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锦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彩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碳酸饮料、热灌装饮料、饮用水和啤酒包装用PET瓶、PET瓶胚、标签、外包装薄膜、胶罐的生产与销售,并同时为企业提供饮用水、热灌装饮料代加工灌装服务,主要客户为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怡宝等大型饮料生产企业。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生产规模位居前列的饮料包装企业之一、生产能力位居前列的饮料代加工(OEM)企业之一,具有完整的饮料塑料包装、代工产业链,近年来公司业务不断向下游延伸,伴随着饮料代加工(OEM)业务的逐步壮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通过位于分布在全国各省市的工厂为客户进行饮料包装产品、代加工的一体化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一为大型饮料厂商提供饮料包装产品生产配套服务;其二为饮料品牌商提供饮料代加工(OEM)服务。 公司采购模式为:自身直接向PET材料供应商采购PET原料或由客户指定PET材料供应商后公司进行采购或由客户直接提供PET原料,公司负责加工生产。 公司所属饮料包装行业为市场充分竞争的成熟行业。根据我国的气候特征,饮料行业在每年一、四季度为传统淡季,二、三季度随着天气炎热为行业旺季,公司作为饮料行业配套包装产品的生产服务商,具有上述周期性特点。饮料行业市场容量大,技术壁垒低,竞争激励,公司在PET饮料包装行业内属于国内大型企业之一。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位居前列的饮料包装企业之一、生产能力位居前列的饮料代加工(OEM)企业之一。公司具有较为完整的饮料塑料包装产业链,是集产品研发和生产于一体的产业化大型企业之一。 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拥有全国性的市场、生产和销售网络; 2、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国内外著名客户; 3、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 4、公司是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具有先进的质量管控体系; 5、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具有国内领先的饮料及啤酒包装研发能力; 6、公司整体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7、公司业务上下游延伸并生产配套产品,具有产业链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场营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营业利润亏损1.1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79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饮料市场需求疲软,公司及相关客户复工延迟,导致公司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20年下半年,面对全球疫情扩大化冲击,国家适时提出以拉动内需为主的“国内大循环”新格局,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从扩容提质的角度来促进更高品质的消费和新消费形成,快消品行业终端需求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目前,饮料产业进入了更加多元化的发展阶段,一些细分领域的产品出现爆发性增长。为应对市场变化,匹配市场需求,公司一方面继续与原有客户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增加、改造生产线的方式,拓展与新兴饮料产品的客户合作。公司在巩固现有战略客户的基础上,继续以“开拓新客户”为方针,充分发挥供应网络优势,开拓了元气森林、重庆啤酒、悦动力、重庆钰鑫、汉口二厂等新客户,弥补主要客户自行上线带来的业务流失。在瓶胚、吹瓶、OEM代工瓶装水及辅助包材等业务单元保持平稳发展趋势。针对国内产品饮料市场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通过积极走访市场,在PET碳酸饮料代工、热灌饮料代工业务单元,与国内多家新生代及知名企业达成合作,利用公司完善的产品产业链优势,协助客户从产品设计研发、试产到实现商业化量产,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配套”服务。公司近年开始逐步加大布局海外市场的力度,积极接洽海外优质客户,寻找海外业务合作新机遇,探索业务合作新模式。 二、生产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量和自身产能分布情况分配生产任务;通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生产工厂,根据客户的生产布局需要分配子公司生产,有效做到最大程度地降低运输成本,保证公司产品在成本方面的竞争力。同时,在生产成本控制方面,继续加强原料采购成本和质量的管理,继续加强能耗的管理。为调整和配置产能,统筹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发展,同时承接在西安地区新增业务,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公司在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购买工业用地新建厂房、仓库等,建设水、饮料灌装生产线及配套PET瓶、瓶胚等饮料包装生产线项目。为统筹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发展,同时承接长沙地区的原有业务,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工业用地新建厂房,建设华南地区总部及生产和销售中心,巩固竞争优势,提升市场份额。 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断完善用工制度,改善劳动关系,通过业绩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作用,有效地改善了经营效益;继续通过优化工厂人员结构,减员增效提高人工效率,有效地控制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秘办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通过认真答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以及向投资者介绍已披露的公告内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回顾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2021年计划从以下方面改善经营情况: 1、继续服务好现有客户,紧跟客户的拓展步伐,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交流,迅速响应,巩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在服务好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怡宝、雀巢、百威(中国)、西安冰峰、青岛啤酒、元气森林、康师傅等现有客户、为现有客户贡献价值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增客户,如喜茶、重庆啤酒、重庆钰鑫、天津蒙牛、悦动力、成都三勒浆、北京清泉出山饮品等。完善运营模式,开拓经营思路,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保障提升现有客户的供应量,并加紧提升新客户的供应量。 2、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组织生产经营,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努力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结构,关注和积极寻求合适的投资项目,加强新客户、新品种、新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增加公司自身造血功能,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继续采取业绩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经营效益。 4、继续通过包括整合资产在内的多种方式减少公司债务负担,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 5、资金管理方面量入为出,继续抓紧货款回笼,控制库存,加快周转速度。 6、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源,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饮料加工 456,488,925.09 372,006,326.11 18.51% -16.67% -16.58% -0.0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产品A比例变动较大原因是期末库存减少所致。 2、产品B、产品C、产品D、产品E库存量减少主要因公司根据销售量优化库存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 本年营业成本中存货销售运输费增加,主要因本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原来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存货销售运费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一、研发项目:1L&1.5L PET啤酒瓶 1、目的:协助客户统一系统1L&1.5L PET瓶瓶型。 2、达到目标:批量生产商业吹瓶模具,带动瓶胚、瓶、标签等系列产品的销售 3、项目进展:3D瓶型打样 目前客户以PET瓶包装鲜啤酒,保质期7天,冷链运输贮存。各地分厂的PET瓶型不一。协助客户设计统一的1L&1.5L瓶型,标准规范化产品形象,可以带动其它品牌啤酒上线PET啤酒瓶。2020年中国啤酒产量为3411万千升,若有1%的量使用PET瓶包装,约需1L瓶3.4亿个PET瓶,将是PET啤酒瓶发展是一个新契机。 二、研发项目:快速冷却模具及底芯座研发 1、目的:加快吹膜时瓶底冷却速度,提高产能及产品合格率 2、达到目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申请相应专利 3、项目进展:已投入生产及申请专利 现有的吹瓶模具因冷却效率使产品质量合格率偏低,特别是在吹瓶模具的底模部分,往往因冷却不良造成瓶底白化,灌装后易爆瓶等现象,快速冷却底模的研发可以解决冷却不良所造成的问题,使产品产能、合格率提高。 三、研发项目:2L碳酸模具优化 1、目的:协助客户优化2L吹瓶模具,提高PET瓶底的应力。 2、达到目标:批量生产商业吹瓶模具,瓶底应力由45min延长至60min。 3、项目进展:模具2020年12月已投入生产。 夏天时天气炎热,温度时常达至35-40℃,用PET瓶灌装的碳酸饮料因高温出现爆瓶的机率高,需要PET瓶底的应力比较高,为提高瓶底的应力,对瓶底设计进行优化,提高瓶底的应力以满足于产品的高温贮存,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因上年收到政府土地收储款,本期未发生此类业务,同时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因本年偿还债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饮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口味独特,还要营养丰富和改善身体机能,饮料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据行业分析师估计,我国饮料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保持高速增长。从我国当前饮料市场格局以及消费趋势来看:健康型饮料比重不断上升。预计在鼓励发展低热量饮料、健康营养饮料、冷藏果汁饮料、活菌性含乳饮料,支持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建设,优化产业布局等政策驱使下,饮料行业产品结构将更趋合理。 饮料行业的良好前景给饮料塑料包装企业带来了机会,但受饮料行业剧烈竞争的影响,饮料企业加大对包装成本的控制,加上同业竞争和上游原料厂商的挤压,饮料包装生产商的利润空间微薄,承受着严峻的考验。饮料包装生产商必须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的宗旨,提升管理水平,降低损耗控制成本。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紧跟消费者不断变化的新需求,找准市场定位,打造各种饮料新品包装,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位居前列的饮料包装企业之一,生产网络遍布全国主要区域,境外在泰国也开设了生产基地,除类别齐全的各规格瓶胚、瓶子产品外,还生产标签、薄膜、PC胶罐等各类配套产品,并提供饮料代灌装服务,具有较完善的产业链。公司将立足于现有的规模及产业链优势,努力控制产品成本,提升价格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服务,同时紧跟客户需求,开发新的包装产品。未来公司会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优势,逐步拓展非饮料塑料包装领域的市场,向日化包装瓶、啤酒包装瓶、医药包装瓶等领域寻求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在条件成熟时,推出自有品牌,从单纯的加工企业转为食品饮料提供商。 (三)公司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着力在如下方面加强力度: 1、继续服务好现有客户,紧跟客户的拓展步伐,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交流,迅速响应,巩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在服务好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怡宝、雀巢、百威(中国)、西安冰峰、青岛啤酒、元气森林、康师傅等现有客户、为现有客户贡献价值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增客户,如喜茶、重庆啤酒、重庆钰鑫、天津蒙牛、悦动力、成都三勒浆、北京清泉出山饮品等。完善运营模式,开拓经营思路,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保障提升现有客户的供应量,并加紧提升新客户的供应量。。 2、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预算管理,科学组织生产经营,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努力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结构,关注和积极寻求合适的投资项目,加强新客户、新品种、新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增加公司自身造血功能,拓展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继续采取业绩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作用,提升经营效益。 4、继续通过包括整合资产在内的多种方式减少公司债务负担,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 5、资金管理方面量入为出,继续抓紧货款回笼,控制库存,加快周转速度。 6、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源,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四)存在的风险因素 1、饮料包装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饮料包装市场竞争仍然激烈,产能优势不能充分发挥,产品成本较高。公司业务模式偏向加工,设备专用性强,产品转型难度大。 应对措施:进行业务优化整合,通过布局调整人员优化,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开拓非饮料包装新产品市场,加强技术力量投入及与品牌饮料生产商的紧密合作,改变单纯的加工商角色定位。 2、客户集中及自我配套的风险 由于行业客户比较集中,公司的销售依赖于几个主要的客户,这些主要客户的市场表现对公司的影响较大。在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产商为争取订单相互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近年来,客户存在自我配套减少外购的可能,将直接影响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应对措施:开发新客户拓展新市场,构建灵活的合作模式,组建与客户的合作联盟,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爆发,国内各行业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随着国内防控措施得当,公司的生产经营亦随之恢复正常。但目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对快消品行业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进行密切跟踪和评估。始终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及时的沟通,减轻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20年,公司2020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2019年,公司2019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2018年,公司2018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因内部控制需要,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0万(不含税)(已包含在前项430万元内,不含税),期内尚未支付费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2020年租赁收入为27,067,943.4元,2019年租赁收入为33,355,287.08元,同比减少18.85%,主要为设备出租收入减少。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和社会、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履行纳税义务,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公平对待投资者,重合同、守信用,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并健全了公司劳动安全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注重环境保护,在项目建设中,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积极采用新产品、新技术,降低能耗,控制污染,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诚信对待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促进公司本身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公司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1、2018年8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10号之二],认为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无人申请对捷安德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依法应当宣告捷安德公司破产。捷安德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宣告捷安德破产,自即日起生效。 2、2018年10月1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破)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珠海中富股票146,473,200股”项目公开竞价,深圳国青公司通过竞买号I9107以最高应价胜出,并于2018年10月30日付清了全部拍卖款项。2018年11月23日,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和买受人国青公司三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2019年10月完成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深圳国青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39%。 3、2018年10月,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开始增持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201,961,208股,占总股份比例为15.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陕西新丝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01,961,208股,占总股份的15.71%,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国青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46,473,200股,占总股份的11.39%,为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7.1条对“控股股东”的释义:“(五)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认为任一股东都无法单独足以对股东大会表决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本公司无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1、2018年8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10号之二],认为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无人申请对捷安德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依法应当宣告捷安德公司破产。捷安德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宣告捷安德破产,自即日起生效。 2、2018年10月1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破)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珠海中富股票146,473,200股”项目公开竞价,深圳国青公司通过竞买号I9107以最高应价胜出,并于2018年10月30日付清了全部拍卖款项。2018年11月23日,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和买受人国青公司三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2019年10月完成过户,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深圳国青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1.39%。 3、2018年10月,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开始增持公司股票,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201,961,208股,占总股份比例为15.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陕西新丝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01,961,208股,占总股份的15.71%,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国青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46,473,200股,占总股份的11.39%,为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7.1条对“实际控制人”的释义:“(六)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认为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法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持股在5%以下的 股东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刘锦钟先生:董事长。毕业于深圳大学。2015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海滨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先后毕业于空军航空大学、中州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先后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伟先生:董事。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15年至今就读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职称。2006-2008年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08-2012年任职于陕西电信信息产业公司,担任产品经理;2012-2017年任职于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部主管、资本运作部主管;2018年5月至今担任陕西西咸新区新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申毅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11月至2000年3月任香港启文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03年6月任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广州铁路集团怀化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含任怀化铁路办事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陈衔佩先生:董事。2014年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获金融与投资管理学硕士学位;2015年2月-2017年12月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8年1月-2019年8月任京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俞磊先生:董事。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0年5月-2004年3月任职于广州侨鑫物业有限公司。2004年9月-2005年3月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4月-2008年5月任职于广州市生合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8月-2012年7月任职于佛山市石头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2017年3月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20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张炜先生:独立董事。2000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系,2005年-200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2010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黄平先生:独立董事。1989年毕业于洛阳理工大学财会专业;1989年-1997 年任职于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处副处长;1997 年-2014 年任职于洛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副所长、所长;2014年至2020年5月任职于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0年5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高级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10月兼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职务。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黎友焕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研究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先后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和西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先后于广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汕尾分公司、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工作。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兼任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专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孔德山先生:监事会主席。1988年进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下属中富瓶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和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技术部总监。2007年12月至2018年4月,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201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余晓辉先生:监事。1997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轻工食品学院,1997年进入本公司,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技术员、品控经理、厂长和本公司生产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品控部总监兼核价部总监。余晓辉先生是第二届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委会塑料分委员会委员。2019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吴土兴先生:职工监事。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珠海中富瓶胚厂主机员、班长、品控主管、本公司工会/后勤部干事、行政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09年8月至2018年4月,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韩惠明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2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副经理、投资者关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周毛仔先生:副总经理。1984年在江西日报社计财处任主管会计;1992年任江西建昌药用玻璃瓶公司董事兼常务副厂长。周毛仔先生1993年进入本公司,1996年至2008年1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总监。 秦弘毅先生:董事会秘书。2009年1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道远资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2021年2月至今兼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叶彩霞女士:财务总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级会计师职称。1990年5月至2012年8月先后任职于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珠海经济特区九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恒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昌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互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2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高级主管、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3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6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如下:1、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2、对刘锦钟、宋建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3、对韩惠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报酬和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根据饮料包装行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规模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现任、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报酬总额为801.24万元,其中包含2019年度绩效考核薪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的薪酬政策:公司付薪理念是绩效优先,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效益设定宽带薪酬体系,并设计固定薪酬、浮动薪酬及业绩承包责任制结合的薪酬组合,将浮动薪酬联动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绩效以支持员工绩效改进和技能提高,从而提升组织绩效。同时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就餐补贴、通讯、高温补贴、生日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3、培训计划 1、满足各级管理者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培养管理者管理技能、态度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工作任务完成的效率,增加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2、满足员工需要。通过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员工增加工作信心,并且有动力在工作岗位上应用这一技能,从而促进部门目标的完成。 3、塑造公司的“学习文化”。形成一种公司学习的氛围,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1、关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召开经律师见证,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的经营决策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地行使权利。 3、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第一大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形成决议均按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地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有效落实信息披露的管理责任。公司通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电话接待投资者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取信息。 8、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业绩指标、工作表现等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强化内部监管,加大审计力度,实施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的薪酬结构,对表现优异人员予以物质、晋升、进修等奖励。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01,961,2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5.71%;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46,47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1.39%。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未出现该种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同时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谨慎判断,发表书面独立意见并提出相关建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高度重视并认真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不存在独立董事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形。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1)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确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向董事会提交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形成的决议:①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②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2021年1月,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就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4)2021年3月,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就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5)2021年4月,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就2020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沟通。 2、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高管的薪酬标准,并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进行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公司目前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管理层与公司、股东利益紧密结合的长期激励机制。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的职责: (1)2020年1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推荐了董事会秘书人选,并发表了意见。 (2)2020年2月,由于公司董事缺额一名,根据《公司章程》和珠海中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名委员会推荐了继任董事人选,并发表了意见。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业绩指标、工作表现等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考核薪酬两部分组成。绩效考核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并向董事会提交考核结果和分配、奖惩建议,经董事会审核后实施。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喜审字【2021】第00773号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珠海中富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珠海中富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事宜 1、事项描述 如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示,于2020年12月31日,珠海中富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63,568,629.24元,占合并总资产48.38%,是珠海中富公司资产中重要组成部分。珠海中富公司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对于识别出减值迹象的,管理层通过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比较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珠海中富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固定资产的减值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就珠海中富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珠海中富公司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情况; (2)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解,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抽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及本年度使用情況等。 (3)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管理层于年末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 (4)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对珠海中富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了解计提的具体事项、原因、计提的金额,获取并复核了相关减值准备测试明细表,以验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所示,2020年度珠海中富公司账面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12,188,904.61元。 珠海中富公司收入主要涉及到饮料包装制品及饮料加工,其中饮料包装制品销售占收入总额比例为60.99%,饮料加工销售占比36.21%。由于收入是珠海中富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可能存在珠海中富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珠海中富公司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测试管理层与商品销售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评价收入确认内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3)通过检查销售主要合同,评价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4)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 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对账单等; (5)结合应收账款针对重要客户选取样本实施了函证程序,并核查期后收款情况;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 其他信息 珠海中富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珠海中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珠海中富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珠海中富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合并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珠海中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珠海中富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珠海中富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翔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锦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彩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锦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彩霞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集团”)前身为珠海市香洲区中富瓶厂,于1990年1月改制为珠海经济特区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5月更名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59号文批准,于1996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股本为1,285,702,520股,每股面值1元。 2013年12月31日,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原持本公司339,329,7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本公司增发后总股本的26.3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于2014年5月8日及5月12日,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减持后Asia Bottles Group Holdings Limited持本公司309,329,73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本公司增发后总股本的24.05%。CVC Capital Partners Asia II Limited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5年1月20日,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 向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捷安德”)完成对本公司11.39%的股权转让;于2015年1月27日,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完成对本公司2.72%的股份减持。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由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深圳捷安德。实际控制人由CVC Capital Partners Asia II Limited变更为深圳捷安德的控股股东刘锦钟先生。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期间,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 继续减持对本公司的股份直至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拍卖通知书》【(2017)粤 0304 执 9479-9480 号之一】,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两案,因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ST中富(股票代码:000659)股票146473200股,法院将于 2018 年 2 月 2 日 10 时至 2018年 2 月 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ST中富(股票代码:000659)股票146473200股,(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4),展示价格:4.3 元(2017年12月25日收盘价)乘146473200 股保证金:6300万元,增价幅度:300万元及其倍数。法院将于2017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 2018年1月3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捷安德关于相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10月30日,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18年1月23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2017)粤03破申2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申请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经审查,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所述事实属实,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已被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且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中止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ST中富(证券代码 000659)9000万股的拍卖、变卖程序;二、中止对被执行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ST中富(证券代码 000659)56473200 股的拍卖、变卖程序。 2018年8月,公司接到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转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3破10号之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日裁定宣告捷安德破产。 2018年9月,捷安德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再次公开拍卖,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I9107于2018年10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破)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珠海中富股票146,473,2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472,801,300(肆亿柒仟贰佰捌拾万零壹仟叁佰元);捷安德管理人账户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收到国青公司支付的款项434,301,300.00元(股票拍卖尾款金额)。2018年11月23日,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和买受人国青公司三方已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2019年9月30日深圳市捷安德持有的公司股权已过户至国青科技名下,转移登记手续已完成。国青科技持有珠海中富无限售流通股146,47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9%,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 于2018年10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开始增持公司股票,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01,961,208股,占总股份比例为15.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制造饮料容器、瓶胚、胶罐;批发零售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制造销售PET高级饮料瓶、标签、纸杯、纸箱和非织布等。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 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 外币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其他综合收益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前两种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做出的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相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3)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的其他应收款项,原值扣除担保物可收回价值后的余额作为风险敞口预计信用损失。 15、存货 1.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9、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 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基于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开始日。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权和电脑软件。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列示。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商标使用权 商标使用权合同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 (3)专利权 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 (4)电脑软件 电脑软件按使用寿命平均摊销。 (5)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3)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5、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27、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9、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30、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1、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商品已送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取得有客户签字或盖章的对账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2、政府补助 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清偿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2)经营租赁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除投资性房地产外的固定资产按(五、(二十一))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五、(二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租出资产: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并转出融资租赁租出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在租赁期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融资收入。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3)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集团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审阅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以前年度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发生变化,则会予以转回。 (2) 存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如果有证据表明以前年度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发生变化,则会予以转回。 (3)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和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必要时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完全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完全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公司将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资产归入其所属资产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并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同时,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该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5)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务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应纳税所得很有可能用作抵销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确认,所以需要管理层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的可能性。本集团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果预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的未来应纳税所得,将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使用公允价值模式,本集团根据第三方专业评估师的评估结果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该些物业未来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则会相应影响未来期间的损益。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7、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根据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11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通过了高新复审并取得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5449,有效期3年,所得税率1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900.00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715,681.25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702,575.22元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照账龄组合确认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4)其他说明 于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附注七(二十四))而质押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11,284,991.64元(2019年12月31日:139,585,122.17元)。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8,608,371.32元(2019年12月31日:17,384,432.56元),主要为预付购买原材料、零配件等的款项,因与该些供应商之交易尚未完成,故相关款项尚未结清。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其他说明 上述应收郑州市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款项详见附注十六、2(2),应收广州市鸿玖贸易有限公司款项详见附注十六、2(4)。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合计 163,471,845.48 24,608,244.81 138,863,600.67 187,957,028.65 17,012,110.29 170,944,918.36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本集团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主要原因是对外销售,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主要原因是生产领用。 (3)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部分存货作为抵押以获取银团借款及贷款额度(附注七(二十四))。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而抵押的存货账面价值为121,689,335.78元(2019年12月31日:152,496,870.29元)。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抵押以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附注七(二十四))。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而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87,199,884.00元(2019年12月31日:181,683,826.00元); 本集团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抵押以获取鞍山银行借款(附注七(十七、二十四))。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鞍山银行借款而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06,142,963.00元(2019年12月31日:105,781,758.00元)。 本集团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抵押以获取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借款(附注七(十七))。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借款而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24,729,014.00元。 本集团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抵押以获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借款(附注七(二十六))。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兴业银行借款而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6,329,444.00元。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部分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以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附注七(二十四))。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而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67,912,959.06元、原价为3,392,500,284.43元(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719,628,454.29元、原价为3,471,641,048.59元); 本集团以部分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以获取鞍山银行借款(附注七(十七、二十四))。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鞍山银行借款而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982,053.80元、原价为73,528,619.52元(2019年12月31日:28,856,406.64元、原价为73,528,619.52元)。 本集团以部分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以获取海南银行借款(附注七(二十六))。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海南银行借款而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008,641.11元、原价为11,872,212.23元。 本集团以部分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以获取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附注七(十七))。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而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8,458,887.02元、原价为30,614,669.24元。 本集团以部分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以获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借款(附注七(二十六))。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兴业银行借款而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670,586.92元、原价为16,977,517.10元。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银团借款或贷款额度(附注七(二十四))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36,387,786.15元、原价为55,233,472.03元(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35,101,319.30元、原价为51,362,794.88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鞍山银行借款(附注七(十七、二十四))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41,347,711.37元、原价为71,094,778.77元(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42,930,385.84元、原价为71,094,778.77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附注七(十七))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20,839,770.70元、原价为21,821,749.36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海南银行借款(附注七(二十六))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2,226,453.98元、原价为2,880,000.00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获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借款(附注七(二十六))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538,672.83元、原价为4,399,429.43元。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海口富利食品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系公司经营性资产,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海口富利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五年期(2021年-2025年)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预测期以后的收益状况及现金流量保持在2025年的水平不变。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毛利率、其他相关费用及折现率。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经测试,本期不存在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借款144,000,000.00元:于2015年9月22日公司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000122015019329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2020年9月21日,双方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展期期限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2日。 抵押明细:本公司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附注七(十一)、附注七(十三))。 2、借款10,000,000.00元:于2020年6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与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编号为“卫农信借字【2020】04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 抵押明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附注七(十一)、附注七(十三))。 3、借款10,000,00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613893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借款期限为: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 抵押明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附注七(十))。 4、借款5,000,000.00元:于2020年4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中富瓶胚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CSZX1910120200008的流动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17日。 抵押明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诚意包装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附注七(十))。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26,094,048.90元。(2019年12月31日: 31,266,781.06元)。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其他说明 1、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3,436,963.77元(2019年12月31日:3,348,835.49元)。 2、无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其他说明: 于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103,340,830.91元 (2019年12月31日:115,038,594.61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票据金额50,000,000.00元事项详见附注十六、2(4)。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2020年3月20日,本集团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将本集团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50,000,000.00展期至2021年3月29日;鞍山银行抵押借款本公司以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附注七(十)、附注七(十一)及附注七(十三))。 银团借款(质押、抵押):本公司及现有和将来的子公司作为有连带还款责任的共同借款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若干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签订流动资金银团借款协议(附注十四、2(1))。 银团借款本公司以本公司持有各初始借款子公司的股权及本集团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及部分存货作为抵押(附注七(三)、附注七(七)、附注七(十)、附注七(十一)及附注七(十三))。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海南银行借款16,000,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富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A[澄迈(金江)普惠流]字[2020]年[004]号”项下借款,借款期限为:为2020年6月30日到2023年6月30日。 抵押明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富利食品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建筑物、设备作为抵押(附注七(十一)、附注七(十三))。 兴业银行借款9,000,000.00元:于2020年11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富田食品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兴银云直属六部流借字2020第1028001号”项下借款,借款期限为:为2020年11月11日到2023年11月11日。 抵押明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附注七( 十)、附注七(十一)、附注七(十三))。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7、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8、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9、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1、盈余公积 单位:元 合计 365,819,077.76 365,819,077.7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2、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其他说明 34、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5、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6、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7、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8、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9、其他收益 单位:元 4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0。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本公司新设成立珠海横琴中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缴纳注册; 本期本公司新设成立中富启航(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缴纳注册。 本期本公司新设成立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1,547.00万元。 本期本公司新设成立珠海横琴中富恒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缴纳注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于2012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上海中粤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福州中富包装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南宁富田食品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温州中富塑料容器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乌鲁木齐富田食品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长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长沙古冰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郑州新港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珠海市中富瓶胚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于2016年度,本集团决定注销喀什嘉富食品有限公司。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该子公司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注:本集团设立在泰国的子公司中富(曼谷)有限公司以及设立在蒙古的子公司中富(乌兰巴托)有限公司和乌兰巴托中富有限公司需要遵循当地外汇管理政策,根据该政策,上述公司必须经过当地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才能向本公司及其他投资方支付现金股利。中富(曼谷)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为19,916,854.49元(2019年12月31:19,270,236.77元),中富(乌兰巴托)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为627.07元(2019年12月31:62,609.99元),乌兰巴托中富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为9,036.49元(2019年12月31:37,937.66元)。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 流动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及外汇风险 本集团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有关的应收款自出具账单日起30-90天内到期。账款逾期时间较长的债务人会被要求先清偿所有未偿还余额,才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信用额度。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为监控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本集团按照账龄对本集团的客户资料进行分析。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对重大的已逾期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 于资产负债表日,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分别占本集团及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2.37%及67.25%2019年:32.88%及71.04%),因此本集团出现一定程度的信用风险集中情况。 本集团及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4、(1)所载本集团及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及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十二、4、(1)披露。 2、流动风险 本集团财务部门统筹负责整个集团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借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1,008,293,285.64元,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169,316,924.31元以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1,053,153,799.85元。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银行借款为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应付债券为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本集团并无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对冲相关的利率风险。本集团及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借款利率变动风险在合理范围之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下降25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减少/增加1,091,381.95元(2019年12月31日:1,387,344.33元),净利润减少/增加1,114,781.87元(2019年12月31日:1,387,344.33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且此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工具及非衍生工具。变动25个基点是是基于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至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期间利率变动的合理预期。 4、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赚取收入的业务以人民币进行交易,仅有少部分业务以外币进行交易,因此本集团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委托外部评估师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租金收益模型等。所使用的输入值主要包括租金增长率、资本化率和单位价格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层次间的转换。 7、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应付款项等。其中流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由于到期日较短,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非流动金融负债由于本年度市场利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到期日较短,因此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亦无重大差异。因此,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均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且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于2018年10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开始增持公司股票,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01,961,208股,占总股份比例为15.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部分子公司作为银团借款共同借款人承担该贷款额度项下银团贷款连带担保责任。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经营租赁性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或有事项详见附注十六、2(4)。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类型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 饮料包装制品业务主要从事瓶胚、PET瓶、标签、PVC热收缩膜的生产及销售; - 饮料加工业务主要从事代客灌装,OEM及ODM服务; - 胶罐业务主要从事一至五加仑PC饮用水罐、PC饮用水罐专用塑料盖的生产及销售; - 纸杯业务主要从事一次性纸杯的生产及销售;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持续经营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财务费用、股利收入以及总部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持续经营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分部资产不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付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间转移价格按集团转移价格政策或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产总额列示如下: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银团贷款展期事项 于2012年7月,本公司及现有和将来的子公司作为有连带还款责任的共同借款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若干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签订流动资金银团借款协议。根据该协议,银团向本集团提供总计金额为20亿元的人民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015年9月银团贷款到期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将还款期限延长6个月。2016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二》,将还款期限再延长6个月。2016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三》,将还款期限再延长6个月。2016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三》,将还款期限再延长6个月。该借款已于2017年3月2日到期。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五》,将银团贷款提款期延长至2017年12月5日、期限届满日期修改为2020年3月2日、贷款期限内各贷款人的贷款余额不高于7.235亿元。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五之补充协议》,将银团贷款还款计划约定如下: 第一个合同年内,2017年12月前偿还银团贷款本金2000万元,2018年6月前偿还银团贷款本金2000万元。 第二个合同年内,2018年12月前偿还银团贷款本金3000万元,2019年6月前偿还银团贷款本金5000万元。 第三个合同年内,2019年12月前偿还银团贷款本金5000万元,2020年3月2日前还清全部银团贷款本金及全部利息。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原银团各成员行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六》,将银团贷款期限届满日期修改为2021年9月2日,银团贷款还款计划约定如下: 2020年9月2日前归还银团贷款本金1000万元;2021年3月2日前归还银团贷款本金1000万元;2021年9月2日前结清剩余银团贷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偿还上述借款295,000,000.00元。 (2)出售河南中富土地事项: 本公司子公司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富”)于2017年9月14日与高新城建成区升级改造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建指挥部”)(注:该单位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合署办公单位)就收购河南中富位于高新区国槐街南、金梭路西和银屏路东、国槐街南两宗土地事宜签署《协议》。 后经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河南中富签署正式《国有土地收购合同》。 收购宗地面积分别1726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郑国用(2005)第0873号、6760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郑国用(2007)第0771号(以下简称“被收购宗地” )),被收购宗地地上建筑物共22118.18平方米,并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了土地证及房产证的移交。 补偿款支付方式:被收购宗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收购补偿款共计人民币玖千柒佰万元整(¥97,000,000.00),款项分四期支付:第一期 6,000.00万元,第二期 2,000.00万元,第三期 1,000.00万元,第四期余款待被收购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完成后根据市财政最终决算结果支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河南中富累计收到土地补偿款9,000.00万元。 (3)出售长沙中富土地事项: 2019年10月23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长沙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中富)与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编号:经开区收储(2019)第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收购宗地面积分别34122.0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长国用(2004)第1079号)以下简称“被收购宗地”),被收购宗地地上建筑物共66092.50平方米(产权证号分别为:长房权证星沙字第00023927号:20092.48平方米、长房权证星沙字第00023928号:296.7平方米、长房权证星沙字第00023929号:3516.33平方米、长房权证星沙字第00037980号:8064.97平方米)。 根据湖南欣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湘欣源【2019】房(估)字第306号”《房地产估计报告》,确定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贰佰肆拾柒万伍仟伍佰贰拾柒元整(¥:112,475,527元)。 合同约定:长沙中富须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的同意解除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的承诺函交给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补偿款,即合同总价款的95%,即人民币106,851,751.00元; 第二期:长沙中富应在安置用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将其所有的设备设施物资搬走并完成全部搬迁腾退工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土地移交确认书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补偿价款的5%,即人民币5,623,776.00元。 2019年11月,长沙中富取得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抵押权消灭证明,并将土地证、房产证注销完毕。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沙中富累计收到土地补偿款106,851,751.00元。 (4)应付票据逾期事项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和起诉资料,深圳九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诺公司”)将公司及广州市鸿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玖公司”)共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作为出票人和鸿玖公司作为前手背书人连带清偿前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本金5,00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等总计50,322,772.5元。根据九诺公司提供的证据,鸿玖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九诺公司,九诺公司提示付款后,票据状态显示“提示付款已拒付”,九诺公司向公司和鸿玖公司提起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讼。2020年12月21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9)粤0402民初16653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后九诺公司提起上诉,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及律师出具的法律分析报告,判断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并按照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对相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上述事项无进展。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48,012.56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601,035.09元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照账龄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00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有关资料。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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