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御银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7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周用芳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12号 |
|
电话 |
020-29087848 |
|
电子信箱 |
zqb@kingteller.com.cn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金融科技领域解决方案的提供,从率先开展智能金融设备的自主研发,历经多年努力和持续发展,走在金融自助设备行业的前沿,作为行业领先的智能化金融设备提供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银行业提供智能化及多场景化的解决方案。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增强科研实力和产品竞争力,成为智能化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
主要产品为ATM自助设备,供银行类金融机构用于为其客户提供自助式金融服务,主营业务由ATM产品销售、ATM运营服务和ATM技术服务等组成;另自持的御银科技园区和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物业对外出租的租赁业务。
1、金融自助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KingTeller系列金融自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单取款、存取款一体机、VTM、STM、高速大容量存取款机、智能现金出纳机、清分机等;
2、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ATM运营服务,即公司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合作建设ATM终端,公司负责提供ATM设备、网点选址、设备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银行类金融机构负责将ATM网点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授权机构报备、提供加钞和清算等,合作银行在收取跨行交易的代理手续费后,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将公司应收取的服务费支付给公司,公司的运营服务根据合作条件、收款方式、收入确认等方面的差异可分为ATM合作运营服务和ATM融资租赁两种模式;
3、依托于自有的强大售后服务体系,公司为众多银行类金融客户提供各类型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升级、技术咨询及培训等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同时为其他非金融机构以及TC市场提供专业化、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通过自身的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一支具备专业化、泛社会化的售后技术服务平台服务商;
4、公司对自有不动产进行运营管理。报告期内,以御银科技园区和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物业对外出租收取租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 |
182,349,931.14 |
213,971,979.32 |
214,061,979.32 |
-14.81% |
394,213,945.82 |
394,213,94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71,756,896.38 |
67,277,711.54 |
65,651,712.07 |
9.30% |
-94,817,582.68 |
-94,817,582.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744,050.71 |
-24,653,800.90 |
-26,279,800.37 |
182.74% |
-44,687,445.70 |
-44,687,445.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58,629,917.61 |
95,918,976.65 |
102,388,470.94 |
-42.74% |
109,976,975.80 |
109,976,975.8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43 |
0.0884 |
0.0862 |
9.40% |
-0.1246 |
-0.12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43 |
0.0884 |
0.0862 |
9.40% |
-0.1246 |
-0.12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0% |
4.20% |
4.20% |
0.10% |
-5.77% |
-5.77%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资产总额 |
1,780,200,827.44 |
1,758,222,938.84 |
1,776,966,697.01 |
0.18% |
1,754,070,887.95 |
1,754,070,88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
1,705,140,160.52 |
1,637,254,324.81 |
1,634,508,081.98 |
4.32% |
1,584,364,353.33 |
1,584,364,353.33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48,280,093.39 |
62,276,696.69 |
24,267,281.74 |
47,525,85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758,631.34 |
72,676,065.81 |
41,945,830.06 |
3,893,63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908,687.13 |
13,844,739.93 |
-12,523,720.07 |
2,514,343.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9,673.22 |
27,024,727.00 |
-4,149,084.89 |
43,453,948.7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107,06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21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杨文江 |
境外自然人 |
19.07% |
145,192,825 |
|
质押 |
15,190,000 |
#蔡晓东 |
境内自然人 |
0.60% |
4,562,510 |
|
|
|
杨明锐 |
境内自然人 |
0.38% |
2,868,800 |
|
|
|
#杨淞文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783,100 |
|
|
|
#高静 |
境内自然人 |
0.26% |
1,987,300 |
|
|
|
#王建峰 |
境内自然人 |
0.20% |
1,504,500 |
|
|
|
邹涵文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320,000 |
|
|
|
周婷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314,100 |
|
|
|
#邬剑升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250,100 |
|
|
|
#张一彬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193,60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杨文江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18,279,426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6,913,399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45,192,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7%;公司股东蔡晓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4,562,5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0%;公司股东杨淞文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78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8% ;公司股东高静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98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公司股东王建峰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1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404,5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504,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0%;公司股东邬剑升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25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6%;公司股东张一彬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1,1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93,6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19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6%。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全球的商业和生活秩序带来一定的冲击,国际政治局势日趋紧张,对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加剧,中国经济在上半年也遭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为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的一些挑战。因为疫情影响,无触化交易需求大幅度增加,移动支付成为主要的日常交易手段,无现金化场景覆盖范围加速扩大,对现金类金融自助设备需求量减少,但同时智能化自助设备的软硬件和服务不断升级需求猛增。在紧紧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投入下,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持续研发创新,抓住机遇,统筹规划,加强运维管理,优化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2,349,931.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81%%;实现利润总额80,313,890.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56,896.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0%。
在研发创新方面,基于多年的研发持续投入和积累,已形成了涵盖ATM、CRS、大额存取款机等金融类产品以及STM(新一代智慧柜员机)、VTM(远程可视柜员机)、清分机等泛金融类产品的多元化产品系列。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能力和研发设施达到或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于金融科技发展的需求,公司借助前期的研发沉淀,对自主研发的核心机型,按时保质完成新版人民币识别算法研发并通过测试,并与各银行网点密切配合,及时完成线上机器升级测试。针对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设备安全检测机制,完成了复合型卡信息防盗部件、磁干扰模块及密码防盗模块的开发,大大提高客户银行卡号信息及密码安全保护。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完成了多国外币识别算法开发测试,受到海内外客户一致好评。
在智能化设备方面,新一代智慧柜员机,帮助中小银行业务流程优化,提升业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银行提供前置系统、运用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智能现金出纳机,专门针对银行柜员解决繁重现金点收工作的现金处理设备,协助银行柜员电子化处理现金清点、存取、识别等现金业务,提高柜台效率、优化服务流程、节约客户时间;大容量高速存取款机,即可实现高速存入大量钞票、快速取款。
在生物识别技术方面,多模态生物识别解决方案平台进一步完善人脸识别、语音识别、虹膜识别、指静脉识别、掌静脉识别等系统。利用各智能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与自助设备的深入融合,改造现有的流程和客户服务模式,塑造新服务、新产品、新的运营和业务模式,提高客户资源利用效率。
在数字货币方面,公司关注央行数字货币的进展,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中心,进行智能化设备上数字货币交易处理的应用研究,结合自身在加解密、生物识别、数据安全传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数字货币软件钱包和硬件钱包的研发。随着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工作的开展,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未来在交易中的作用等同于目前的现金,公司也积极开展不同应用场景中的相关预研究工作。
在维护服务方面,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保持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公司全面运行新型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维修服务全流程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新一代智能服务管理平台—“御银云”,集成了电子地图实时动态管理、智能报障、智能优选维修工程师、可移动口袋式在线培训等众多功能,实现“一站式”优质的客户服务管理,实现“百分百”高效的物、流体系。由于运维模式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中间层,优化了管理效率,公司整体的维修效率大幅提高,帮助公司最大程度上增加了客户的粘性。同时开展了区块链技术在售后维护体系中的研发,探讨将设备及核心部件的数据信息上链,对设备及核心部件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在资产运营方面,因为公司的转型升级,将自有物业御银科技园区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闲置物业对外出租收取租金,成立小炬人创业园运营主体,结合天河区智慧城的完善配套和萝岗区新兴科技产业及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公司积极引进科技含量的企业,通过服务赋能,提供产业链的资源协同,实现公司资源的最优配置,优化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定有序有效开展。从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结合自主研发的生物识别系统及软件管理平台,对自有物业进行智能化的园区管理,提高园区用户的安全性、可追溯性、便捷性等体验。
2020年,公司继续加大自有研发的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持续投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分析十四五规划的国家发展趋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ATM销售 |
15,013,130.76 |
1,129,577.16 |
7.52% |
-11.23% |
-70.94% |
-15.46% |
ATM合作运营 |
7,053,749.68 |
1,349,021.35 |
19.12% |
-48.02% |
-78.20% |
-26.48% |
融资租赁 |
5,957,145.20 |
5,957,145.20 |
100.00% |
-16.03% |
-16.03% |
0.00% |
ATM技术、金融 服务 |
89,317,581.78 |
44,944,389.61 |
50.32% |
-28.25% |
-19.41% |
5.53% |
经营租赁 |
33,093,300.69 |
18,346,558.77 |
55.44% |
-2.12% |
-1.01% |
0.62% |
其他业务收入 |
31,915,023.03 |
25,639,421.86 |
80.34% |
75.52% |
88.83% |
5.66%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将与履约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 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审批 |
预收款项 |
-37,243,402.34 |
-34,026,938.73 |
合同负债 |
32,994,773.43 |
30,118,416.67 |
其他流动负债 |
4,248,628.91 |
3,908,522.06 |
ATM售后免保服务作为单项履 约义务确认收入 |
董事会审批 |
合同负债 |
6,773,800.00 |
6,700,600.00 |
预计负债 |
-6,773,800.00 |
-6,700,600.00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同负债 |
10,715,839.39 |
10,424,311.24 |
预收款项 |
-7,871,757.35 |
-7,582,965.05 |
预计负债 |
-2,373,200.00 |
-2,372,4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876,806.51 |
876,806.51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营业收入 |
3,052,911.45 |
2,982,447.30 |
营业成本 |
5,699,132.92 |
5,601,615.74 |
销售费用 |
-388,132.92 |
-363,815.74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广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粤”)于2016年9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罗灿裕认缴出资0.05万元,持有北京广粤0.05%的股权,广州杰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萃”)认缴出资99.95万元,持有北京广粤99.95%的股权。2020年12月4日,原股东杰萃、罗灿裕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同意杰萃将其持有北京广粤99.95%的股权以人民币999,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罗灿裕将其持有北京广粤0.05%的股权以人民币5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8日支付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按照合同约定,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成后本公司即可取得北京广粤100%股权,北京广粤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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