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13 2021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吉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茂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伦学熙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展望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之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工业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坚持“一核三军”的发展战略,即“以数控系统技术为核心,以机床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产线、新能源汽车配套为三个主要业务板块”。围绕三个主要业务板块公司各领域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数控系统配套 数控系统配套业务主要为各类数控机床企业和航空航天、汽车、3C、木工、磨床等重点行业用户提供数控系统配套和服务,包括为各类专机、高速钻攻中心、加工中心、五轴机床等机型提供华中8型高档数控系统,以及针对普及型数控车床和数控铣床等提供系列数控系统、系列伺服驱动、系列伺服电机等。 2、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产线业务 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公司始终坚持“PCLC”的发展战略,即以通用多关节工业机器人产品(P)为主攻方向,以国产机器人核心基础部件(C)研发和产业化为突破口,以细分领域的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线(L)应用为目标,以智能云平台(C)为机器人和产线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具体业务为为各类制造企业提供多关节工业机器人整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控制器等产品,以及智能产线、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等业务。 3、教育教学方案服务 教育教学方案服务业务主要为各类院校数控技术、机器人、智能制造等相关专业提供专业升级方案、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等,其中设备部分包括各类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实训工作站、智能制造教学单元、智能工厂实训基地等。 4、新能源汽车配套 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业务主要是围绕汽车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开展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具体包括新能源汽车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控制器、轻量化车身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化产品等。 5、特种装备 公司特种装备业务主要包括人体测温、工业安防监控等领域广泛应用的红外产品,以及GF装备配套产品,如控制系统用于GF装备部件或单元总成配套、特种机器人及智能系统在GF领域的应用等。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数控系统行业 从权威机构数据分析和相关行业实际发展来看,2020年随着各项政策措施逐步显效,市场需求回暖,机床工具行业也逐步好转。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重点联系企业2020年统计数据显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回升。2020年1-11月,数控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同比增长13.0%,金属切削机床行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逐步摆脱多年下行的态势,呈现触底回暖迹象。 数控系统行业受下游需求拉动影响较大,随着机床行业的转型升级,数控系统的下游市场需求从完全依赖投资向投资兼顾消费方向转变。航空航天、GF、能源、钢铁、装备制造业、3C、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众多领域转型升级需求旺盛。受贸易战等国际大环境的影响,航空航天、GF等重点领域对制造装备国产化的需求十分迫切,催生了对国产高性能数控系统的需求。在3C加工领域,2020年是5G技术应用快速发展的一年。据工信部发布数据,中国5G基站达71.8万个,覆盖范围已扩大到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全球最大5G网络。与此同时,5G用户数量也在成倍增长,5G的终端连接数已经超过2亿。5G通信、无线充电技术的应用、智能手机设计从金属到玻璃的迭代更新,使得手机玻璃加工、5G基站加工所需的高速高精加工设备需求旺盛,未来5G将带动整个智能电子消费品行业市场的快速增长。 在汽车领域,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数据显示,2020年,汽车销量自4月份以来持续保持增长,全年销量完成2531.1万辆,同比下降1.9%,降幅收窄,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自7月开始月度销量同比持续呈现大幅增长,全年市场销量好于预期。从9月开始,乘用车单月销量增长贡献度已超过商用车,反映出消费需求正在恢复。汽车发展的轻量化趋势使得对发动机缸体、缸盖材料要求由铸铁向铝合金转变,铝合金的加工主要由金属切削机床来完成,对加工机床的高速、高精、智能化、自动化等提出了新的需求。目前,加工发动机主要零部件的设备大多是进口机床,成本高,我国汽车制造业要提高竞争优势,更需要大批的国产数控装备来替代进口设备,市场需求显著。 2、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产线业务 作为少人化、智能化时代最先崛起的新产业之一,近年来,工业机器人在我国的发展有目共睹。自2013年以来,我国一直是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需求市场,机器人销量和市场增速稳居世界前列,发展态势和前景都非常喜人。对于中国工业机器人产业来说,2019年显得有点漫长和寒冷。 值得欣喜的是,在经历了2019年的需求下滑、中美贸易冲突,以及2020年的疫情之后,我国工业机器人触底反弹,表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化危机为商机,需求进入加速增长期。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工业机器人销量16.97万台,同比增长10.84%,短期内整体市场呈稳健增长态势,部分细分领域迎来高增长;未来两年,结构化裂变将进一步促进市场新格局的形成。 虽然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目前仍以外资品牌为主导,但随着国产工业机器人厂商取得技术突破以及认可度逐渐提升,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市场份额也在逐步提升,与外资品牌机器人的差距在逐渐缩小。2020年,工业机器人主流厂商在中国市场普遍实现增长,如埃斯顿、华数机器人、埃夫特、新时达等,在工业机器人应用行业进一步拓展,自主品牌机器人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从产业链环节来看,中国已形成完整的工业机器人产业链,具备从上游核心零部件到中游本体制造再到下游系统集成与应用的全产业链自主生产与配套能力。得益于广数、华中数控、新松、埃斯顿等国产厂商在关键核心零部件领域取得的技术突破,国产控制器的产品设计与生产已经较为成熟,与国外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控制器是我国与国外工业机器人技术水平差距最小的部件;国产伺服驱动器在功能和性能方面都已经接近欧美及日本等高端伺服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工业机器人的使用要求,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国产化率正在提高,国产替代正在加速。系统集成环节,国内系统集成商拥有许多本土优势,包括渠道优势、价格优势、工程师红利、市场响应速度快、熟悉用户行业特点等,已发展成目前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链上较为成熟的环节。近年来,国内系统集成企业凭借性价比和服务优势逐渐形成进口替代。同时, 2021年防疫已经进入新常态化,对于机器人行业而言,需求的确定性进一步加强,长期来看将是利好。同时,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机器人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迎来新机遇、新目标与新挑战。 3、教育教学领域 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大背景下,制造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2019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提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将“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打造高水平专业群”等作为“双高计划”的改革发展任务,提出要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率先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2020年,由教育部等九部门正式发布《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启动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新时代,也意味着职业教育从“大有可为”的期待开始转向“大有作为”的实践新起点,前景广阔。 4、新能源汽车配套 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新能源汽车大国。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路线图,中国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比例在2025年,达到15%,总产销525万辆;2030年达到40%,总产销1520万辆。新能源汽车巨大的增量市场,催生了我们电动汽车控制器、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电动涡旋压缩机、轻量化车身等产品的巨大需求。随着“2035碳达峰、2050碳中和”目标的明确,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策会更加激进,速度会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做出了最全面、最权威的部署。规划中与本规划(以下简称卓尔规划)相关的重点内容列举如下:(1)明确“三化”发展方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2) 提出市场愿景: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20%左右,2035年纯电动成为新车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同时,在保障措施方面专门提到“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5、特种装备 当前国际环境变幻莫测,极大地催动了特种装备领域的国产化需求,特别是GF装备领域,100%国产化已成为业内通行的基本要求,对红外监控、GF装备电动化智能化控制等需求旺盛,增长空间巨大。 (三)公司行业地位 1、数控系统行业 作为国产中高档数控系统的创新型企业,公司拥有数控装置、伺服驱动、伺服电机成套装备研发生产能力,具备强大的技术优势,配套机型包括量大面广的数控车床、车削中心、数控铣床、立式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钻攻中心等中、高档数控机床,还包括与重大专项配套的千余台高档数控机床,应用领域包括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等高端领域。根据工信部组织第三方进行的数据统计,2020年华中数控在国产高端数控系统市场领域占有率近50%,居全国第一位,继续引领国产高端市场。报告期,公司与数控行业十余家重点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历经10余年“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共同研制的“GB/T 18759.3-2009《机械电气设备开放式数控系统 第3部分:总线接口与通信协议》等6项标准”获得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华中9型智能数控系统,已在国内多家机床企业小批量配套应用,与机床企业深度融合,助力机床行业转型升级,实现数控机床从数字化向智能化发展,引领智能数控发展新趋势。 2、工业机器人与智能产线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在机器人关键部件(控制系统、伺服驱动、电机、本体等)具有完全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公司具有强大的生产和研发技术实力优势。工业机器人板块全面落实“PCLC”发展战略,主营业务涉及工业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及行业自动化生产解决方案。聚焦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先后攻克机器人核心技术300余项,自主研发6大系列40余种规格机器人整机产品,机器人五大核心零部件除减速机外全部自主研发,核心自主创新占比超80%;解决了工业机器人“无脑”的卡脖子问题,自主可控的智能机器人控制器实现了机器人控制系统的跨越式、系统化发展,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规模化批量应用的国产机器人控制系统;同时,公司拥有创新机械结构和控制算法方面的国际首创发明专利,引领了轻量级机器人设计与应用理念;具备年产5,000台套机器人的生产能力,产品在众多行业及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国产六轴机器人市场销量已连续4年居全国前列,是国产工业机器人产品研发、制造、应用的领军品牌,是机器人自动化解决方案的专业工程承包商,是智能制造及智慧工厂整体解决方案的专业提供商。 3、教育教学领域 在工程和职业教育领域,公司利用在先进制造领域积累的产学研优势,致力于数控、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凭借在高端数控及智能制造领域工业应用的经验,公司承办了一系列智能制造及数控类国家技能大赛;参与工业机器人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开发教学资源,与学校共建智能制造实训基地,为我国工程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以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成果显著。公司成立了华数学院,负责公司与学校之间的校企合作组织与联合人才培养,开启了“线上+线下”服务数控、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公司新获得“1+X”实训平台获得智能制造单元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智能制造单元集成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资质,累计共获得五项资质,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实现“课、证、赛”融通,构建数控+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核心1+X认证体系,涵盖了数控、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方向,完美契合了我们“三门课一中心”的理念,服务人才培养,服务职业教育。 4、新能源汽车配套 华中数控经过多年积累,在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上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在轻量化方面,采用自主产权的“榫卯-腔梁”结构技术体系,可实现从车身到底盘的全轻量化,整车减重明显,达国内领先水平,已在南宁建设有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在电控系统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一体化设计,算法先进,控制精度更高,在效率、智能化上为国内先进水平,目前已完成应用验证,具备产业化能力。 在电驱系统方面,采用永磁同步电机,多合一驱动,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功率密度大等优点,属国内先进水平。目前已在华数新能源汽车上实现应用验证,具备规模生产能力。 5、特种装备 受国际大环境影响,GF装备均开始强调100%国产化,给我们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前面多年的项目探索积累,逐步开始显现成效,近几年公司特种装备领域配套销售额连年增长,项目业务方面由原来的三、四级配套进入系统级配套和集成,特别是完成了多个不同装备型号的配套驱动系统的研制、批产、定型试验;配套多个型号装备开始列装,填补QXLD领域的空白;完成大型SMJT预研、原理样机的生产及交付,已形成了先发优势,综合竞争力领先国内同行。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工业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当前,中国制造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高端数控系统(包括伺服驱动与电机)与工业机器人作为高端智能装备的重要性将越来越突出。数控系统是集计算机、电子、电气、自动化、机械等技术于一体,软件和硬件结合的高科技产品,需要强大的研发、设计、工艺等方面能力的综合支持。工业机器人与智能产线业务主要是依托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为各类大型制造企业提供多关节工业机器人整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控制器等产品,以及设计、安装、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积极开展数控、机器人方面的前沿技术、基础技术的研究,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形成了多层次、多平台的研发支撑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与数控行业十余家重点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历经10余年“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共同研制的“GB/T 18759.3-2009《机械电气设备开放式数控系统 第3部分:总线接口与通信协议》等6项标准”,于2020年10月荣获“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2020年12月,公司获得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的2020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在中国自动化学会、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的“2020国家机器人发展论坛”上,公司凭借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突出品牌影响力,在技术创新、市场表现、发展潜力、品牌口碑、经济及社会效益等强大优势和高知名度,入选“2020国家机器人发展论坛影响力品牌”榜单。 在机器人产品方面重点研发针对细分领域的工业机器人、创新性新结构机器人和工业级协作机器人,实现差异化竞争。自主研发6大系列40余种机器人整机产品,聚焦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除减速机外全部自主研发;特别是自主研发的机器人控制器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规模化批量应用的国产机器人控制系统;拥有创新机械结构和控制算法方面的国际首创发明专利,引领了轻量级机器人设计与应用理念。在机器人自动化产线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在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方面经验丰富的团队,深耕3C、家电、厨具、玻璃、食品、制鞋和锂电等细分行业,瞄准国内制造业对性价比较高的专业机器人需求,紧密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和生产工艺,搭配公司的产线控制器、机器人、视觉软件、编程软件和工艺包,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和产品创新,形成具有优势且成熟的细分领域应用解决方案,产品在众多行业及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目前在3C和厨卫行业已占据细分领域龙头地位。公司的子公司成功入选《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推荐供应商》和《国家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以及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多个省的机器人骨干企业和战略新型骨干培育企业标杆,已发展成为国产工业机器人产品研发、制造、应用的领军品牌,是国产机器人事业快迅发展的中坚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专利共计117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86项,外观专利14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86项。公司知识产权授权如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238.58万元,较2019年增长45.95%,其中,数控系统与机床领域(包含数控系统、电机、数控机床业务)实现收入62,005.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87%;机器人与智能产线领域实现收入42,306.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8%;新能源汽车配套实现收入3,751.5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8.01%;特种装备实现收入22,500.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0.84%;实现净利润2,777.46万元,较2019年增加81.19%;截止报告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070.51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09%。2020年,公司各板块经营发展情况如下: (一)数控系统与机床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与机床企业深度融合拓耕市场,高端领域换道超车抢占市场,推进数控系统技术开发与产品的配套应用。 在通用机床市场,公司以华中8型2.4数控系统的高速、高精、智能化技术为核心,与宝鸡机床、深圳创世纪、山东蒂德精机、宇环数控等机床企业共同开展深度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促进数控系统技术研发和批量配套,扩大市场占有率,效果显著。同时,充分发挥华中8型数控系统的iNC-Cloud数控云管家等网络化、智能化特色功能,以及高性能伺服驱动和伺服电机技术优势,以爆款加工中心数控系统为发力点,深耕加工中心市场,与国外知名数控系统企业同台竞技。目前已经有千余台套爆款加工中心数控系统在华东、华北、华南等地区多家企业配套使用,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同时,在磨床、木工等细分领域深耕细作,与浙江杰克、马氏木工等机床企业合作,已经在浙江、广东等地批量配套,保持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在3C加工设备领域,公司利用华中8型数控系统的高速高精、五轴联动、多通道控制、直线电机等关键技术,与湖南宇环、深圳创世纪、蓝思智能、惠州誉东沅等机床企业一起共同开发五轴抛光机、单头玻璃机、多头玻璃机、金属精雕机等机型,已经在湖南、深圳、东莞、成都等地多家企业成功批量应用,用于国际知名品牌手机的玻璃、金属零部件加工,独占鳌头,引领行业新标杆。同时,在5G时代来临之际,抓住新基建的发展机遇,与机床企业一起深度合作,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共同推出5G加工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在湖北等地多家机床企业批量使用,用于5G基站滤波器等零件加工,成功打入5G加工领域。 在航空航天、汽车等高端重点领域,利用重大专项示范应用项目为契机,与多家航空航天、汽车及零部件领域重点企业开展系统配套工作。2020年,公司参与的重点领域多个高档数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也陆续验收,成果显著。同时,公司参与建设的沈阳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飞机结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成为航空航天领域首条应用全国产高档数控机床和高档数控系统最多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联合在此召开“数控机床专项成果与航空领域对接会”,进一步扩大了项目的高端示范引领影响力。公司与汽车领域重点企业吉林通用机械公司深度合作,已配套数百台套高档数控系统,其中大部分为五轴数控系统,加工的产品成功应用于大众、奥迪、宝马等一线汽车品牌,共同建设的重大专项 “国产高档数控系统在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中的应用示范工程”课题也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汽车领域的应用示范效应。 2021年,公司继续坚持以智能化引领市场,以自动化适应市场,以高速高精满足市场,以示范应用拉动市场的发展策略,与机床企业及用户企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控系统技术开发与产品的配套应用。 (二)工业机器人与智能产线领域 公司始终秉承“自主、自立、自强”的宗旨和“PCLC”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整机产品及智能制造整体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瞄准国内制造业对性价比较高的专业机器人的需求,以多关节通用机器人产品作为主攻方向,对标行业龙头,重点研制针对细分领域的专用机器人、创新性新结构机器人、工业级协作机器人、有特色的重载机器人、面向高等院校的开放式终端机器人产品,与国际巨头错位竞争,实现进口替代。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推出了双旋、垂直多关节、水平多关节、SCARA、Delta、特殊系列的六大系列、40余款工业机器人整机产品。 深耕细分领域,在磨抛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解决方案,应用涵盖手机打磨、厨具打磨、五金件打磨、笔记本外壳高精度打磨、轮毂去毛刺等,均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在通用领域方面,已在CNC上下料、装配、涂胶、注塑、码垛、冲压和焊接等领域展得到了批量应用。 华数机器人靠创新走到现在,也必然靠创新走向未来。华数机器人将在开放性模块控制系统体系结构、模块化层次化控制器软件系统、机器人故障诊断与安全维护技术、网络化机器人控制技术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缩小甚至填平与国外机器人之间的代沟,让国内制造业甚至国外企业用上最先进的“华数智造”工业机器人,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教育教学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广“三门课”和“一中心”的理念和基地建设工作,与相关院校共建华中数控学院,推进高端数控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在本科院校的教学应用。开发了高端数控和智能制造相关教材,开发数控、数维题库,与相关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培养高端数控及智能制造人才。 公司在校企合作方面成果显著,完成与50多所院校单位学习交流,在校企合作模式、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合作意识。与沈阳工学院等相关院校共建智能高速五轴等高端数控及智能制造专业,共建华中数控学院,推动“智能”、“高速”、“五轴”关键技术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公司凭借教育教学领域产品与服务优势,深度参与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控车铣加工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多轴数控加工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评定。公司在全国22个省份组织召开《数控车铣加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多轴数控加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实施工作区域说明会,在郑州职院、武汉软件职院等多所院校共建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培养高端数控及智能制造相关人才。 同时,公司华数学院平台正式上线,为产教融合、教育研究和相关培训提供了载体,围绕“一核三军”的发展战略打造“以教育服务工业,以工业回馈教育”的产品及人才生态圈,服务中国工程职业教育,致力打造成国内第一,国际一流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承办及参与了高端数控、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相关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系列赛事,通过以赛促教,深化产教融合。 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广“三门课”和“一中心”相关工作,落实1+X职业技能证书和“双高计划”项目推进,建设本科工程实训中心,为智能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培养高技术、高技能人才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依托华数学院,开发教学资源,以赛促教,联合相关院校培养高端数控及智能制造人才。 (四)新能源汽车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的三大重点发展方向,加大轻量化商用车及零部件研发投入力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公司以“三出”为目标组织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出产品,开发了8米公交平台,与南宁申龙合作完成了白车身的制造和整车装配;开发了3.5吨轻量化平台,完成了华科校园小巴和新观光车的开发,启动生产。二是出产线,为五塘木业开发的视觉智能识别/分拣系统一期通过验收,进入设备二期外协加工;完成南南铝业8米榫装线安装与调试。三是出销售,与多家客户单位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上述工作推进了电动汽车领域的产业化进程。 2021年,公司将围绕“观光车”和“校园车”两大核心产品,细心打磨,精雕细琢,借助强大的行业根基和市场影响力,开拓新型市场。 (五)特种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的紧迫需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开展了“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的技术攻关、产能突破任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多种型号的“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具有快速、灵敏、非接触等特点,同时结合多人脸识别、大数据应用等智能化功能,已有数千台套设备成功应用到首都机场、天河机场、深圳机场、深圳地铁、北京西站、雷神山医院等机场、口岸、车站、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要公共场所,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2021年,公司将利用自主红外技术优势,开发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拓展应用领域,扩大市场应用规模。 在GF装备配套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在多种型号的装备上实现了列装,为GF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报告期内该领域的业绩实现了成倍增长。2021年公司将继续紧盯GF装备国产化配套的需求,持续保持并提升公司在此领域的领先优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工业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除减速机外全部自主研发。在机器人生产过程中,核心零件的体现越来越自主生产化。从2019年到2020年,自主生产的核心零部件占比从75%增长到80%;同时,外购占比则由12%下降到10%,外协占比从13%下降到10%,下降比例3%。其中主要体现在伺服驱动器从外购为主、自主为辅转变为自主生产为主、外购为辅的状态;伺服电机从外购为主、自主为辅转变为自主生产为主、外购为辅的状态;外协从全部外协转变为外协为主、自主生产为辅的状态。 2020年,为满足客户提出的中负载、高防护需求,公司在双旋机器人BR6系列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技术突破,推出了双旋机器人25Kg负载机器人BR625,既延续了BR6系列高速、高防护性能、轻量化、灵活无死角的特点,同时将双旋系列的六轴机器人负载由16公斤提升到25公斤,使其让所能支持的行业领域也大幅拓展,为家电、厨电、光伏、3C等行业领域应用提供更大支撑。 此外,公司推出了全新升级款焊接机器人JH605,采用创新中空型结构手臂,重量轻便、结构紧凑,能有效消除焊枪电缆与周边设备干涉、在狭小空间作业,性能稳定可靠,同时搭载公司自主研发的焊接工艺专家系统,集成焊机快速工艺部署、断弧续焊、智能摆焊、变位机联动及防碰撞、远程预约、生产统计等多种功能,满足柔性化生产需求,是集成商与终端客户的焊接“最优解”。焊接机器人JH605自2020年二季度发布以来,迅速在市场形成批量应用,现已为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通用机械、农机、五金等行业用户,提供了高品质的弧焊解决方案,实现批量产品焊接自动化。 HSR-MD410 多关节码垛机器人,在自适应控制、精度保持、轻量化设计等多项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产品具备智能化、标准化、柔性化、高精化、运行速度快、维护方便等特点,有效满足码垛、拆垛、冲压等工艺过程对机器人高精度定位与自我调节的需求,该机型应用不受数量限制,调试切换简单,可采用同步联机及异步联机设计,是华数机器人针对码垛机器人产品创新攻关的又一力作,一经转产就受到大批客户的青睐。 公司从事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或本体相关业务的,本季度公司产品整体市场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变动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装备或解决方案业务的,本季度核心零部件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变动30%以上的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工业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智能产线 /单元(套) 400 300 256,424,364.92 213,686,970.77 注:报告期内所销售产品(项目)的产能(包括名义产能和实际产能)、产量、销量等;如相关产品的产销量难以用台(套)等统计单位准确核算的,可采用金额进行披露。 单位:元 从事工业机器人本体业务的 √ 适用 □ 不适用 按产品类别和产品来源类别分 单位:元 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的 √ 适用 □ 不适用 按终端应用市场分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了《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因交易对方已将项目暂停,江苏锦明仍在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续事宜。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2户,分别为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江山华科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减少1户,为武汉华数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一、新产品开发项目成果 1、数控系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对华中8型数控系统产品进行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在高速高精高效算法、伺服自整定、动态精度补偿等多项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市场应用情况良好;进一步深度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等元素,以iNC_Cloud为核心,围绕着平台、链接、标识形成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三级产品包;集成了面向加工质量提升、工艺优化、健康保障和生产管理等十余种智能化特色功能,提升数控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了CPU等核心关键器件的国产化,提升了自主可控能力,已配套700多台套,在用户现场应用良好。 同时,进一步深耕行业细分市场,在华中8型数控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出一系列专用产品。利用华中8型在多轴多通道、五轴联动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与合作机床厂家深度合作、协同开发,开发出多工位15轴自动上下料抛光机,已交付用户上千台,为公司创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利用多轴多通道、多总线、定制化开发、高速高精等技术优势,新开发多头/多通道玻璃机数控、精雕机系统,其功能及性能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优势,已在国内多家知名3C产品代工企业大批量稳定应用,全面满足客户需求,成为国内主流3C玻璃加工配套厂家的主要供货商;在磨床市场,开发出基于工艺卡和组态工具软件的专用数控系统,满足用户定制界面对个性化、特色工艺应用的要求,成为国内平面磨床、外圆磨床首选品牌。 2、机器人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市场快速定制化开发,完成了6款新产品的研发。为了快速响应市场,HSR-BR625在研发速度和效率上大幅提升,从设计到市场批量使用总共历时5个月,在2020年实现超过百台交付使用。全新升级的焊接机器人HSR-JH605,采用创新中空型结构手臂,重量轻便、结构紧凑,能有效消除焊枪电缆与周边设备干涉、在狭小空间作业,性能稳定可靠。搭载华数自主研发的焊接工艺专家系统,集成焊机快速工艺部署、断弧续焊、智能摆焊、变位机联动及防碰撞、远程预约、生产统计等多种功能,满足柔性化生产需求,是集成商与终端客户的焊接“最优解”。HSR-MD410 4轴串联多关节码垛机器人,在自适应控制、精度保持、轻量化设计等多项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产品具备智能化、标准化、柔性化、高精化、运行速度快、维护方便等特点,有效满足码垛、拆垛、冲压等工艺过程对机器人高精度定位与自我调节的需求,该机型应用不受数量限制,调试切换简单,可采用同步联机及异步联机设计,是针对码垛机器人产品创新攻关的又一力作,受到大批客户的青睐。 二、承担的重大专项项目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组织实施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项目。其中由华中数控承担的工信部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数控机床互联通讯协议标准与试验验证”于5月份顺利通过终验收。由华中数控承担的04重大专项课题“华中9型-新一代智能型数控系统研究开发及应用验证”及“基于国产芯片自主可控高档数控系统及伺服驱动研制与应用验证”已完成全部研发任务,等待主管部门验收。 由华中数控参与的04重大专项课题“国产高档数控系统可靠性第三方测试及可靠性增长研究”、“航空发动机燃油控制系统复杂零件国产装备生产线”、“大型高精度数控蜗轮母机”、“航天精密壳体及复杂筒段制造关键成套国产装备研发与应用”、“核工业专用零部件制造装备换脑工程”等30项已通过验收;还有30余项课题已进入验收状态。通过这些课题的示范应用,加快了公司数控系统产品的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了产品的配套应用,获得了较好的市场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牵头申报了2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参与申报了2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均已获批立项。同时,公司承担的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机床行业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在报告期也取得较大进展,由公司建立的机床行业二级节点已顺利接入国家顶级节点。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较上年同期增加968.74%,主要系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较上年同期增加331.6%,主要系受本报告期取得国家专项支持防控疫情贷款资金影响,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0年较上年同期增加254.92%,主要系受经营性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 (1)2018年6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闸支行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抵押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2018年6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26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额度的借款本金余额2,300.00万元。 (2)2019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抵押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950万元,担保期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额度的借款本金余额950万元。 (3)2019年5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禅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发明专利提供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65万元,担保期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额度的借款本金余额959万元。 (4)2020年6月4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票据池质押融资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取得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述应收票据质押获取的应付票据为7,034,608.67元。 (5)2020年8月19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将其持有的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取得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述应收票据质押获取的应付票据为1,305,437.43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佛山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1,251.65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主要得益于公司大力开拓市场,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61.7%; 2、武汉华大新型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0,273.94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盈利增长,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增加; 3、上海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4,255.69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盈利略有增加,主要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公司加强了成本管控,取得了一定效果; 4、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60,944.24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亏损额略有增加,主要原因为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增加; 5、深圳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8,967.56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盈利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市场影响报告期营业成本略有增加; 6、重庆华中数控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2,958.88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略有下降; 7、重庆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482.32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格局和趋势 当前,中国机床工具行业“十四五”规划正在稳步推进中,我国处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阶段,先进制造业将逐步替代传统制造业,中国制造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将有力促进机床工具市场发展,作为工作母机的高性能数控机床在存量更新、进口替代以及下游行业景气的大背景下,预计未来几年中高档数控机床有望销量上升。机器人技术是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高技术领域。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的科学家在对未来科技发展方向进行预测中提出了4个重点发展方向,机器人技术就是其中之一。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随着公司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技术的进步,公司数控机床配套、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配套等业务领域将迎来新机遇、新目标与新挑战。 2、发展战略 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公司继续坚持“一核三军”的发展战略,即以数控系统技术为核心,以机床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产线、新能源汽车配套为三个主要业务板块。作为数控系统及工业机器人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企业,作为智能制造领域关键设备及方案的提供方,公司发展战略与中国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转型发展形成交汇,与智能技术“同频共振”,助中国制造“换道超车”。 3、经营计划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概述”。 4、可能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波动风险 数控系统和机床产品取决于下游终端客户的资本支出需求,从而受到宏观经济景气度的显著影响。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仍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若未来经济景气度低迷甚至下滑,将影响整个数控系统和机床行业的发展,进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行业相关政策、市场信息,提高公司对主要产品行业及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对各类风险情况做好预判,降低波动带来的风险及损失。 (2)行业竞争风险 国内中高端数控系统市场目前由国际品牌主导。一方面,国际数控系统企业经过几十年的耕耘,大量的客户已经习惯使用相应产品,形成了一个市场生态圈;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数控系统的崛起,不排除竞争对手可能采用同类产品降价的方式,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专注于中高端数控系统,直面国际龙头厂商竞争,若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继续发挥在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品牌和多层次市场营销渠道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公司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建立更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实施全国市场的战略性布局,探索更多利润增长点。 (3)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数控系统与机器人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技术和产品研发需要一定的研发投入,新产品的市场接受也需要一定周期,但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受市场需求、客户认可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技术如不能及时运用于产品开发与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的带来影响。针对这一风险,公司会积极进行市场调研,积极收集客户反馈信息,重视技术创新,提升技术实力,壮大研发团队,提升自身的技术优势,提高技术附加值,使公司产品及服务更加满足市场及客户的需求。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于2016年完成对江苏锦明的收购,因该合并事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形成商誉。如江苏锦明未来盈利实现情况不如预期,则可能继续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将在业务、销售渠道、管理及技术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各业务板块的优势,增强各业务板块的持续盈利能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0号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72,765,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2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3,455,311.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72,765,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2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3,455,311.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72,765,5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2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3,455,311.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旧收入准则对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2户,分别为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江山华科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减少1户,为武汉华数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 担保情况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按规定披露公司各项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重视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已建立起完善的工会组织工作流程,并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正常履职,通过组织工会活动、提供福利关怀、组织困难慰问等各种形式关心和帮助员工,同时积极代表职工发出声音,监督公司相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制度的落实。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职工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各项权利,同时积极收集职工反馈建议意见,不断做出改进和完善。 (3)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4)抗击疫情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面对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的紧迫需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开展了“红外热成像智能体温检测系统”的技术攻关、产能突破任务,先后完成了多批次国家紧急调拨任务,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做出了重要贡献。疫情期间,公司先后向武汉市、湖北省各地市州、全国及非洲等地捐赠了194台人体测温红外设备,这些捐赠设备安装在武汉市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东湖宾馆、全国援鄂医疗队居住的宾馆等重要场所。这些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肯定。国务院应对新冠联防联控医疗物资保障组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给公司发来感谢信,并荣获“2020年武汉市劳动生产优秀集体暨武汉五一劳动奖状”、“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湖北省慈善总会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突出贡献奖”等称号。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13日及2020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及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4月3日及2020年6月1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对象为卓尔智能和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发行数量不超过49,269,576股。2020 年7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涉及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对象为卓尔智能,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5,931,356股,限售期为36个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838.60万元。 2020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获深交所审核通过。2020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以上内容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2%的股份;截至2020年7月29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以上内容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表格中“境内自然人持股”变动为公司高管锁定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初重新计算高管年度内可转让股份数量引起高管锁定股数量变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普通股股东总数 总数(如有)(参见注9) 见注9)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本报告期,公司在任董事9名,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如下: 1、陈吉红,中国籍,男,1965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吉红先生近五年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高档数控系统”国家重大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2016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兼任“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总体组专家、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专家咨询组专家、中国机床工具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电一体化协会智能工厂分会副理事长、教育部第七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先进制造学部委员、全国机床数控系统标准化委员会(TC367)副主任委员。 2、范晓兰,中国籍,女,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中国企协湖北常务副会长,湖北省女企协常务副会长,武汉城市合伙人机构“长江天使汇”副会长,武汉市创业天使导师团导师。2003 年至2007 年,任宜昌市政府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7年至 2008年,任当阳市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至2012年,任湖北宜化集团副总、华北区域总裁、华北区域党组书记;2012年至 2020年任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副总裁;2020年至今任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常务副总裁;2019年11月15日至2021年1月任华中数控董事。 3、田茂胜,中国籍,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入职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硬件工程师、开发一部副部长、数控系统产品部副部长等职务;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子公司深圳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3月15日,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田茂胜先生现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4、朱志红,中国籍,男,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工程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6年荣获“十二五”机械工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现任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院院长。 5、王晓北,中国籍,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动力工程系辅导员,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系辅导员、系分团委书记,华中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总公司采购供应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后勤集团办公室主任,接待总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武明飞,中国籍,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武汉华科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7、杨鹏,中国籍,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4年,担任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至2012年,任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3 年,任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湖北万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万信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担任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杨鹏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8、王典洪,中国籍,男,195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2004年至2014年,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助理,2008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武汉工程科技学院院长。王典洪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9、朱永平,中国籍,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13年,任湖北省机电研究院副院长;2013年至2018年,任湖北省机电研究院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2018年至今,任湖北工业大学教授、湖北省机电一体化应用协会理事长;2017年至今,任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8年至今,任湖北省智能制造学会联合体主席团副主席兼秘书长。朱永平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目前3名监事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如下: 1、熊美欣:监事会主席,中国籍,女,1961年出生,高级审计师。2001年6月—2006年3月,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审计中心主任;2006年3月—2011年1月,担任华中科技大学监察处副处长;2011年1月—2015年11月,担任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熊美欣女士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胡舒文:监事,中国籍,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3月加入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卓尔控股投资总监、武汉卓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卓尔控股投资管理中心主任。2019年1月起任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 3、周彬:职工监事,中国籍,男, 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加入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数控中心科研技术人员,数控一代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智能产线事业部副总经理,主要从事智能制造技术、高档数控系统和工业机器人的技术研究与产品的开发及应用推广工作,先后多次参与多项国家及地方科研项目。多次评为公司优秀员工及杰出贡献员工。周彬先生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田茂胜:总裁、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2、朱志红:副总裁,总工程师,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3、熊清平:副总裁,中国籍,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军工行业国产数控机床应用专家委员会专家,湖北机电工程学会副会长。熊清平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4、李社林:副总裁,中国籍,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6月-2011年5月曾先后任职于武汉优信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武汉金成家具公司及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李社林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5、李军:副总裁,中国籍,男,195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8年3月至2015年10月,担任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军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6、蒋荣良:副总裁,中国籍,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至2000年任沈阳铁道制动机厂数控车间工程师、数控车间主任;2000年至2011年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高级工程师;2011年至2020年3月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院副院长、总裁助理、重庆华中数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蒋荣良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报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审定;监事报酬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考核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审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每年度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考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的《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的《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含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管)报酬合计472.19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体系始终坚持以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工作业绩及市场价值为主要准则,持续不断优化。在薪酬策略上结合公司行业定位及实际发展状况遵循差异化策略,在保证公司内部薪酬公平性的同时,确保核心技术等关键岗位薪酬水平在行业及区域环境中具备一定的外部竞争力。 3、培训计划 2020年度公司培训计划继续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提升组织绩效为目的,以提高员工的专业业务能力为重点,组织各层级各类型员工培训课程。2020年度培训工作重点围绕后备干部培养,结合2020届应届毕业生的入职培训,组织策划“华数登峰训练营二期”集训,围绕行业与企业发展、技术研发与产品知识、员工职业素养与通用技能等方面展开为期三个月的专项培训,通过授课、实训、参观座谈、轮岗实践等多种手段帮助新生力量做好职业发展规划,为公司后备队伍的发展提供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上市公司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关系。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以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3、董事和董事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对公司发展的事项进行专项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的选举程序、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秉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了一系列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公司每年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公司各项制度建立之后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等。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在不断地完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与审定,公司持续完善相关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并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现有的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8、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相关利益者的沟通交流,实现与客户、员工、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9、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等,以保证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1.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向子公司借款及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2.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3.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系列议案、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系列议案、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4.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系列议案、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5.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9年度对外担保、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6.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7.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8.2020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9.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系列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10.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11.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被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运作,并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审阅公司融资方案、投资项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决策提出建议,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财务决算、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审相关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确保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高管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名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对人才的选聘任用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需求,提出专业建议,确保公司在人才合理配置的模式下高效地运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对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了动态调整与优化,将公司利益和董事、监事、高管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以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了《2020年度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了《公司董事长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建立和完善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采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绩考核奖励确定报酬。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述职,结合财务、人力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我们审计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中数控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吉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茂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伦学熙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吉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茂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伦学熙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是2000年11月由武汉华中数控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783万元,此次增资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众环验字(2011)005号验资报告审验。2011年1月24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42000000000624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107,83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5 股,此次股本变更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4) 010039号验资报告审验。2014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6,174.50万元。 根据《关于核准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张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2号)文件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英等6名自然人共发行6,373,29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4,672,897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本增至172,791,187元。上述发行股份事项已分别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6) 010147号、众环验字(2016)01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2017年8月24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72,791,187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年以1元回购子公司江苏锦明未完成业绩承诺25,636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72,765,551元。本次股本变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8】20724号验资报告审验,并于2018年10月22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765,551元,股本为人民币172,765,551元,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32。 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数控系统、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激光、通信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机械及静电喷塑加工;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8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2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7“收入”、 附注五、20、“无形资产”等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及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2、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4、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5、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9、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本集团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具体标准是: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公司研发项目在确认可以形成研究成果并能够为商业性生产使用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研发项目在确认可以形成研究成果并能够为商业性生产使用后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确认可以形成研究成果并能够为商业性生产使用,以公司内部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技术许可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控系统与机床产品、机器人与智能产线产品、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特种装备产品。公司各类产品业务具体收入确认具体时点如下: -中国境内销售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签收确认后或安装调试完经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国境外销售 国外销售商品时,依据合同规定,采取离岸价结算的,在商品发出后按照海关核准的出口报关情况及日期确认收入;采取到岸价结算的,在商品发出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8、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0、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3“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2. 回购股份 本集团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集团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集团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集团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① 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旧收入准则对利润表项目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公司以及子公司深圳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武汉华大新型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重庆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佛山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华数锦明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泉州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宁波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子公司重庆新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华中数控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子公司云南华溪数控装备有限公司、宁波华中数控有限公司、沈阳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认定为小微企业,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5%征收,对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0%征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惠政策,子公司南宁华数轻量化电动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9%征收,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为银承保证金18,336,306.12元、证券公司账户资金965.25元、被冻结的银行存款3,856,101.56元,其中 2,156,101.56元截止到报告出具日已解冻。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3,824,336.19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4,055,211.55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3,336,290.27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1.26 %。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湖北江山华科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减少原因见附注八、1。 2、联营企业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东莞)科技孵化有限公司因持续亏损,目前已资不抵债,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至零。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因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目前正在进行债务重整,公司已于2018年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72.22%。 17、开发支出 单位:元 1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报告期末,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武汉高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续亏损,未来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已对其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湖北江山华科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历史业绩不佳,未来盈利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期对其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对其计提减值准备104,387,928.55元。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计算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并采用14.07%的折现率,经测算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34,469,500.00元,账面价值为250,577,723.96元,发生减值116,108,223.97元,归属于母公司商誉减值104,387,928.55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管理层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关键假设与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来源一致。 1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本年度因解除劳动关系所提供辞退福利为107,860.00元,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为17,000.00元。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2、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子公司宁波华中数控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193,217.10元。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无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2018年6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闸支行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抵押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3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2018年6月27日起至2021年6月26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额度的借款本金余额2,300.00万元。 (2)2019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借款,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抵押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950万元,担保期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额度的借款本金余额950万元。 (3)2019年5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禅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发明专利提供质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65万元,担保期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额度的借款本金余额959万元。 (4)2020年6月4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票据池质押融资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取得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述应收票据质押获取的应付票据为7,034,608.67元。 (5)2020年8月19日,本公司子公司佛山登奇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将其持有的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取得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29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上述应收票据质押获取的应付票据为1,305,437.43元。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5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公司原持有湖北江山华科数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华科”)44%股权,根据江山华科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湖北江山重工有限公司通过减资方式退出江山华科,减资有关的工商变更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减资完成后本公司对江山华科持股比例为74.58%,能对江山华科实施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减资完成后江山华科2020年6月30日净资产为2,679,775.93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江山华科净资产份额与对其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295,942.07元,形成商誉。 (2)公司持有武汉新威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奇”)39.66%股权,2020年4月与该公司股东陈武(持有新威奇12.02%股权)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其在新威奇股东会、董事会与公司保持一致。2020年8月,新威奇改选董事会、修改了公司章程,由于公司在新威奇股东会表决权达到51.68%,同时在董事会中派有多数代表,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原持有武汉华数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数新能源”)70%股权,2020年12月9日,武汉华数新能源向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5日,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同意收购子公司宁波华中数控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有的10%的股权,且股权转让价格以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该变更事项于2020年5月9日在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4)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8.50% (上年末为13.66%),本集团并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4和附注七、7的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集团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本集团外币货币性资产和外币货币性负债金额较小,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净利润和股权权益产生的影响不大。 B、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借款合同,金额为787,332,754.00元(2019年12月31日:486,306,798.27元)。 于2020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金融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约 1,548,031.70元(2019年12月31日:929,857.50元)。 C、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格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系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采用票面金额确认报表日公允价值; (2)因被投资企业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携汇智联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因被投资企业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正在进行债务重整,所以公司以零元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不再详细披露。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华中科技大学,经公司2019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换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阎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阎志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阎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22.00%的股份,原控股股东为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06%,故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阎志。 卓尔智能制造(武汉)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24日更名为 “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阎志。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与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相关的担保事项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融资租赁销售业务,由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公司销售数控机床设备,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由其向公司购买设备并出租给用户使用。融资租赁公司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公司,用户则按月将设备租赁费用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直到付清所有融资款项及利息。 公司将对用户在本次交易所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如公司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有权要求其他方承担回购处分租赁物的责任,回购租赁物的价格为公司承担的全部差额清偿责任、公司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债务人的应付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融资租赁销售方式承担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融资租赁公司发出的《履约通知书》,因上海维轴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美明德(昆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租金,公司已按期将向融资租赁公司分期交付资金,以保证融资租赁公司对上海维轴、美明德机械尚未支付的剩余租金的收取,并依此获得融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公司将通过收回全部融资租赁设备、择机向其它保证方及反担保方行使相关权利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的一切合法权益。 (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3)未决诉讼 2020年6月,本集团子公司江苏锦明工业机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锦明”)客户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江苏锦明返还货款及偿还利息、损失共计164.92万元。且该客户于2020年7月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281民初635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江苏锦明银行存款170万元。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本集团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2)其他说明 (1)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每一类产品的对外交易收入 B、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本集团所有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国内。 C、主要客户信息 本集团的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个与本集团交易超过10%的客户。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8,124,827.19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2,654,344.74 单位:元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签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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