明沟明管,防止跑冒滴漏,创新节水工艺技术,采用气流、溢流染色设备及圆网、平网印花机等先进工艺和设备,并不断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持续提高用水效率。 2020年印染公司对污水站设施进行改造,实施酸化水解池改造,前段增加加药系统;纺织公司上半年完成污水在线机房验收,更新COD在线检测设备,新增总氮、氨氮在线检测设备。 废气 : 印染公司生产的产品大部分为纯棉织物,定型机都装有余热回用装置,少量废气经余热高效回收装置吸收,凝结下来的少量油污经滤网后回收,经监测能达标排放。少量化纤产品通过装有采用“水喷淋+静电”二级处理装置的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的定型机进行定型,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伸出屋顶高空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厌氧系统进行加盖废气收集处理,收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019年10月印染公司新上一套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一套烧毛机废气处理设施。 固废:印染公司、纺织公司的一般固废送往浙江兆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指定位置,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固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包装袋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委托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明贺钢管一般固废由德清欣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固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部委托安吉美欣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危险化学品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如下:各类油漆及稀释剂、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试剂气体;环氧漆、机油、液压油、汽油;各类有害、有毒化学试剂,如硫酸、液碱等。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其对人身和周围环境的风险和危害。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采购、储存、使用、运输、装卸、安全检查与紧急处理等均有相关管理制度。各公司专门设立危险化学品仓库,配备完善标识标牌,增加安全防护各类设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印染公司、纺织公司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体系审核。 噪声污染状况及控制措施:对来自空压机房的噪声采用机房隔音防震,对来自纺机、水洗机、脱水机的噪声采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有新扩建项目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子公司近年主要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建设项目审批与验收情况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及时有效处置公司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和生态破坏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突发时报应急措施,以便及时响应,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伤害或损失,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各污水处理站均设有事故应急池。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各成员及现场负责人形成了完整的信息网络。并设有污水处理站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气候、水质变化等导致污水超标排放应急预案、空降暴雨导致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应急预案。 印染公司2018年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并备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机构,并对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响应程序,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公司每年进行应急演练,纺织公司2018年6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机构,并对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响应程序,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公司每年进行应急演练,2020年6月份开展了有限空间应急演练。明贺钢管有酸洗车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印染公司、纺织公司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及环保监管要求,均已制订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已向暨市环保局等备案,监测结果在浙江省自行监测平台等对外公开。明贺钢管由德清中天环科监测进行监测,数据上报德清县环保局。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参加公司外部举办的相关教育培训 4月,纺织公司组织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5月,纺织公司开展能源计量业务培训。 6月,纺织公司派员参加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成立大会。 6月,印染公司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6月,参加富润控股集团开展的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活动。 6月,经报名审核、专家评审、投票等环节,在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组织开展的 2019 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报告和标杆企业评选中,公司被评为 2019 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企业(环境保护维度)。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37,748,906股上市流通。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42,849,152股上市流通。 综上,报告期内,解除限售股份共计80,598,058股,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林中等惠风创投的自然人股东,其中赵林中持有惠风创投的股权比例为 38.77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注:上表员工情况不含2020年9月已转让的印染公司、纺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员工人数。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薪酬分配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业绩按月考核和按年考核。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培训考察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活动,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按照职级不同每年可享受不同时间的外出学习考察,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分担。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各项审议议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能够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保证股东有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充分行使股东的表决权。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出席董事会议,勤勉尽责。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公司监事,目前公司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职,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披露充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治理机构能够独立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实施按岗位定职、定酬的薪酬体系和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年初,公司董事会明确本年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指标,年终进行考核,并以此对公司管理层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和奖励。公司将继续探索更加公正、透明、合理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从而有效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7、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尊重和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互利共赢。 8、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及发生重大事项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的履行各自职责。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审计进程,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专业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通过不断完善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方面的制度,为董事会建立和完善高管激励机制发挥专业作用,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聘任事项中,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资格,提出意见和建议。战略委员会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市场形势,对公司的投资计划进行审议,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具体测算和兑现由公司人事部和财务部负责实施。 为有效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责任心及积极性,公司正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考评制度,努力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结合,从而切实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长远目标的实现。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4858号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富润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富润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3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鉴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引致的业绩补偿金额较大,经浙江富润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协商,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浙江富润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确认上述业绩补偿款,未来收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4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子公司泰一指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江有归、付海鹏承诺的业绩。截至浙江富润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就上述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等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浙江富润公司尚未启动对江有归、付海鹏的追偿,未来是否进行追偿、实际追偿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一)所述,浙江富润公司将持有的对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4,435万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6,526.85万元,2020年度,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410.70万元。该项金融资产股价涨跌可能对浙江富润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五(二)1及十三(十三)。 浙江富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印染加工和销售针纺织品、无缝钢管等产品,以及互联网营销服务和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电商业务、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等。2020年度,浙江富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03,907.12万元,其中纺织印染和无缝钢管等产品销售收入89,199.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9.35%;互联网营销服务和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入204,761.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7.38%;电商业务收入913.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0.30%;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收入3,795.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5%。 由于营业收入是浙江富润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针对传统纺织印染和无缝钢管销售业务,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送货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针对互联网营销服务和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电商业务及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获取销售收入分项目统计表,与账面收入进行核对,同时对重要销售记录所及的合同(含广告排期单)、结算单、验收报告、销售发票等信息交叉核对,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同时走访重要客户,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及五(一)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富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1,405.79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7,035.12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4,370.67万元。 浙江富润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及五(一)1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富润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0,935.3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787.15万元。 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以及每年年度终了,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6) 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五、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富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浙江富润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富润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富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富润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浙江富润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屹峰 王新华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屹峰 王新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燕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原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4〕8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于1994年5月19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609700859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1,946,118.00元,股份总数521,946,118股(每股面值1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21,946,118股。公司股票已于1997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纺织行业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及产品销售、增值电信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无缝钢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业投资,依托大数据技术优势,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及电子商务服务。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印染加工,针纺织品、无缝钢管等产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商业务、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等。2020年公司将印染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无缝钢管业务进行转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二)之说明。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5日九届八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诸暨市富润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富润数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等3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八之“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之“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印染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无缝钢管等产品 公司印染加工、生产销售针纺织品、无缝钢管等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2) 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电商业务及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 子公司泰一指尚主要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电商业务、运营商号卡推广服务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互联网营销服务及媒体返点的收入具体确认标准为:泰一指尚承接业务后,与客户签定互联网广告服务年度框架合同或根据具体营销需求签订单笔服务合同,该框架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单笔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结算方式、合同金额等相关内容。一般合同约定泰一指尚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广告投放排期单为准,广告投放排期单约定了投放媒体、位置、时间等要素。广告投放完成后,对已按照经客户确认的广告投放排期单完成了媒介投放且客户无异议时,按照执行的广告投放排期单所确定的金额确认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对于未具体规定广告投放排放期的,按照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确认互联网营销服务收入。针对媒体给予泰一指尚的广告投放返点,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 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标准为:泰一指尚承接业务后,与客户签订数据服务合同或者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服务合同等,一般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结算方式、验收条款等相关内容。泰一指尚提供营销数据分析服务后,对于合同中约定需经客户验收的,在取得客户验收报告后确认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收入。 公司电商业务分为电商代运营服务、电商代理销售和电商自营销售三种模式。1) 电商代运营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标准为:泰一指尚接受委托后,与客户签订品牌直播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品牌直播代运营服务,负责运作直播的操作流程,包括达人直播、店铺直播策划与执行、营销活动策划等,按照客户当期直播销售金额和计算比例结算确认服务费收入;2) 电商代理销售服务收入确认标准为:公司根据与第三方电商平台签订的协议采购货物并向电商客户发出货物,于收到第三方电商平台签收单后按照实际应向其收取的款项扣除相关采购货物成本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3) 电商自营销售收入确认标准为:公司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产品,于客户签收退货期满后按照实际应向其收取的款项确认销售收入。 运营商号卡推广业务:公司在其互联网及社交平台渠道推广通信运营商号卡、套餐、流量包等,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运营商考核结果及结算标准收取销售手续费、补贴费用或服务费,按照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确认运营商号卡推广业务收入。 (3)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业务 子公司诸暨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已转让,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利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销售给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纺织),并实现余量上网,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业务的收入确认具体标准为:根据与用户及电网公司签订的协议将电力输送至各方指定线路,每月月底根据各方确认的电量及电价(含电价补贴)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终止经营的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十二)之说明。 2.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9〕13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 发展,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1日,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子公司泰一指尚、富润纺织、富润印染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8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子公司浙江明贺钢管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冻结资金余额54,098.08元、质押定期存单余额50,000,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0,000,000.00元,存出投资款162,203.48元,支付宝余额1,225.00元和微信钱包余额363.32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股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口罩销售等业务形成、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的应收账款 (2) 互联网营销服务、营销数据分析服务、电商业务及运营商号卡推广业务形成的、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其他变动4,190,496.56元,其中: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其他增加20,567.77元,系本期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杭州卡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卡赛)(含其子公司上海弥杉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弥杉),相应转入该等公司于获得控制权日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其他减少4,211,064.33元,系本期公司不再将富润纺织、浙江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源公司)、新能源公司、富润印染、明贺钢管、富润贸易和浙江富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该等公司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其他变动-4,125,677.43元,其中:(1)系本期企业合并转入系本期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杭州卡赛(含其子公司上海弥杉),相应转入该等公司于获得控制权日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5,141.88元。(2)系2020年10月1日本公司不再将富润纺织、再生源公司、新能源公司、富润印染、明贺钢管、富润贸易和数码科技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270,819.31元。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类别明细情况 2)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本期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其他减少6,633,667.67元,系本期公司不再将富润纺织、明贺钢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该等公司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存货跌价准备 (2)、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报告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 本期处置FURUN HOLDING LLC股权事项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 (二)之说明。 [注2] 系泰一指尚持有的对泰一德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投资。 [注3] 系泰一指尚持有的对浙江国信泰一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泰一指尚出资1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该公司董事会5人,其中泰一指尚委派2人,且泰一指尚董事长 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对其经营有重大影响,故对浙江国信泰一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对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在建工程本期其他减少系公司不再将富润印染、富润纺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该等公司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在建工程余额。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9.76%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230号),泰一指尚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的评估值为5,100.00万元。2016年12月,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泰一指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2015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认购并日该等可辨认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泰一指尚资产组组合 2) 杭州卡赛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包含可辨认无形资产)的构成 杭州卡赛相关的资产组 组合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42,522,153.96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18,364,835.93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66,000,000.00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是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泰一指尚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65%(2019年:11.73%),预测期泰一指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互联网营销服务根据-20%至-8%(2019年:-0.05%至0.94%)/营销数据分析服务根据0%(2019年:10%至7%)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公司历史年度的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人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270号),泰一指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408,000,0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1,901,907,612.30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493,907,612.30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493,907,612.30元。 ② 杭州卡赛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76%,预测期杭州卡赛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468.64%至0%推断得出,预测期第一年增长率较高系卡赛业务规模较小,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未来,随着公司资金的投入和业务的拓展,财务状况将持续好转,收入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之后趋于稳定。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公司历史年度的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人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270号),杭州卡赛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66,000,000.00元,账面价值60,886,989.89元,商誉未出现减值。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其他减少系本期不再将富润纺织、明贺钢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该等公司于丧失控制权日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因转富润印染、富润纺织股权而转出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额30,141.76元,转出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额1,074,240.79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年12月,公司与绍兴枫桥学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孝德文化研究会共同发起设立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主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出资额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万元,绍兴枫桥学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 2020年12月,子公司泰一指尚和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泰一指尚以投资总额4,000.00万元对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认缴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71.3717万元,剩余投资金额3,828.628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泰一指尚持有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已汇出投资款2,000.00万元,杭州迷猴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20年11月26日子公司泰一指尚2020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同意泰一指尚投资艾德思奇项目》决议,北京艾德思奇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效果营销的领先数字广告代理,为布局相关板块业务,泰一指尚拟增资北京非池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000.00万元,由北京非池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宁津县大洋洪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的股权,从而北京非池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北京艾德思奇科技有限公司45.2215%的股权。增资后,泰一指尚持有北京非池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99%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已汇出投资款6,000万元,北京非池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保证借款中包含已贴现未到期融资性票据60,000,000.00元,质押借款中包含已贴现未到期融资性票据50,000,000.00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3)之说明。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3)之说明。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减少包含公司不再将富润纺织(含其子公司再生源公司)、富润印染(含其子公司明贺钢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该等公司于丧失控制权日的应付职工薪酬62,145,613.23元。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3)之说明。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专项应付款本期减少系本期公司不再将富润印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于丧失控制权日的专项应付款余额 其他说明: 富润印染厂区搬迁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四)之说明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七注释84之说明 [注2] 递延收益本期其他变动(减少)系本期不再将富润纺织、富润印染、再生源公司、新能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该等公司于丧失控制权日递延收益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公司本期转让所持浙江富润数链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将转让价款与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浙江富润数链科技有限公司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 (五)之说明。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 根据新收入准则,本期运输装卸费及出口报关费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注释84“政府补助”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收购子公司杭州卡赛支付的现金净额-97,896.97元,在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公司处置子公司富润印染收到的现金净额-55,389,082.89元,在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冻结资金54,098.08元、质押定期存单50,000,000.00元不属于现金等价物,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0,000,000.00元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银行存款期初余额中冻结资金1,191.41元不属于现金等价物,其他货币资金期初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1,699,627.06元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年8月,子公司泰一指尚与自然人金双双、翁舟波以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壹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睿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杭州卡赛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泰一指尚增资2,000.00万元认缴杭州卡赛新增566.6667万元注册资本,占杭州卡赛增资后注册资本的85%。2020年9月7日,杭州卡赛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各方签订的《关于杭州卡赛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杭州卡赛85%股权的取得价格为2,000万元。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基于杭州卡赛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考虑其行业竞争力,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预测其未来收益及盈利能力较高。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由于杭州卡赛为轻资产型企业,在购买日实物资产主要系通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杭州卡赛账面已确认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均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予以确认。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二)之说明。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注]该等子公司系泰一指尚的子公司,上表所填列的取得方式是指泰一指尚取得该等子公司股权的方式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自2020年10月1日起,富润印染、富润贸易、明贺钢管、数码科技、富润纺织、再生源公司、新能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二)之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 富润印染、富润纺织、再生源公司、富润贸易、明贺钢管、新能源公司和数码科技损益和现金流量本期数系2020年1-9月数据 [注2] 杭州卡赛、上海弥杉损益和现金流量本期数系2020年9-12月数据。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FURUN HOLDING LLC系富润印染之合营企业,2020年10月1日,随富润印染股权转让而一并转出。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FURUN HOLDING LLC本期数系2020年1-9月数据。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告注释其他综合收益5 、其他综合收益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40.50%(2019年12月31日:28.2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18,00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88,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部分权益工具投资系 A 股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公开市场报价,以期末市值计量其期末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部分权益工具投资以被投资单位期末净资产作为评估其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被投资单位期末净资产基本能体现其公允价值的,以其净资产作为评估公允价值的基数。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赵林中等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共同控制。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1] 浙江诸暨华泽纺织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副总经理应叶华控制的公司,应叶华自2020年9月15日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附注将浙江诸暨华泽纺织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作为关联方披露 [注2] 2020年4月,自然人楼海光将其所持诸暨市锦鼎纺织有限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富润纺织,于2020年4月1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诸暨市锦鼎纺织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15日成为富润纺织的参股公司。本财务报表附注将诸暨市锦鼎纺织有限公司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作为关联方披露 [注3] 杭州闪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于2020年10月28日由自然人周维训、刘学斌变更为自然人李麒、黄为智和北京弘润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5%、30%和35%,其中黄为智为泰一指尚在职员工,北京弘润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于捷系泰一指尚在职员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杭州闪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上述法规和规则列举的关联方,但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本财务报表附注将杭州闪果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注4] 杭州多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于2020年8月27日由自然人周浩浩、钱丹英变更为自然人李麒、黄为智和北京弘润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5%、30%和35%,其中黄为智为泰一指尚在职员工,北京弘润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于捷系泰一指尚在职员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杭州多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属于上述法规和规则列举的关联方,但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并作出相关决策,本财务报表附注将杭州多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 :6,900万元项借款同时由本公司以其持有的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及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注2] :10,000万元项借款同时由本公司以持有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3] :12,800万元项借款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相关协议,2020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无偿使用诸暨市富润老年康乐中心部分办公用房。 (2) 2020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通过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职工福利757,680.00元和860,120.00元。 (3) 2018年9月25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约定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或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最高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协议双方愿意为对方因向银行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本息),互保有效期至2022年9月7日止的融资主合同。2020年9月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约定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或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最高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协议双方愿意为对方因向银行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本息),互保有效期至2022年9月7日止的融资主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债务余额为3,900.00万元。 (4) 关于向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其他(二)之说明。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抵押及质押情况 [注1] 系定期存单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已贴现,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于短期借款 [注2] 该等借款同时由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注3] 该等借款同时由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情况 [注] 该票据已贴现,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于短期借款 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及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十)2所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后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经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经2020年4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25,386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21,946,118股的2.92%。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人员,授予价格为3.29元/股,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对外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及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7(2)所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富润纺织、富润印染终止经营本期数系2020年1-9月数据。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纺织业、金属制品业、房地产业、创业投资、电力销售以及信息服务业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分部 负债总额 1,321,838,578.26 1,321,838,578.26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子公司泰一指尚参股设立保险公司的事项 经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拟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一家股份制专业保证保险公司,拟定注册资本10亿元,泰一指尚拟出资1.4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4.5%。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对外报出日,该保险公司尚未设立。 (二)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交易事项 经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31,544.86万元的价格转让子公司富润印染46%股权及富润纺织51%股权。富润印染、富润纺织已于2020年9月29日在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本期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富润印染、富润纺织的股权,自2020年10月1日起,富润印染及其下属子公司富润贸易、明贺钢管和数码科技以及富润纺织及其下属子公司再生源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FURUN HOLDING LLC 系富润印染之合营企业,2020年10月1日,随富润印染股权转让而一并转出。 (三) 关于转让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事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分别与杭州赛智君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睿北信源数据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台州绩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泰一指尚拟将其持有的探索传媒12.3%股权(原始投资成本为75.00万元),以2,21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三方,其中:杭州赛智君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134.00万元的价格受让探索传媒6.30%的股权,浙江华睿北信源数据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探索传媒3.00%的股权、台州绩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探索传媒3.00%的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已收到浙江华睿北信源数据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540.00万元,收到杭州赛智君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1,134.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对外报出日,探索传媒尚未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 关于印染厂区整体搬迁事项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富润印染等企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诸政发〔2017〕28号),公司子公司富润印染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建筑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2018年2月23日,富润印染与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诸暨市2017年“三改”专项行动房屋搬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富润印染可总计获得搬迁征收补偿505,747,362.00 元。根据补偿协议,富润印染在新厂土地挂牌截止日后21个月内搬迁腾空房屋,并有一定期限作为生产过渡期。2018年3月14日,富润印染收到拆迁补偿款150,000,000.00元,余款拟在房屋腾空交付拆除后结清。截至2020年9月29日,富润印染搬迁尚未开始,故将收到的搬迁补偿款150,000,000.00元列报于“长期应付款”。自2020年10月1日起,富润印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转出上述拆迁补偿款。 (五)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拟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含8元/股)。拟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18年10月3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225,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购买的最高价为7.99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已累计支付总金额10,021.79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列报库存股。 (六) 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 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2,000人,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富润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润1号)。富润1号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2. 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 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2) 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 10,000万元的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自筹部分的比例为1:1,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 实施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富润1号,富润1号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整。截至2018年7月12日,富润1号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307.74万股(其中大宗交易买入1,518.24万股,集合竞价买入78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成交总金额19,932.67万元,成交均价约8.64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前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即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 4. 存续期延长事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从2018年1月1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原存续期将于2020年1月16日届满。 经公司2019年12月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2019年12月10日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月16日。存续期内(含延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综合考虑市场行情,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 出售情况 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2,307.74 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七) 大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八) 股权托管事项 2019年1月1日,公司与富润集团美国工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富润集团美国工贸有限公司将其在富润印染5%的股权全权(除红利分配权)委托公司管理。股权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1日,公司与富润集团美国工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终止协议》,鉴于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富润印染股权全部转让,自2020年10月1日起原签订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终止。 (九) 子公司外方股东股利代领款事项 公司部分子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将应付外方股东的股利直接支付给境内委托代理人。部分子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股利已于2020年内发放完毕,代理人代收子公司外方股东股利具体情况如下: (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泰一指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 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及实施 经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有归、付海鹏等6名自然人以及嘉兴泰一指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盈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持有的泰一指尚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向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创投)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评估价值为基础,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120,000万元。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拟发行股份方式支付99,844.8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20,155.20万元。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向江有归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7 号)。 2016年12月27日,泰一指尚完成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泰一指尚原股东合计发行股票133,126,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50元,股份对价部分共计998,448,000.00元,计入股本133,126,4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21,600.00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33号)。 2017年1月13日,公司向惠风创投发行股票32,206,66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241,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006,918.00元(不含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43,082.00元,其中计入股本32,206,66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7,336,416.00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6号)。 2017年1月6日和2017年1月18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133,126,400股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32,206,666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关于业绩承诺及超额业绩奖励 (1) 业绩承诺 交易双方同意,就标的公司净利润作出的承诺期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交易对方江有归、付海鹏承诺,业绩补偿期内泰一指尚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包括根据本次交易约定的方式计算的业绩奖励进行会计处理对净利润的影响额)如下: 1) 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 2) 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8,500万元,或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4,000万元; 3) 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2,200万元,或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6,200万元。 (2) 盈利承诺补偿安排 在约定的利润补偿期间(2016-2018年度),若泰一指尚任一年度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包括根据本次交易约定的方式计算的业绩奖励进行会计处理对净利润的影响额)低于承诺数,则江有归、付海鹏以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应以现金或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 (3) 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 2018年7月10日,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订《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二)》,江有归、付海鹏补充承诺事项如下: 1) 泰一指尚于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扣除已计提坏账损失部分的净额,下同)不高于45,000万元; 2) 在业绩补偿期结束后,江有归、付海鹏负责收回泰一指尚于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 3) 如泰一指尚于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高于45,000万元,则本公司有权取消根据《业绩补偿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奖励; 4) 江有归、付海鹏将其根据《业绩补偿补充协议》履行业绩补偿后所持本公司的股权作为其负责收回泰一指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担保;在泰一指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全部收回前,江有归、付海鹏所持本公司之股权不得进行转让,不得进行除本补充协议约定以外的质押或设置其他限制性权利。 (4) 追加业绩承诺 2018年11月26日,江有归、付海鹏提供《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追加泰一指尚2019年度、2020年度两年业绩承诺,其中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7亿元。如泰一指尚2019年和/或2020年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利润,则江有归、付海鹏将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补足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利润之间的差额。 (5) 业绩奖励 若泰一指尚2016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包括根据本次交易约定的方式计算的业绩奖励进行会计处理对净利润的影响额)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105%(即26,200万元*105%=27,510万元),则上市公司应按照超出部分的60%作为奖励对价支付给泰一指尚确定的公司员工,且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的20%(即120,000万元*20%=24,000万元)。 公司应在2018年度报告公告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将前述奖励金额支付给泰一指尚确定的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自负,公司应代扣代缴),指定的员工应满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主动从泰一指尚及子公司离职的条件,否则将不予支付业绩奖励。 根据上述约定,2016年度、2017年度泰一指尚分别计提业绩奖励金额为6,121,119.77元、7,002,778.57元,账列“管理费用”及“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018年度因为泰一指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高于45,000万元,本公司取消对其的业绩奖励,冲回原计提的业绩奖励13,123,898.34元。 3.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追加业绩承诺补充约定 泰一指尚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538.36万元,比2019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少8,361.64万元,实际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47.41%。 公司2020年11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鉴于:(1) 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均已完成相关业绩承诺。江有归、付海鹏出具的关于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函》系其本人自愿追加,且未明确补偿方式,也未对补偿期限进行约定;(2)上述补偿金额较大,补偿方江有归、付海鹏原始积累较少,其前期减持股票所得资金已用于处理个人债务,其中江有归目前所持公司股票仍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补偿方短期内存在较大资金压力。经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友好协商,就补偿事宜达成补充约定:由江有归、付海鹏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83,616,353.46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确认上述业绩补偿款,未来收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4.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泰一指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12.06万元,比2020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少18,187.94万元,实际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12.14%。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就上述净利润完成情况引致的业绩补偿等事宜,与江有归、付海鹏等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启动对江有归、付海鹏的追偿,因此未确认公司应收取的业绩补偿款,未来是否进行追偿、实际追偿金额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十一) 关于持有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事项 公司持有甘肃上峰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435万股,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86,526.85万元万元,2020年度,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410.70万元。该项金融资产股价涨跌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类别明细情况 ②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赵林中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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