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 2021-04-30T00:00:00Z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1-1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泽佳 洪丹丹
联系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富力海洋广场6幢2201室
电话 010-65009170
传真 010-65001540
电子信箱 hr_board@hrcentury.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业务涵盖电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等相关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布局,各业务环节紧密结合,相互之间形成了协同效应。

作为行业领先的内容制作者,公司以社会主义新时代正能量价值观的传播者和承载者为愿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美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己任,主动承担传播和弘扬中国梦的光荣使命,制作符合社会主义主旋律的高品质剧作。公司将继续巩固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化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逐步推进影视产业健康生态系统的建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元) 184,935,603.34 540,047,298.34 -65.76% 1,328,466,99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4,855,283.01 -551,157,816.39 亏损增加42.40% 324,616,55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747,919,230.99 -549,947,401.59 亏损增加36.00% 276,656,554.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6,500,167.82 -10,196,281.77 净流入增加2,811.77% -648,767,107.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0 -0.56 亏损增加42.86%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 -0.56 亏损增加42.86% 0.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1% -18.81% -15.90% 10.00%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总资产(元) 2,645,212,770.21 3,549,759,961.22 -25.48% 4,925,099,42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68,972,592.25 2,653,827,875.26 -29.57% 3,407,898,467.4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729,739.38 13,609,140.96 -8,150,126.74 167,746,84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04,563.63 -137,544,149.70 -25,064,137.87 -636,551,55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018,252.03 -116,227,927.91 -13,958,511.19 -646,751,04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86,287.15 64,901,158.40 76,429,036.16 150,356,260.4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7,92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72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欢瑞联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7% 106,651,376 106,651,376 质押 105,504,587
钟君艳 境内自然人 6.17% 60,569,259 56,638,818 质押 60,569,258
冻结 60,569,259
天津欢瑞 境内非国有法人 5.91% 57,938,783 57,938,783 质押 56,410,000
青宥仟和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2% 51,241,586 22,935,779 质押 51,241,586
浙江欢瑞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1% 49,194,111 49,194,111 质押 49,194,110
冻结 49,194,111
南京顺拓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4% 35,741,267 30,737,490 质押 35,737,490
弘道天华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 22,935,779 22,935,779
青宥瑞禾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 22,935,779 22,935,779 质押 22,935,779
包头龙邦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9% 21,470,583 18,464,702 质押 21,464,702
深圳弘道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1% 20,693,850 0 质押 10,346,92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天津欢瑞、浙江欢瑞和钟君艳以及本项未列入前10名股东名册里的陈援、陈平、钟金章、钟开阳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青宥仟和、青宥瑞禾、弘道天华、深圳弘道以及未列入前10名股东名册的弘道晋商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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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目前业务涵盖电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等相关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布局,各业务环节紧密结合,相互之间形成了协同效应。

作为行业领先的内容制作者,公司以社会主义新时代正能量价值观的传播者和承载者为愿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美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为己任,主动承担传播和弘扬中国梦的光荣使命,制作符合社会主义主旋律的高品质剧作。公司将继续巩固主营业务的发展,深化文化产业的战略布局,逐步推进影视产业健康生态系统的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影视剧及衍生品 87,722,643.96 220,770,987.77 -151.67% -79.01% -61.09% -115.91%
艺人经纪 97,212,959.38 26,097,847.82 73.15% -20.38% 282.98% -21.2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影视行业仍处于规范化调整期,播出环境及市场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司部分剧集的售卖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对投资制作影视剧项目较为审慎。影视行业政策、规则及格局的优化调整,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都有较大幅度的下滑。部分电视剧项目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本报告期结转的营业成本增加。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经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魔力空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欢瑞文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孙公司云汇(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欢瑞时代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欢瑞世纪影视传媒(广州)有限公司,因完成工商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该公司本报告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报告期合并利润表。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有限公司、新疆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