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自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向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永逸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集中在四大业务板块:大农业、冷链业务、房地产业务和教育业务,大农业板块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和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1、大农业 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商品猪、仔猪、种猪、热鲜猪肉、冷鲜猪肉、冷冻猪肉等。生猪养殖板块以“自繁自养”的规模化养殖为主、“公司+农户”契约化养殖为辅的经营模式;屠宰加工板块以白条猪肉加工为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集良种繁育、商品猪养殖、饲料生产加工、生猪防疫、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环保利用、科研推广、食品检疫等体系建设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 (1)畜牧养殖 公司一直专注于大规模一体化现代生猪养殖模式,即通过自建生猪养殖场,运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养殖设备和技术,对猪场进行封闭管理。公司近年来持续研究楼房养殖技术,报告期内在儋州、三亚、海口等多地试点新建公司第七代新型循环养殖基地项目,有效减少了生猪养殖用地需求总量,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楼房养猪对节能减排、减少土地资源浪费、促进养猪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自繁自养模式为公司实现主营业务高质量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是一种轻资产扩张模式,公司为农户提供仔猪、饲料、兽药、全程养殖技术指导和管控,公司负责生猪销售,并承担肥猪销售的市场风险,合作农户负责育肥阶段猪场的建设投资、生猪育肥饲养工作,不承担生猪养殖的市场风险。该模式的核心是融合了公司成熟的猪场管控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 受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在2019年12月下降为2045万头,生猪存栏下降为31041万头,在行业供需结构不平衡与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大趋势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背景下,国家、各级地方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对生猪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予了全方位支持,国内能繁母猪存栏和生猪存栏有所恢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0,650万头,比上年末增加9,610万头,同比增长31.0%,恢复到2017年末的92.1%;比三季度末增加3,612万头,环比增长9.8%,生猪存栏连续5个季度环比增长。 全国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 (2)屠宰加工 公司建设的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为海南省规格最高、技术最先进的园区。其中:屠宰厂为海南省A级屠宰场,且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是海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屠宰企业”。公司屠宰业务以自营业务为主,同时提供生猪代宰服务,自营业务主要产品为热鲜猪肉、冷鲜猪肉、冷冻猪肉等。 我国屠宰加工企业主要分三类,一是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范围的规模化屠宰企业,这些企业一般都是机械化、现代化的屠宰加工厂;二是由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企业,目前多为半机械化屠宰加工和手工屠宰加工企业;三是农民自宰自食和非法屠宰加工企业。目前,我国肉制品市场上仍存在数量众多的个体屠宰户和小作坊,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随着在非洲猪瘟爆发,为更好防控非瘟疫情,“调猪向调肉”的政策转变已成为常态化,政府强制推行定点屠宰政策、技术设施标准、卫生防疫标准和环保要求,以及屠宰行业门槛的提升,未来屠宰行业有望迎来加速集中。 2、冷链业务 目前我国冷链物流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但相比发达国家仍处于较低水平。据交通运输部资料,2015—2019年间,我国食品冷链物流需求总量由1.53亿吨增至2.33亿吨,年增长率超过10%;2019年,食品冷链物流总额约6万亿元,同比增长24.7%。明显超过社会物流总额增速(同期社会物流总额复合增长率为6%)。据中物联冷链委统计,2019年全国冷藏车保有量为21.47万台,同比增长19.3%,冷库容量达到6052.5万吨,同比增长15.6%。目前国内食品冷链的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液态奶、速冻食品等六大类。从产品需求分布和冷链渗透率来看,速冻产品和水产品的渗透率达到60%以上,而水果、蔬菜仅为19%和6%左右,发达国家如欧美、日本等过,食品冷链流通率高达95%-98%。2018年国内冷库总容量为5238万吨,折合人均冷库体积为0.1立方米,而美国为0.4立方米,日本为0.3立方米,分别是我国的4倍和3倍。 近年来政府对冷链物流高度重视,国家层面出台的各类冷链物流相关政策,从多维度指导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发展。其中,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已于2020年发布,是冷链物流行业第一个强制性标准。十四五规划也特别指出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测,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公司全力打造的冷链产业园位于海口桂林洋开发区,由五座现代化多温层多功能仓储中心组成,园区以集采、仓储、分拣、加工、金融、配送为一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食材供销平台,链接起供应商、服务商、消费者共赢的价值链条。产业园服务覆盖高品质多温层仓储,保税仓储,全岛共同配送,生鲜食材加工,进出岛农产品检测、展示,远洋食材供应等多个领域。公司在冷链物流、城市冷链配送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已具备较强的第三方管理能力,冷链业务亦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布局之一,正在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 3、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是国家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及政策调控均十分敏感。2020年度,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变,各地政府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政策环境整体仍然偏紧,对涉房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直接影响。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创新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并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同时,由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购房者对于产品品质、增值服务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司房地产业务基于存量土地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现有业务深耕海口市,目前在售、在建的项目有海口118项目C地块(璞域项目)、罗牛山广场一期和罗牛山广场二期(玖悦台项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存量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业务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与公司现有大农业形成互补和平衡。公司将密切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理性投资,合理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 4、教育业务 目前我国教育产业类型分为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四大教育类型。公司教育板块由海口景山学校、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高职院后勤实业有限公司组成,海口景山学校以开展基础教育为主,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以开展专科职业教育为主。随着国务院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待相关落地,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扶持政策、设立审批制度、办学自主权规范等细则将悉数出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依托母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在畜牧养殖、饲料研发、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工程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开辟从产业端出发举办职业教育的新道路,以产业需求驱动应用型人才培养,突显罗牛山产业端与教育端联合的核心优势,为社会创造职业教育的产业价值与教育价值。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于形成了种猪繁育、饲料营养、饲料工业、生猪防疫、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环保利用、科研推广、食品检疫的一体化生猪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各版块联动大大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成本优势。公司力图在规模化养殖的基础上向专业化、产业化转型,厚积薄发,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具体如下: 1、良种繁育优势 种猪繁育属于生猪养殖产业链中技术门槛最高的产品,具有高附加值、需求稳定和市场波动风险小等多个特点。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拥有了一支由行业专家带队,研发骨干组成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国内知名的丹系种猪繁育企业。公司生猪体系齐全,具有完整的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商品代生猪金字塔繁殖体系。通过多年投入和技术积累,并且根据养殖户反馈情况不断进行品种改良,公司研发和生产的种猪在产仔率、瘦肉率、饲料转化率等指标上均有良好表现。 2、产业链配套优势 公司是海南省最大规模、配套产业体系最完备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建立了从上游饲料营养、兽医兽药、中游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到下游屠宰、加工、销售及生猪防疫、冷链物流、环保利用、食品检疫等配套的一体化生猪养殖产业链。公司从产业源头建立起安全追踪体系,及时规避养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疾病风险,有效控制养殖过程中对激素和抗生素的使用,保障出栏商品猪的质量、降低养殖成本。同时,公司拥有海口市A级屠宰场,并已建成海南省规格最高、技术最先进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养殖和屠宰垂直协同的模式极大增强了企业对市场的风险调控能力。 3、节能环保优势 公司始终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长期战略性工作,自2002年以来,公司连续被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罗牛山畜牧系统在全国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4环境体系认证,并先后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国家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评定、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和供港注册认证、HACCP认证,在海南至全国畜牧行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公司现有猪场及新建项目均采用生态化循环技术,持续创新节能环保技术,提升环保标准,有效降低由于使用常规设备带来的大量电力消耗,减轻环境污染。随着国家实施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加大,公司的节能环保优势将益发凸显。 4、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是国内较早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实践者,拥有专业经营人才团队,并不断充实专业技术队伍,完善公司培训体系,为公司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的软实力支撑。公司近年来全面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优化流程,严格管控各项成本,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 5、现代化猪舍及自动化养殖设备优势 公司伍万头以上规模厂均采用全封闭建设工艺,配置自动喂料和自动清粪设备,能自主调节猪舍温度、湿度等。通过建设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养殖设备和技术可以有效降低人力成本。现代化猪舍为生猪提供最佳生长环境,结合现代防疫技术,可以提升生猪健康水平,稳定生产业绩。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叠加国际复杂局势,农产品价格变化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和利润均产生一定影响。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海南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政策的落地为海南离岛免税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红利,将进一步夯实建设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基础,增强各界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信心。报告期内,公司迎难而上,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在继续坚持“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共享共寻海南自贸港的市场潜力,迅速集中内部优势资源,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实现公司业务增长,助力海南发展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3亿元,同比增长100.41%;实现营业利润9,860.18万元,同比增长65.42%;实现利润总额8,217.24万元,同比增长37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8.05万元,同比上涨239.83%;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17.55万元,同比减少602.44%。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1、持续优化畜牧养殖业务流程及作业标准建设,高质量提升公司运营能力 2020年,非洲猪瘟生物防控持续进行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生猪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成为常态化工作,公司建立了兽医总监责任制,全面推动生物安全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并布局快速扩大生猪养殖产能。畜牧板块于2020年完成了生猪运营体系建设初步方案,明确了体系目标,职责和标准流程,下一步将持续改进完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的经营模式,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公司全年共销售生猪15.39万头,同比下降21.14%,其中商品猪12.33万头,仔猪1.62万头,种猪1.44万头。为快速恢复产能,公司调整种猪选育率,增加母猪存栏量,公司目前种猪生产性能稳定,2020年度PSY较2019年度同比小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恢复生产保供给的政策号召,坚持生猪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策略,通过新建、并购、改扩建原有猪场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动生猪拓展布局,加快猪场项目落地建设。养猪技术方面,公司完成了楼房养猪的环保、通风、防疫等技术难题的研发,并运用于公司儋州乐满20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海口大致坡10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和海口红明10万头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上述项目目前均已建成并引种投产,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产能。同时,公司持续增加项目储备,统筹其他新建猪场项目及配套工程设施建设和传统猪场的升级改造,实施标准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持续优化猪舍性能,为公司坚持“聚焦主业的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责任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责任目标分解至各部门、班组直至及关键岗位,并逐级签定责任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员工安全业务素质主题,从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技能专业年度培训,到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开展专业性的技能竞赛,到组织大型综合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持续性的培训、演练,让各级管理者到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应急技能进一步丰富。公司始终将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优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3、集中优势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2020年初,新冠疫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业园区的运营,随着各级政府产业鼓励政策的落地,在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入加速期的背景下,公司有节奏推行运营模式优化,持续提升服务客户能力和客户体验,细化产品和服务标准,牵引运营模式优化。2020年12月,罗牛山冷链物流园通过海关审批,正式获得公用型保税仓A型资质。园区在专注传统第三方物流仓储服务平台为基础,叠加了保税功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背景下,将为园区提升了整体综合服务能力。未来,公司将利用高标准的冷链服务体系,结合海南免税区优势,快速发展冷链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利用目前冷链物流园的规模优势,不断强化服务运营能力,完成专业服务团队建设。 4、完善学习体系建设,做好企业人才储备 公司对人才培养工作高度重视,持续紧贴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开展了涉及企业文化、专业技能、团队建设、后备人才及干部选拔培养等多层次的培训活动。为满足公司畜牧业务快速扩张的人才需求,公司商学院开办罗牛山“牛将计划”现代化猪场场长班,根据楼房养殖建设需要进行配套的猪场场长素质需求,组织畜牧公司编制了生猪事业群教育培训手册,重点课程涵盖现代楼房养殖建设及验收标准、生猪疾病防治及生物安全体系和猪场团队建设等迫切问题,公司在学习借鉴标杆企业大学先进经验并引入企业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具有公司特色的培训运营管理新模式,持续培养员工的忠诚度,构建高层次人才梯队,储备优秀后备干部,为各项业务持续稳定运行奠定夯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产品、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分地区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畜牧养殖业生产量同比增加213.47%、库存量同比增加269.78%,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生猪产能增加。 ②房地产销售量同比下降57.15%、而库存量同比减少99.18%,主要原因系公司改变库存商品-车位用途用于出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列报。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②处置子公司 ③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子公司 注:上述5家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投入运营。 (2)清算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临高罗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注销,该公司设立后未投入运营。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设置博士后工作站、养猪研究所等部门专门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2015年12月海南省种猪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挂牌。公司的研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发和利用新技术,实现产品开发转换,但同时严格规范研发业务的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等关键控制环节,有效降低研发风险、保证研发质量,提高了研发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02.44%,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海口118项目C地块及罗牛山广场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成本。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77.82%,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儋州乐满、红明猪场、大致坡猪场及崖州猪场的建设成本。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255.60%,主要原因系本年银行借款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1:2019年8月,公司与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农商行”)等签订社团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借款金额10,8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5,484.6351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066万元。 注2:2019年8月,公司与三亚农商行等签订社团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借款金额5,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2,595.0419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500万元。 注3:2019年9月27日,公司与三亚农商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社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920.323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480万元。 注4:2019年9月27日,公司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6,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1,200万元。 注5:2020年2月6日,公司与海口农商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万元,借款期限60个月,以其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土地使用权(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9974号)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 注6:2020年3月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签订2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以其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龙湖镇丁湖路南侧土地使用权(定安国用(2016)第171号)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子公司海南万泉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塔洋镇联先土地使用权(海国用(2002)字第1693号)以及地上1、2、3号楼房屋所有权证(海房权证海字第1889号、9562号、9563号)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0,000万元。 注7:2020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以公司持有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44,720,186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另由罗牛山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0,000万元。 注8:2019年10月2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食品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8,631万元,借款期限9年,以其位于海口市桂林洋灵桂路海口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面积为290,303.27㎡的土地使用权(海口国用(2015)第000408号)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5,713.14万元。 注9:2020年3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10:2020年6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三亚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万元,借款期限7年,公司以其位于演丰镇演苏民村委会罗幸坡、演丰镇演南管区美仁坡、三江镇茄芮村委会、三江镇琼文公路15公里处五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3)第010203号、海口市国用(2014)003255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819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941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8395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5,186,898.63元。 注11:2020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4,000万元,借款期限8年,公司以其位于临高县皇桐镇海榆西线以西地段十三宗土地使用权(临国用(2014)第HT001号-HT013号)和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3977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4254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70,723,007.02元。 注12: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青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13: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种猪育种”)与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7年,贷款利率4.65%,公司以其位于三江镇茄芮村委会琼文公路16公里处、琼文公路16公里东北、红旗坡、茄芮坡和演丰镇演南管区美仁坡八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4)000594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916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879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57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50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18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10220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58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8,374,928.46元。 注14:2020年11月18日,种猪育种与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000万元,借款期限7年,公司以其位于三江镇茄芮村委罗浮坡和红旗坡、三江茄丙管区琼文公路东边以及三江镇琼文公路15、16公里处八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4)003236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92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797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874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886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49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50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51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9,163,582.73元。 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变更上述抵押资产,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4)003236号)变更为位于海口市盐灶一横路罗牛山花园B栋海棠阁1201房(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6148号)、A栋牡丹阁1201房(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6146号)、B栋水仙阁1202房(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6147号)房产;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抵押物的抵押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生猪行业发展趋势 由于非洲猪瘟尚无有效治疗措施及免疫疫苗,行业内各企业的非洲猪瘟防控效果参差不齐,生猪存栏量大幅下滑导致供需失衡,生猪价格快速上涨。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部门为保证猪肉市场供给,不断出台生猪养殖相关政策法规,稳定和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正常水平,受此影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经营模式、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发生较大变化,主要表现为: 1、对活猪调运方式及养殖企业未来的产业布局形成较大影响 非洲猪瘟发生后,农业农村部出台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强化了对生猪调运的监管,活猪跨区域调运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调运手续较为严格,鼓励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原则,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产业链发展。因此,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将成为行业趋势,“调猪”将逐步向“调肉”转化,对生猪养殖企业未来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2、提高了行业进入壁垒 非洲猪瘟存续已逾百年,不仅能在猪与猪之间快速传染,还可通过多种媒介传染,且潜伏期长、致死率高、没有特效治疗药物和疫苗,防控难度大,对生猪养殖企业的生物安全防控能力提出严峻考验。目前主要通过切断传染源的方式进行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对养殖企业而言,资金上,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非洲猪瘟疫情专项防控的设施建设、人员开支和经费支出,提高行业的资金密集属性。管理上,从管理模式、作业流程、 饲喂及营养技术革新、员工激励与考核、生猪销售与运输等各方面,均需要做出大幅改变,并形成可复制的管理体系以快速适应疫情防控需要,提高了生猪养殖业的管理难度。 3、将促进产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 由于养殖企业受成本上升和防疫准入门槛的提升,使资金实力和经营实力较弱的部分企业被迫退出,反之,资金实力较强、生物安全防控能力较好的中大型养殖企业将填补市场空缺,并获得发展机遇,因此,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以构建生猪产业链战略为导向,聚焦生猪养殖产业,发挥规模优势,夯实核心竞争力,在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的历史机遇面前,完成公司业务规模和产业升级的快速发展。 生猪养殖业务要继续以扩大规模为首要任务,做好生物安全防控和提升育种水平。 1、加快生猪养殖场建设,公司将通过多渠道融资方式推动产能扩张;另一方面,在岛内和岛外适合的区域新建、租赁生猪养殖场。 2、继续推进“公司+农户”的轻资产契约化养殖模式,公司将利用自身品牌、人才、技术等产业链资源优势,与农户深度合作。 3、在非洲猪瘟疫情背景下,猪场的生物安全防控成为影响猪场存亡的重要因素,公司高度重视猪场生物安全问题,不断落实现有防控体系的执行力度,不松懈,坚决做好生物安全防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不断提升生猪育种水平。公司高度重视生猪育种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生猪育种体系,公司拥有国家级育种场。生猪育种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 (三)公司未来发展和展望 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以“大农业”为核心,围绕畜牧产业链,形成产业链上下游高度关联、相互支撑的战略发展格局。坚持成本领先战略,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扩大生产,逐步建立生猪产业规模优势;肉类业务方面,以自营业务为主,加速全岛布局,屠宰点配合渠道建设,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扩大利润空间;冷链业务将持续强化运营模式,逐步形成可复制向外输出的商业模式。 (四)2021年发展目标和措施 2021年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公司将依托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长期发展战略目标,谋篇布局,聚焦能力提升,全力推进综合发展模式有效落地,全面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美誉度,为未来五年的高质量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重点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定落实规模化养殖的战略目标: 公司新建猪场已陆续投产使用,未来深耕海南省市场继续完成其他新建猪场项目的同时,不排除通过新建和并购的方式逐步提高公司生猪养殖规模。公司严控各个生产环节,按照生猪养殖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工业化要求,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向内挖潜增效,不断提升养殖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形成规模化养殖的低成本竞争优势。 2、加强资本合作,完善产业布局: 公司坚持布局生猪一体化“全产业链”,将充分探索开发新型合作模式,逐步扩大自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储备,以低成本储备长期发展资金,提升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公司拟进一步释放屠宰加工产能,打造安全可溯源的高端肉品,全面提升公司自身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知名度,以及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产业,抓住消费升级机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生猪产业链价值。 3、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释放发展价值: 公司存量土地均位于海南省,在现行宏观政策继续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基调下,以及涉房类企业再融资在审核等方面均存在诸多政策性限制下,对公司融资形成较大压力。为此公司将顺应政策和市场,不断尝试新的营销模式,最大限度争取资金回笼速度。另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借助海南自贸港各项优惠政策,把握历史性机遇和政策红利,以现有园区和存量资产为主要载体,赋予产业繁盛生长的能量,进一步提升资产价值、空间价值和运营服务价值。 4、优化公司运营管理: 公司将持续深化培养体系、推进培训分级管理、完善在线学习平台建设,通过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人才培养项目,结合丰富、多元、深层次的培训模式,覆盖各层级群体的学习需求,强化员工各项能力及综合素质,促进公司组织力提升。同时,持续落实与目标院校的合作,将人员培训前置化,为公司持续培养和输出各类人才,支撑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求。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处于产业发展期,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地经营发展,2020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拟以1,151,513,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1,513,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030,271.56 元,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具体影响为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②处置子公司 ③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子公司 注:上述5家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投入运营。 (2)清算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临高罗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注销,该公司设立后未投入运营。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1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35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另外承担。(详见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和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合计 56,600 16,2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严格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脱贫攻坚部署,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纵深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扶贫号召,采取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见实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在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深度实践,变输血为造血,带动了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产业扶贫 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带动超过百户农户进行生猪养殖,目前农户覆盖岛内大部分市县。为做好生猪养殖产业,公司团队先后到各市县指导农户猪栏选址、建设、改造250余次,每周定期到农户点进行现场指导,手把手教学科学养殖操作,多次组织农户开展培训,提高农户的饲养管理水平。 自2018年以来,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争取政府扶贫资金760万元打造了新园村56亩兰花基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计90户共362人。2020年,又引进园艺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新建10亩集观光、种植为一体的高标准兰花繁育智能温室大棚,其打造的“新园万泉兰花”品牌,产品远销昆明、广州、深圳及东莞等城市。 二、就业扶贫 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公司乐满、红明、大致坡等大型现代化猪场建设期间,已安排当地近百名劳动力就业,其中包括21名贫困户,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为当地提供近百个固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三、消费扶贫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了公司定点扶贫的板桥镇新园村农副产品销售工作,公司发挥下属子公司优势,举办"兰花扶贫销售大展销”扶贫义卖活动,积极推动扶贫产品、滞销农副产品进学校、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共同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痛点、堵点、难点,加大扶贫产品采购量。同时,还鼓励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学生参与电商促销,拉动消费,清理库存,解决农副产品积压问题,精准对接扶贫产品市场需求,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 四、教育扶贫 公司已连续多年来持续助力海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2020年向受助学生发放了65万元助学金,帮助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圆大学梦想,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省定点扶贫单位,主要帮扶海南省深重贫困村东方市板桥镇新园村。学校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再次核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没有适龄儿童辍学现象。并配合当地教育局落实资金补助发放工作,做到学生入学学费无忧,期间帮扶现在学校就读的多位新园村子弟进行学费住宿费全免,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并积极协助村委会和新园小学改善落后的基础教学设施,加大校园文化内涵建设,解决学生的住宿、吃饭、图书阅览等问题,为村民解除后顾之忧。 (3)精准扶贫成效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均采用物化+生物的成熟处理工艺进行经营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000m3/d,采用24小时三班倒机制进行污水处理,污水站排放口装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所以在线监控设备均正常运行,排水方式为有规律连续间断排放,污水去向:桂林洋市政污水管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方面,提前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在项目竣工后立即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申报手续,相关信息内容如下: 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罗牛山生猪屠宰深加工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海环审字[2011]1634号); (2)《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罗牛山生猪屠宰深加工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土环资审字[2011]541号); (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同意罗牛山生猪屠宰深加工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试运营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14]540号); (4)《海口市水务局关于罗牛山生猪屠宰深加工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排水竣工验收意见的函》(海水审验函[2014]22号)。 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办理了项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600005527931336001P,有效期:2018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7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2020年6月根据预案及管理办法要求,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各层级管理、技术人员对预案进行了修订、评审及发布,并于2020年7月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60108-2020-004-L。现正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以确保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并根据方案定期开展污水、噪音等污染物检测。目前该单位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均装有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各设备运转正常,各在线设备自动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海口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实现数据、信息自动公开。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及为购房人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相关额度的议案》,将公司外担保总额调整为38.20亿元。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徐自力,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黄石矿务局机械厂副厂长、海口永盛畜牧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海南省第七届政协委员。 钟金雄,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海口市新华区计划统计局局长,海口市统计局副局长;2004年至2012年任海南励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2015年任海南深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9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同时,系海口市十六届人大代表。 胡电铃,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历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历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武汉东湖高新区互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慧,女,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毕业分配至江西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工作;2002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审计主管、会计主管、财务部副总经理、企管审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和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今,兼任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辉,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等职务。现任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瑛,女,1973年出生,法学博士。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建设银行员工。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的仲裁员。 蔡东宏,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曾任抚州教师进修学校助教,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耀庭,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1996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企划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尹焱慜,男,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曾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10年10月至2013年05月曾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上海富裕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蓓思海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四川银和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 晏敬东,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湖北省产品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资产评估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同行评议专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基金评审专家,中国管理科学院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湖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奖励评审专家,湖北省科技厅、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估专家。 唐山荣,男,197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海南罗牛山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行政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海口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第六届海南省青联常委、第八届海口市青联常委、海口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理事长。 杨向雅,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曾就职于华能南山电厂、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海南分所、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12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2014年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薪酬管理制度自2014年1月起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将员工工资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挂钩,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执行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3、培训计划 公司紧紧围绕“学习型组织”建设这一宗旨和目标,以“紧跟战略、紧贴业务、紧盯人才、解决问题”为指导原则,规划2021年人才培养发展战略,以“主导知识管理、助力业务发展、培养关键人才、传播企业文化、推动变革创新”为价值定位全面搭建学习体系。 1、牛帅计划:针对公司核心中高管培养,以战略落地为导向的行动学习、推动三化(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落地系列项目。 2、牛将计划:公司核心岗位继任者提升的项目,以及下属公司骨干管理人员、猪场场长战略落地和运营规划项目。 3、牛师计划:根据公司持证上岗总体工作安排,有计划的培养内部讲师,并组织进行相应的课程资源开发,为企业沉淀知识经验。 4、牛匠计划:公司技术骨干、基层主管的成长和提升项目,旨在培养公司后备人才。 5、小牛计划:根据《新员工过入职培训流程标准》对社招/校招新员工进行培训,加速对企业文化的融入,同时达到上岗的相关知识、技能要求;通过校企合作开设生猪养殖专班,为生猪养殖事业定向培养专业人才。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2020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2、人员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人事劳动体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裁没有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人事任免决定程序合法。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系统、相对独立的辅助生产系统和供应等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拥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商标等无形资产;拥有生产销售所需的必要流动资产。 4、机构方面:公司的组织机构完整,公司设有完备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均独立运营,公司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 5、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公司财务部为核算主体的多级会计核算体系。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工作,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及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资格,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 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年审计划、审核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在公司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严格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战略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了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14年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薪酬管理制度自2014年1月起实施,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标准》即同时废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管理(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监事除外)。年薪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础年薪占年薪总额 50%;绩效年薪占年薪总额 50%,其中 10%为月度绩效奖金,40%为年度绩效奖金。董事长年薪系数为 1;副董事长、总裁年薪系数为 0.8;常务副总裁年薪系数为 0.6;副总裁、财务总监年薪系数为 0.5;总畜牧师、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年薪系数为 0.45。依据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成绩和奖励标准,对超额完成工作目标人员,由公司经营班子结合公司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效益情况讨论提出具体奖励方案,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后发放。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缺陷认定标准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1.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罗牛山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罗牛山,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 4.其他信息 罗牛山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罗牛山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罗牛山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罗牛山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罗牛山、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罗牛山的财务报告过程。 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罗牛山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罗牛山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罗牛山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向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永逸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向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永逸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87年12月19日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0号,现总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10楼。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及销售、生猪贸易、肉类加工及销售、房地产、教育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集团”)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徐自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7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9户,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9“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除从事房地产开发,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外,其余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0、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④发放贷款和垫款 对于发放贷款及垫款,由于其具有相同的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将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组合,将发放贷款及垫款进行五级分类,并按照分类结果以不低于正常类计提1.50%、关注类贷款计提3.00%、次级类贷款计提30.00%、可疑类贷款计提60.00%、损失类贷款计提100.00%的标准组合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次级类及可疑类贷款实际计提比例可上下浮动20%。 11、 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及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6) 房地产业务的存货会计政策 ①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集团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投入开发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其有效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将土地投入商品房开发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②本集团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②为了正确核算和反映本集团开发建设中各种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并准确地计算房屋开发成本和各种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对配套设施支出的归集,可分为如下两种: A、对能分清并直接计入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可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并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支出; B、对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于开发完成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7)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劳动对象,本集团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哺乳仔猪、保育猪、育肥猪、育种猪等。其中,哺乳仔猪:在产仔车间饲养,指仔猪从出生到断奶的阶段;保育猪:在保育车间饲养,指断奶的哺乳仔猪从产仔车间转入保育车间饲养到24kg阶段;育肥猪:在育成车间饲养,指由保育车间转入育肥车间饲养到110kg阶段;育种猪:在育成车间饲养,指由保育车间转入育种车间饲养到50-110kg阶段。 本集团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年末存栏价值的核算办法采用“分步结转法”,即:根据哺乳仔猪、保育猪、育肥猪、育种猪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按照车间分别归集并分步结转。 13、 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4、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5“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7、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5“长期资产减值”。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5“长期资产减值”。 19、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0、 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集团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为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本集团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为产畜和役畜。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公猪 1.5 10 60.00 母猪 3 50 16.67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1、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项目摊销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按可使用年限摊销 软件 5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5“长期资产减值”。 22、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改造费、土地承包权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3、 质量保证金 施工单位应留置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之金额,列入“应付账款”,待保证期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 24、 维修基金 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托代为管理的公共维修基金,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用于住宅共同部位、共同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25、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6、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7、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8、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9、 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生猪养殖及销售、肉类加工及销售业务:本集团已收讫货款(现销方式或预收货款方式),且按照合同、订单约定方式交付商品并由客户签收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本集团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金额扣除预计销售折扣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生猪贸易:客户在公司指定地点提货后即视为客户完全认可所交付货物的质量合格,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确认销售收入。 房地产开发: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或虽未移交,但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发出《交房入伙通知书》及《催告函》),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教育业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物业服务:本集团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确认收入。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30、 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3、 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本集团的全部租赁合同,只要符合《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即,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其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自2020年1月1日起均采用如下简化方法处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如果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延期支付租金的,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①如果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3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35、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具体影响为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6、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四、29“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 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主要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了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了上市公司比较法的估值技术。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公允价值的披露”中披露。 五、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集团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于2019年1至3月期间的适用税率为16%、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3%、9%。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牲畜、家禽养殖免征所得税,并已取得免税备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文件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集团”)的生猪屠宰业务和三亚益民肉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家禽屠宰业务所实现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 号),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开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增值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 号)的规定,饲料企业生产销售符合其规定的饲料产品,则免征增值税。 (3)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府〔2020〕11号):“因疫情影响,对中小企业2020 年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本公司符合减免条件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享受此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符合减免条件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享受此政策。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20年1月1日,“年末”指2020年12月31日,“上年年末”指2019年12月31日,“本年”指2020年度,“上年”指2019年度。 1、 货币资金 ①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组合中,按账龄组合、售房款组合、学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注:其他变动系本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贵州农友纳入合并范围前产生的坏账准备金额以及处置子公司海南罗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环生物”)原纳入合并范围的坏账准备金额。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1,625,333.38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8.7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6,353,714.59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5、 其他应收款 (1) 应收利息 (2) 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④坏账准备的情况 注:其他变动系本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贵州农友纳入合并范围前产生的坏账准备金额以及处置子公司罗环生物原纳入合并范围的坏账准备金额。 ⑤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续) (2) 重大项目开发成本明细情况 (3) 重大开发产品明细情况 (4) 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577,777.78元。 (6)本集团年末无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 7、 其他流动资产 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贷款和垫款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2)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 (3)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4)贷款和垫款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罗牛山(洋浦)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系公司本年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持股15%,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出资。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11、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12、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情况 ② 年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③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13、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情况 ②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续) 14、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2)年末畜牧养殖业生物资产的详细情况 (3)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是疫情风险,公司的主要应对措施是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免疫保健。 1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情况 1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2) 商誉减值准备 注: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系估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对商誉减值的测试,是将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具体过程如下:将各公司的长期资产组(合)视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各公司长期资产组(合)所在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育成熟,类似的市场交易案例较容易取得,因此,直接以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或者与资产组(合)相同或相似资产在其活跃市场上反映的价格,作为计算公允价值的依据,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组(合)处置费用的金额后,确定报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并将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相比较,如相关资产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确认商誉减值损失。经测算,本集团年末商誉不存在减值。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 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注:经营非应税业务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土地权益证书系政府出具的、在以后购买政府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时可以抵减购买价款相应金额的证书。 20、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21、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2、 预收款项 23、 合同负债 24、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 短期薪酬列示 25、 应交税费 26、 其他应付款 (1) 应付利息 (2) 应付股利 (3) 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 其他流动负债 29、 长期借款 注:上述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六、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30、 预计负债 31、 递延收益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32、 股本 33、 资本公积 注:股本溢价本年增加主要系收购子公司海南海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牛农业综合”)5.00%股权,在合并报表层面按权益性交易原则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致;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系权益法核算的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其他权益变动所致。 34、 其他综合收益 35、 盈余公积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36、 未分配利润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利息净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本年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38、 税金及附加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39、 销售费用 40、 管理费用 41、 研发费用 42、 财务费用 43、 其他收益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六、49“营业外收入”。 44、 投资收益 4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6、 信用减值损失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7、 资产减值损失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48、 资产处置收益 49、 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注:递延收益明细见附注六、31。 50、 营业外支出 5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52、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六、34。 5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 本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 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5、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注1:2019年8月,公司与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农商行”)等签订社团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借款金额10,8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4.75%,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5,484.6351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066万元。 注2:2019年8月,公司与三亚农商行等签订社团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借款金额5,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4.75%,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2,595.0419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500万元。 注3:2019年9月27日,公司与三亚农商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社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4.75%,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920.323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480万元。 注4:2019年9月27日,公司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4.75%,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口农商行6,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1,200万元。 注5:2020年2月6日,公司与海口农商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万元,借款期限60个月,贷款利率8%,以其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土地使用权(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9974号)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 注6:2020年3月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签订2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3.25%,公司以其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龙湖镇丁湖路南侧土地使用权(定安国用(2016)第171号)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子公司海南万泉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塔洋镇联先土地使用权(海国用(2002)字第1693号)以及地上1、2、3号楼房屋所有权证(海房权证海字第1889号、9562号、9563号)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0,000万元。 注7:2020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3.65%,以公司持有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44,720,186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另由罗牛山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0,000万元。 注8:2019年10月2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食品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8,631万元,借款期限9年,贷款利率5.88%,以其位于海口市桂林洋灵桂路海口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面积为290,303.27㎡的土地使用权(海口国用(2015)第000408号)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5,713.14万元。 注9:2020年3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3.55%,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10:2020年6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三亚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江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万元,借款期限7年,贷款利率4.65%,公司以其位于演丰镇演苏民村委会罗幸坡、演丰镇演南管区美仁坡、三江镇茄芮村委会、三江镇琼文公路15公里处五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3)第010203号、海口市国用(2014)003255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819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941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8395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5,186,898.63元。 注11:2020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儋州罗牛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4,000万元,借款期限8年,贷款利率4.65%,公司以其位于临高县皇桐镇海榆西线以西地段十三宗土地使用权(临国用(2014)第HT001号-HT013号)和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3977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4254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70,723,007.02元。 注12: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青牧原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3.75%,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13: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种猪育种”)与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7年,贷款利率4.65%,公司以其位于三江镇茄芮村委会琼文公路16公里处、琼文公路16公里东北、红旗坡、茄芮坡和演丰镇演南管区美仁坡八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4)000594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916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879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57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50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18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10220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58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8,374,928.46元。 注14:2020年11月18日,种猪育种与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2,000万元,借款期限7年,贷款利率4.40%,公司以其位于三江镇茄芮村委罗浮坡和红旗坡、三江茄丙管区琼文公路东边以及三江镇琼文公路15、16公里处八宗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4)003236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392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797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874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0886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49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50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67951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9,163,582.73元。 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农行海口江东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变更上述抵押资产,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海口市国用(2014)003236号)变更为位于海口市盐灶一横路罗牛山花园B栋海棠阁1201房(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6148号)、A栋牡丹阁1201房(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6146号)、B栋水仙阁1202房(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56147号)房产;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抵押物的抵押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56、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3、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子公司 注:上述5家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投入运营。 (2)清算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临高罗富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注销,该公司设立后未投入运营。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本集团的构成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续) (续) (续)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收购海口市海龙畜禽贸易公司持有的海牛农业综合5.00%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3、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联营企业 注:本集团对海口农商行和三亚农商行均派出董事并对其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1)根据公司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合作开发“罗牛山广场”项目(爱华地块)及118地块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备忘,双方约定:由双方共同组建“罗牛山地产事业部”负责对爱华地块和118地块的开发工作。罗牛山地产事业部须严格遵照双方共同核定的各项目《全案开发计划书》开展工作,同时遵守双方核定的合作项目目标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和利润分配制度;除此之外,地产事业部享有相对独立的项目经营权、管理权和决策权。 若合作双方对《全案开发计划书》定位、产品等存在明显偏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为了推动项目实施,针对《全案开发计划书》分歧点,合作双方应本着“谁主张、谁承担”的原则,在审批项目《全案开发计划书》时由合作双方商定并签署物业分配方案确认书,备触发重大偏差时执行资产分配方案;但公司拥有同等折抵价格优先回购祥源控股应分物业的权利。 (2)项目利润分配 ①祥源控股须严格按照双方核定的各地块《全案开发计划书》和资金预算,保证项目开发资金到位,销售回笼资金可按双方核定预算滚动投入后续的开发项目,不足部分祥源控股按约定补足投入。②为了提高项目运作的效率,双方组建的地产事业部负责项目操作,双方共派团队、共同参与决策。③合作期间,双方按出资额和利润分配的约定享有合作地块开发项目相应的净资产,最终双方具体通过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项目清盘结算等实现双方的权益。 根据协议的内容及项目的实际管理情况,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公司承担取得土地的全部资金,祥源控股承担项目除土地取得所需资金之外的全部开发资金,因此在本年度内,将双方共管的项目账户资金及公司承担的土地成本及税金纳入报表核算范围。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并采用下列金融管理政策和实务控制这些风险,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733,448,416.84元(2019年12月31日:130,000,000.00元),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1,529,591,400.00元(2019年12月31日:801,001,293.70元)。 假定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如下: 为应对利率风险,本集团积极优化资本结构,在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确保企业的正常支付和意外所需的情况下,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货币资金回笼。根据经营规模所拟定的资金需要量运用多种筹资方式进行筹资,调节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关系。合理安排筹资期限的组合方式,根据利率走势等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2)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持有的非上市的农商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股权,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虽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但采用较为稳健的投资产品组合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贷款等。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即为本集团面临与金融资产相关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敞口。 (1)货币资金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2)应收款项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28.78%。 (3)贷款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相应的债权。 截至报告期末,在发放贷款余额中有896万元为可疑类、10,824万元为关注类,本集团已按照金融工具减值相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 3、 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银行借款为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1年以内 1至3年 3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732,108,953.14 732,108,953.14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上市公司股票,其公允价为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第二层次公允价值的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理财产品投资,其至资产负债日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集团主要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了公允价值计量,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采用了上市公司比较法的估值技术,参考类似证券的市净率并考虑流动性折扣。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徐自力。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2) 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②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注:海口农商行免费提供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第10、11、12层整层,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 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4) 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取得于关联方的贷款及利息支出 ①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 ②取得于关联方的贷款及利息支出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2) 应付项目 十二、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股份支付情况。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A、安顺市大德庄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德庄公司”)、金沙县绿健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健公司”)因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合同纠纷对本公司子公司贵州农友提起诉讼,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贵州农友名下银行账户112,134.30元。2020年11月,收到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2020)黔0523民初2605号、(2020)黔0523民初44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由被告贵州农友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原告绿健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从2020年4月24日起以1,333,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0.58%每月计算至贵州农友将租金1,333,000.00元支付给第三人大德庄公司时止; ②由被告贵州农友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原告大德庄公司租金1,133,000.00元及设备转让款876,000.00元,共计2,009,000.00元,并从2020年4月16日起以租金1,133,000.00元为基数,按3.85%的年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至租金付清时止; ③驳回原告绿健公司和大德庄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④驳回反诉原告贵州农友的诉讼请求。 贵州农友本年已按照上述判决结果,确认了预计负债210.38万元。 2020年12月,贵州农友向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2021年4月7日开庭审理。截止报告出具日,未出具二审判决结果。 B、2017年5月11日,本公司(被告一)、海南祥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和上海赛弗工程减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弗”,原告)签订《海南罗牛山广场C0801地块项目结构消能减震阻尼器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上海赛弗购买金属剪切型连梁阻尼器,合同签订后,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上海赛弗就采购合同争议事项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1,322,314.18元;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支付的违约金284,045.86元; 3.本案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4.依法判定本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原告优先受偿。 截止报告出具日,本案已开庭一次,尚未出具判决结果,相关影响尚无法判断。 (2)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032万元,由于截止目前承购人未发生违约,且该等房产目前的市场价格高于售价,本集团认为与提供该等担保相关的风险较小。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关联交易 2021年2月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口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海口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5%,以公司合法持有的部分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及车位所有权(具体以能办理抵押登记面积为准)提供抵押担保。该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2月24日,公司与海口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35,0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5.5%,贷款用途为补充经营流动资金,以公司持有的位于海口市白水塘路15号锦地翰城名下1,395个车位和243套商业、酒店式公寓及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另子公司海南洋浦海发面粉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厂房及分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贷款实际到账30,000万元。 2、 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A、教育服务分部:主要开展小学、初中、高中、大专教育并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及零星的培训、考试业务。 B、房地产分部:房地产销售。 C、畜牧养殖分部:生猪养殖及销售。 D、食品集团分部:生猪屠宰、加工及销售、冷链。 E、生猪贸易分部:生猪销售。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是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利息收入、财务费用、股利收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总部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向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价格制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 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 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对外交易收入详见本附注六、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B、地理信息 本集团所有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国内。 C、主要客户信息 本集团的客户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个与本集团交易超过10%的客户。 2、 其他 (1)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97,412,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4%,累计质押为156,20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海口永盛畜牧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7,64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累计质押为27,6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8%,占公司总股本的2.40%。 (2)优质饲料加工厂项目情况 公司子公司海南罗牛山现代畜牧物流产业园有限公司优质饲料加工厂项目因海南(澄迈)金马现代物流中心(以下简称“金马现代物流中心”)与现行产业规划不符,该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后根据海南省政府批示精神,金马现代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本项目入驻金马现代物流中心,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意见,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报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办理环评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报告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续) ①组合中,按售房款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748,091.00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7.7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490,554.55元。 2、 其他应收款 (1)应收股利 ①应收股利情况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④坏账准备的情况 ⑤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2) 对子公司投资 (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减变动 (续)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5、 投资收益 十七、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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