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8 公司简称: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修订稿)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情请见本报告附注。 四、 公司负责人江永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花伟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经营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以精细化、高端化和绿色化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模式,依托“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向上下游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延伸,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效率。 1、生产模式 根据产能情况及市场预测,参照长远计划,对上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每年在年初编制年度计划,对当年的生产、采购和销售作出合理的预估;每月参照年度计划、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月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门根据上述生产计划按照规范的生产流程组织批量连续生产,并根据质量控制部门对产品的检测结果对产品进行标示后入库。 2、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与战略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采用合同价及固定价等多种采购模式,有效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实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低成本采购。原材料采购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十分注重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在向主要供应商集中统一采购的模式下,公司也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动态,建立了合格供应商遴选制度,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和防范采购风险。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销售采取纯市场化运作,主要通过直销与经销两种模式销售,并注重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 (三)行业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1、磷矿石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磷矿资源大国,在规模上仅次于摩洛哥,但我国磷矿具有“多而不富”的特点,全国平均品位在18%左右, 是世界磷矿平均品位最低的国家之一。云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是磷矿富集区, 占全国总保有储量的 85%以上。目前,国内磷矿石的产能接近2亿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1-7月份全国磷矿石累计产量总计5547.56万吨,相比去年同期累计产量和开工率都进一步下降。磷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缺乏相应的替代品种,随着环保趋严和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磷矿石被国务院批复为战略性矿产,我国磷矿石开采受到更加严格管制,磷矿资源可持续开采年限也越来越短,且产地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磷矿资源的稀缺性将日益明显。 目前公司磷矿石主要集中在云南会泽、宜良等地区,主要满足公司自身生产需要。为了降低公司磷矿石的成本,公司正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研究开发矿粉成球等技术,进一步提高低品位磷矿的使用率,降低磷矿石生产黄磷的成本。 2、黄磷情况 黄磷是有机磷、阻燃剂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重要基础工业原料。经过近几年发展,黄磷生产格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国内产能约220万吨。2019 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及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黄磷价格普跌。7 月份以来,受西南云贵川等地区黄磷行业环保整治影响,黄磷开工率急速下降至市场供给大幅减少,黄磷价格一度出现阶段性大幅波动,近期随着部分黄磷生产企业陆续开工复产,黄磷价格已逐渐回归理性水平并趋于稳定。但大气治理、三磷整治等系列活动对黄磷生产企业将持续产生影响,从而将对磷化工上下游产品价格形成一定支撑,有望进一步推动市场景气上行。 目前公司的黄磷产能和产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国家环保督查力度、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的深入,产能规模较小和环保不达标的黄磷生产企业将被淘汰,公司黄磷生产的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3、磷酸情况 磷酸是含氧酸中最重要的一种,主要用于工业、食品、电子、制药等行业,也可用作化学试剂。其中,电子级磷酸是磷化工行业最前沿的产品,广泛用于半导体行业集成电路、电子晶片、薄膜液晶显示器等部件的清洗、蚀刻,以及制备高纯特种磷酸盐产品。我国工业及食品级磷酸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其中工业磷酸的生产方法分为热法和湿法净化路线,以黄磷为原料,经氧化,水化等反应而制取的磷酸称为热法磷酸。根据不同的温度下的P2O5不同的水合反应,可得到正磷酸(简称为磷酸)、焦磷酸与偏磷酸等多种,但其中最重要的是正磷酸。 目前公司用黄磷生产磷酸,采用热法技术,各类磷酸产品均具有较高的纯度和稳定性,已被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所认可。 4、磷酸盐情况 磷酸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广泛用于食品、医药、日化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无可替代性。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世界磷酸盐行业的发展将会呈现如下趋势:一是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大吨位的普通磷酸盐产品的产量逐渐下降,代之而来的是新开发的新型磷酸盐产品、有机磷化工产品,以满足高端领域的需要;二是大众产品向专用化、特种化转变,应用领域更加宽广和专业化。 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将对专用、特殊磷酸盐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三是普通磷酸盐产品的生产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的磷酸盐产量下降,但附加值却越来越高;发展中国家凭借生产要素价格优势逐步占领低端工业磷酸盐市场,部分领先企业正加快向产业高端领域发展。 目前公司的磷酸盐主要有食品级、药用级的磷酸氢钙和磷酸钠盐、磷酸钾盐,已广泛用于日化、医药和食品等行业。公司食品级磷酸盐和复合磷酸盐开发和市场开拓正在稳步推进,产品向高端化升级,附加值进一步提高。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品牌、规模及技术实力等方面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精细磷产品优势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精细化程度高、规模大、产品种类多和技术成熟的精细磷化工企业,形成了食品级磷酸、电器级磷酸、高纯电子级磷酸、牙膏级磷酸氢钙、磷酸盐和电子化学品等技术含量高,品类丰富的下游精细磷化工产品系列,应用领域相当广泛。公司的剥离液、蚀刻液等电子化学品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与部分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牙膏级磷酸氢钙、磷酸、磷酸盐产品是众多国内、国际知名企业的指定供应商,多年来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内外战略客户逐年增加。 2、矿电磷一体化优势 公司由下游精细磷化工行业起步,沿产业链向上游的矿山(磷矿、煤矿)、电力(水电站、火电站)、黄磷、下游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集公路、水路、铁路、海运为一体的专用物流网络配套等纵深发展,发挥产业链各环节业务的协同及互补效应,保证了公司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和能源供给,多环节突显成本节约效益,大大增强了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形成了生产成本优势和独到的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3、产业布局的优势 我国磷矿资源主要在西南云贵川地区,公司黄磷生产基地位于云南,而精细磷化工生产基地位于东部沿海和广西沿海地区,精细磷化工产品的消费市场主要在沿海地区和海外市场,交通运输便捷,终端产品生产基地靠近主要目标市场,配以完善的物流配送网络,具备完整而独特的产业布局优势。 4、技术创新优势 近年来公司着重推进磷化工产业转型,加大在设备升级、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安全环保节能方面持续投入,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公司牙膏级磷酸氢钙保持国际先进技术水平,高纯电子级磷酸、电子化学品、药用级磷酸氢钙、复配磷酸盐开发取得良好进展。公司节能增效、环保降耗、循环利用等项目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5、市场及品牌优势 公司坚持实施适应、加盟、融合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多年来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澄星"系列磷化工产品得到众多国际知名公司的认证,具有较好的品牌及商誉优势。公司商业信誉卓著,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基础扎实,营销网络遍布亚欧美非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强的国际知名度和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6、环保节能优势 公司始终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循环型、综合效益型、和谐发展型”的发展目标,高度重视绿色发展,积极践行生态优先,坚定朝着“绿色化工”“美丽化工”方向努力和转变。近年来公司环保投入累计数额较大,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和先进环保设施对“废气、废水、废渣”进行“吃干榨净”,做到了经济发展讲循环,循环之中讲经济,子公司宣威磷电和弥勒磷电两个黄磷厂因此相继被评为“能效领跑标杆企业”,公司荣获第三批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工厂” 称号。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全球贸易摩擦不断,人民币持续升值,海运物流价格持续高位,市场需求疲软,公司终端产品的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由于疫情及原油暴跌影响陷入债务危机,受控股股东担保弱化、各类诉讼、石化板块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等多重因素影响,银行不断压缩贷款额度,相关诉讼增多,部分客户流失,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65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586.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71.35%。 公司董事会下一步将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方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董事会顶住压力,组织制定风险应急处置和化解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扎实稳妥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13,654.85万元,同比减少5.24%;实现净利润-216,920.25万元,同比减少1687.5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1,586.10万元,同比减少3771.35%;实现每股收益-3.34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654.85万元,同比减少5.24%;营业成本274,604.3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69,825.94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778.36万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2,873.0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6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2706.3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5.09%;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27%;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17%,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见报表附注第4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磷矿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国家对磷矿开采规模的控制,以及环保、安全要求的提高,磷矿开采成本不断上升导致近年来磷矿石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我国的磷矿资源主要集中在云贵川鄂等西南地区。 黄磷生产的另一重要因素是电力,电力成本占单位黄磷生产成本的40%左右。云南作为中国水电大省,拥有丰富的水力发电资源,在每年的丰水期,电力使用成本相对较低。公司在云南弥勒市配套有10.8万千瓦的雷打滩水电站,用于解决黄磷生产所需电力的问题。 综合考虑原辅材料获取的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以及电力使用成本等因素,公司将黄磷生产基地建在云南,但产品深加工基地设在江苏江阴及广西钦州。主要是:(1)云南地区由于地理条件限制,深加工不具有成本优势,用黄磷生产磷酸或磷酸盐,在重量上会成倍的增加,由于云南地区交通运输条件的局限性,会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增加;(2)精细磷化工产品的消费市场主要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欧美发达地区,磷酸深加工基地位于沿海地区,便于产品销售的区域辐射以及出口运输。 公司拥有多个磷矿的开采权,配套黄磷生产所需的水电站及火电站,由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兴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负责运输,拥有集公路、水路、铁路、海运为一体的自营物流网络,同时具备黄磷的粗加工、深加工能力,形成了“矿、电、磷、运一体化”的产业链优势,不会受“上下游产品”供给不足或生产过剩的制约,能将外部市场变化的影响降到较低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拥有更为稳定的下游市场客户,能较好的根据产业链上产品盈利水平的变化调整更高盈利水平的产品销售,达到利润最大化。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磷矿石情况 我国磷矿资源具有“多而不富”的特点,全国磷矿平均品位在18%左右,云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是磷矿富集区。目前,国内磷矿石的产能接近2亿吨,产量接近 1.5 亿吨,开工率接近75%。磷矿资源深加工前景广阔,全世界磷化工初级及其终端产品多达数千种。磷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缺乏相应的替代品种,随着《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将磷矿石列入我国战略性矿产目录以来,我国磷矿石开采受到更加严格管制。同时磷矿资源可持续开采年限越来越短,且产地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磷矿资源的稀缺性将日益明显。 目前公司磷矿石主要集中在云南会泽、宜良等地区,主要满足公司自身生产需要。为了降低公司磷矿石的成本,公司正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研究开发矿粉成球等技术,进一步提高低品位磷矿的使用率,降低磷矿石生产黄磷的成本。 黄磷情况 黄磷经过近几年发展,生产格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国内产能约200万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黄磷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各地严格禁止单台磷炉变压器容量在20000千伏安(折设计生产能力在 1 万吨/年)以下、企业起始规模在5万吨/年以下的项目建设,目前产能 1 万吨及以上规模成为主流装置。 黄磷是有机磷、阻燃剂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重要基础工业原料,目前公司的黄磷生产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国家环保督查、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的深入,产能规模较小的黄磷生产企业将被淘汰,公司黄磷生产的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磷酸情况 磷酸是含氧酸中最重要的一种,主要用于工业、食品、电子、制药等行业,也可用作化学试剂。其中,电子级磷酸是磷化工行业最前沿的产品,广泛用于半导体行业集成电路、电子晶片、薄膜液晶显示器等部件的清洗、蚀刻,以及制备高纯特种磷酸盐产品。我国工业及食品级磷酸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其中工业磷酸的生产方法分为热法和湿法净化路线,以黄磷为原料,经氧化,水化等反应而制取的磷酸称为热法磷酸。根据不同的温度下的P2O5不同的水合反应,可得到正磷酸(简称为磷酸)、焦磷酸与偏磷酸等多种,但其中最重要的是正磷酸。 目前公司用黄磷生产磷酸,采用热法技术,各类磷酸产品均具有较高的纯度和稳定性,已被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所认可。 磷酸盐情况 磷酸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广泛用于食品、医药、日化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无可替代性。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看,世界磷酸盐行业的发展将会呈现如下趋势:一是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大吨位的普通磷酸盐产品的产量逐渐下降,代之而来的是新开发的新型磷酸盐产品、有机磷化工产品,以满足高端领域的需要;二是大众产品向专用化、特种化转变,应用领域更加宽广和专业化。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将需要越来越多的专用、特殊磷酸盐产品;三是普通磷酸盐产品的生产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的磷酸盐产量下降,但附加值却越来越高;发展中国家凭借生产要素价格优势逐步占领低端工业磷酸盐市场,部分领先企业有机会向产业高端发展。 目前公司的磷酸盐主要有食品级、药用级的磷酸氢钙和磷酸钠盐、磷酸钾盐,已广泛用于日化、医药和食品等行业。公司食品级磷酸盐和复合磷酸盐开发和市场开拓正在稳步推进,产品向高端化升级,附加值进一步提高。 2 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坚持以精细化、高端化和绿色化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模式,依托“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向上下游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扩张,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着力构建循环经济、绿色经济,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磷化工产业链优势,加快产品向高精尖的电子级磷酸和电子化学品方向发展,加快向高端食品添加剂、复合磷酸盐方向发展和推进力度,通过整合资源以及市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黄磷 产品采用电热法,磷矿石、焦炭和硅石的混合物通过电热反应还原得到黄磷。工艺流程图如下: 2、磷酸 产品采用热法磷酸工艺,为氧化水合两步法。工艺流程图如下: 3、磷酸盐 产品采用中和法工艺。工艺流程图如下: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从事化工原料、日用化工生产、销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124.9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26.02万元。 (2) 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5%股份,主要从事磷化工原料、产品生产、销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948.9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6,788.67万元。 (3)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5%股份,主要从事水力发电、售电、种植、养殖。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111.5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920.80万元。 (4) 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2,365.4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从事煤、电、磷化工产品生产、销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1,941.8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963.31万元。 (5) 江苏兴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从事危险品运输;化工原料及其他材料的销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262.7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20,613.30万元。 (6) 江阴澄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从事商品和技术贸易。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206.7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7.15万元。 (7) 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塑料容器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6,435.8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51.81万元。 (8)无锡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1%股份,主要从事微电子化学材料,其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561.4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714.42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磷化工行业已从以黄磷为主的初级磷矿加工发展成为以黄磷深加工和磷酸精细化、高端化为主导的现代磷化工产业,形成了科、工、贸、产、供销为一体的完整精细磷化工生产体系,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更为科学合理,国家通过安全环保督查、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等措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磷化工产业整合和产业转型升级,使得行业内一些掌握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链,辅以“矿电磷一体化” 并注重安全环保投入的企业将抢占未来行业制高点,注以企业持续发展的强劲生命力,在行业竞争中占据独到优势。 我国是磷资源大国,也是磷化工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已具备进一步产业集聚化、集约化和精细化的基本条件。高端磷化工产业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磷化工行业实现由磷化工大国向磷化工强国转变之必然。今后“产业集聚化、集约化、精细化和绿色化”将成为我国磷化工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国家正在通过实施“中国制造2025、减税降费、供给侧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改善经营环境,这无疑会给公司及磷化工行业带来良性的发展机会。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磷为主、同心多圆、环状发展、向高向深、两头延伸”。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循环型、综合效益型、和谐发展型”的发展目标,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定朝着“绿色化工”方向转变;稳中求进,效益为先,通过创新突破转换动能,项目投入增强后劲,品牌建设扩展市场,规范管理稳健运营;持续推进美丽化工建设,强化安全环保,让安全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公司的发展规划是立足磷化工主业,以完善和强化具有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优势的矿、电、磷一体化产业链为中心目标,通过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新工艺、新产品等方式实现产业升级换代,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整合水电、火电和磷矿等资源,实现产业链向上游的延伸;以资源、成本、科技、品种、质量和服务的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全球化经营;最终实现科技含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资源配置合理、具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世界知名的精细磷化工企业的战略目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力争实现计划营业总收入27亿元,计划营业总成本23亿元,三项期间费用控制在3亿元以内。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实体企业尤其化工类企业发展环境和监管要求越加严苛,行业整合和供给侧改革力度加强,公司所属磷化工行业持续面临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问题;随着湿法磷酸精制工艺技术的进步,对公司的热法磷酸市场冲击加剧,公司面临的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压力更加急迫。 2、公司是精细磷化工企业,在上游产品黄磷成本构成中,磷矿石及电耗占比较高,尽管公司加大了原辅材料及电能的自给能力,但原辅材料、能源价格的剧烈波动仍会对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3、公司及重点子公司属于磷化工生产型企业,对安全、环境保护要求较高。随着中央环保督查力度持续加大,产业政策调控力度增加,行业治理进入常态化,对公司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面临的安全环保挑战性较大,在环保方面的投入成本也进一步增大。 4、近两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中,国外销售收入占比均约在三成左右,目前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兑美元和其它外币的汇率波动可能影响公司以外币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人民币价值,进而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若未来人民币持续升值,公司的境外业务可能持续受到一定影响。 5、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爆发对全球市场和经济活动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影响,企业经营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目前,尽管我国的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是全球疫情防控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的重大影响,给世界经济复苏带来了巨大冲击,虽然国家出台了保增长、扩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化工行业的复苏相对滞后,公司上下游客户能否尽快恢复正常经营水平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部分产品的国内销售量可能不达预期。同时,国际市场需求也将因疫情受到抑制,公司产品出口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多措并举,在保证员工队伍稳定的同时积极促进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将积极关注国家针对疫情制订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尽可能地降低本次疫情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目前尚未归还,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也已被轮候冻结,公司控股股东已无力再为公司提供担保将导致公司的融资出现困难;控股股东占用公司的资金已基本无法收回,将使公司的资金链进一步承压;公司面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风险警示甚至不排除退市的可能,将导致公司的融资渠道进一步减少;公司信誉受损,将面临供应商和客户的流失;公司的人才进一步流失,给公司未来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公司的涉诉风险进一步增加。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在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中新增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授予独立董事现金分红方案意见征集权和分红提案权及公司应当采取差异化、多元化方式回报投资者等内容。 公司章程>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0元现金红利(含税)。该方案已于2020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苏亚金诚出具的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排污信息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以公平、竞争、激励为原则的薪酬政策,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评估价值、市场工资价位竞争力、个人胜任能力等因素确认,同时依据公司业绩、员工业绩进行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奖励的依据。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和薪酬水平,使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提高用人的市场化水平和竞争力,以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建立有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制定覆盖全员的培训计划,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员工培训。一是新员工入职培训,目的是提升员工岗位技能水平;二是完善基层培训网络,强化在岗员工日常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目的是提升员工岗位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目的是提高其领导力、控制力和执行力;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技能和研发水平。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充分尊重职工、客户、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努力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保持自身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本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本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防范公司因内幕信息泄露所带来的股票价格异动和因此导致的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运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资金管理方面缺陷 1、澄星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大额资金支付未履行签字审批手续的情况,包括:代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归还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20,700.00万元,支付江阴绿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往来资金302,248.62万元,归还澄星股份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78,250.00万元,上述资金支付无支付审批单。 2、澄星股份公司与绿澄化工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业务。根据绿澄化工提供的资金流向资料,上述往来业务主要是以电汇、银票等方式,通过绿澄化工将资金转由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周转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形成资金占用余额156,788.88万元(不含利息,下同)。 3、澄星股份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兴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代澄星集团归还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20,700.00万元,形成资金占用余额20,700.00万元。 4、澄星股份公司开出或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澄星集团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贴现,票据到期后由澄星股份公司兑付,形成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资金占用50,000.00万元,澄星集团归还15,000.00万元,余额为35,000.00万元。 对上述上述交易和事项,澄星股份公司未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澄星股份公司关于《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相关规定。 (二)印章管理方面缺陷 澄星股份公司的公章用印登记簿中,未登记部分银行融资业务相关的用章记录,未提供相关用印申请单。澄星股份公司在公章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内控缺陷。 (三)内审监督方面缺陷 由于澄星股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未能发现上述缺陷,导致审计监督系统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企业及时防止或发现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中的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澄星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澄星股份公司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将其包含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澄星股份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聘请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 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澄星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及附注十三.2所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55,700.00万元,应收江阴绿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澄化工)156,788.88万元,合计212,488.88万元被澄星集团及相关方违规占用。另外本年对上述款项确认应收利息5,271.25万元,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截止2020年12月31日,澄星股份公司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由170,145.32万元变为-47,614.81万元。因澄星集团2020年出现债务危机,涉及多起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等诉讼事项,其主要子公司2021年已开始陆续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且重整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澄星股份公司本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是否恰当。 此外,我们实施了相应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判断澄星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澄星股份公司的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38,319.10万元。受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澄星集团债务危机问题的影响,澄星股份公司在资金流动性方面出现困难,存在部分短期借款逾期未办理展期和部分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况。澄星股份公司本部磷酸生产工厂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2021年4月9日开始停产整改。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澄星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澄星股份公司已在附注中披露了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澄星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澄星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澄星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澄星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澄星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澄星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长俄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佰鑫 中国 南京市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花伟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花伟云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澄星股份”)前身为江苏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苏体改生(1994)361号文批复,由宜兴市绢麻纺织印染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江苏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宜兴市太华服装厂共同发起组建的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企业,1994年6月28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共募集资金19,355万元人民币。公司股票名称为“鼎球实业”,股票代码为“600078”。 1998年12月3日,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公司(2001年3月1日改制变更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以协议方式受让实业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850万股。受让后,澄星集团持有本公司3,85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9.76%,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历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662,572,861股,第一大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78%。 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为: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出口,电子产品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销售,技术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部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2502383371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38,319.10万元,资产负债率100.56%,流动比率32.67%;2020年度受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澄星集团债务危机问题的影响,本公司在资金流动性方面出现困难,存在部分短期借款逾期未办理展期和部分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况。另外,公司本部磷酸生产工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4月8日到期后未能如期换取新证,于2021年4月9日开始停产整改,可能对本公司订单履行和产品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情况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解决面临的困难: 1、关于公司银行债务逾期和银行诉讼的事项,是由于银行对于本公司的授信多数是包含在整个澄星集团的综合授信中,且借款中由澄星集团担保的较多。受到澄星集团债务危机的影响,导致金融机构对集团授信单位统一提起诉讼。因本公司自身经营性现金流保持正常水平,对公司正常经营借款,具备按期付息和还本的能力。对因澄星集团及其他有关子公司资金占用形成的借款,公司正在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与银行机构沟通,协调对公司单独授信,恢复公司的银行信用等级。通过公司后续的运营,采取多种措施,逐步解决银行债务问题。 2、本公司江阴本部工厂搬迁事项已经签署补偿协议并已公告,目前正在资产评估阶段,公司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搬迁补偿款将大于搬迁支出,会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入,对降低银行债务提供一定的保障。 3、削减和延缓开支,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逐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优化人员结构、降低管理运营成本。 4、截止到2021年4月28日,公司本部磷酸工厂的安全生产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通过江阴市、无锡市及江苏省安监部门的审查验收中。本公司预计可在5月中下旬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并恢复生产。针对此事项本公司已提前采取一些措施来保证客户的供应,详见附注十二。 通过这些举措,本公司在2021年5月份恢复生产前能够满足客户的订单发货需求,维护公司的市场和客户,降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公司认为,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应不存在重大的实质性障碍,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黄磷、磷酸和磷酸盐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之“二十七、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附注三之“三十三、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月作为正常的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1.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司在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成本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1)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以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对价之和确定。合并成本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金额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投资成本之和。个别财务报表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一揽子交易除外。 3.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进行分配。 (1)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2)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3)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4)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5)公司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予考虑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目。 4.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的处理 (1)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1.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为企业合并而发行债务性证券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1)债券如为折价或面值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增加折价的金额; (2)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减少溢价的金额。 3.公司在合并中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1)在溢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扣除; (2)在面值或折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冲减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编制。 (三)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反映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其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继续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四)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1)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处理 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二)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根据其在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确认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包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1.外币交易的初始确认 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公司均按照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公司按照交易发生日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 2.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的调整或结算 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分别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调整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同时作为汇兑差额处理。其中,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①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公司仍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②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公司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先将可变现净值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③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公司先将该外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以下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且其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四)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公司控制的主体发行的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但满足准则规定条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之外的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公司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 (八)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应收票据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无风险组合 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融资租赁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款等无显著回收风 险的款项划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保证金、押金组合 公司对保证金、押金、员工借款(备用金)、代扣代缴职工款项、代收代付款项参考历史 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 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组合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含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应收罚款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一)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材料和发出库存商品均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五)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3.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4.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十一之(八)“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持有待售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范围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条件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已经获得批准。 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列报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详见本附注三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通过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等,冲减发行溢价,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发行债务性证券(债务性工具)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处理。 (3)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公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不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均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经过调整后计算确定。但是,公司对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的或是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有关资料的,直接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分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予以确认。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按照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照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三)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合营企业,是公司仅对某项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方享有某项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相关债务的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而不是合营企业。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2.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地产。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比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计提折旧。 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比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进行摊销。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3.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公司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和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复核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如有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满足融资租赁标准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一)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公司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公司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4)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能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自满足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确定,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则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公司将取得的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达到预定用途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不预留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通常计入当期损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照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确定;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的情况,通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者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方法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2.公司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 3.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1.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初始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初始计量。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缴费等。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因开采磷矿而形成的复垦、环境治理等弃置事项以及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项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的金额按照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2.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就确认已取得的服务。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等待期期限确定后,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对可行权情况的估计的,则对前期估计进行修改。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三)可行权日之后的会计处理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公司职工的,在回购股份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职工行权购买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2.收入的计量 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将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以及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并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移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一)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其确认原则如下: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时点确认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 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对于某一时点转让商品控制权的货物销售合同,收入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的付款请求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2、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以下三种情况确认提供劳务收入:(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则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则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原则 公司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具体政策如下: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③租赁收入:在出租合同(或协议)规定日期收取租金后,确认收入实现。如果虽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没有收到租金,但是租金能够收回,并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确认为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三)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公司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4.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进行折现。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6)对复垦、环境恢复等弃置义务的估计 复垦、环境治理等弃置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磷矿开采活动的进展,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并按照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决议通过。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会[2017]22号文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将满足合同负债核算要求的金额由“预收款项”项目调整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待转销项税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会[2017]22号文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将满足合同负债核算要求的金额由“预收款项”项目调整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待转销项税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的规定,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绵阳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均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执行优惠税率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澄星磷化工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减按25%征收,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执行优惠税率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受限货币资金总额为211,888,296.34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211,019,060.96元为保证金,银行存款中司法冻结金额为733,505.78元、法人信息未及时变更导致受限金额为135,729.60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使用有限制、存放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6,811, 927.2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无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其他说明: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背书,故将该类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截止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商业承兑汇票,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三.2。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清理磷酸金额171,608.53元,磷酸盐半产品801,503.03元;本公司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分类测算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86,649.09元。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年末预提利息余额为52,712,496.97元,是2020年度与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往来款项确认的2020年度应收利息。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三.2 (2)减值情况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1:公司总部厂区及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车间未办妥房产证的主要原因是以前搬迁政策变化及规划调整导致未及时办理,现已纳入再次搬迁范围;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主要原因是建设规划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未办妥房产证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整体尚未结束仍在持续施工中。 注释2:本期类别调整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了重新分类。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恒威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热水磷矿,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126110111527有效期2019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在2020年10月3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三磷”专项排查整治验收情况公示中显示未通过,未来获得开采准许的可能性较小,与热水磷矿相关的配套在建工程未来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较小,予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其他增加3,887,867.50系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老湾箐矿探矿权相关支出,本年度储量报告已经进入公示阶段,本期从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到无形资产列示。 注2: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恒威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热水磷矿,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126110111527有效期2019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在2020年10月3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三磷”专项排查整治验收情况公示中显示未通过,未来获得开采准许的可能性较小,与热水磷矿相关的采矿权未来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较小,本期将账面余额1,754,858.13元的采矿权予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估计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即根据管理层制定的未来5-8年财务预算和9%~14%的折现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超过预测期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定,本期由于澄星日化涉及拆迁重建特殊事项的影响将预测期延长到8年,兴霞物流、弥勒磷电预测期为5年。本次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确定的资产组未发生变化。 (2)关于主要商誉减值计提情况的说明:。 ①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将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日化)的所有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认定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②本公司收购澄星日化产生商誉金额为1,196.6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计提减值准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7,190.72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5,784.74万元,商誉减值金额为1,196.62万元。 ③澄星日化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及磷酸盐生产厂区搬迁事项的影响销售不及预期,鉴于本公司磷酸盐生产厂区要搬迁,目前其他子公司也无磷酸盐产品的生产装置,新厂区的选址建造完成恢复生产预计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为了妥善处理好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供货稳定性问题,有序推进企业搬迁,本公司准备开始以对外委托加工的方式,保证主要客户的供应,同时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及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一些国外客户出于自身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增加了本地化采购的比例,造成本公司磷酸盐产品出口额的下降,基于上述情况,考虑到搬迁重建的影响,预测期调整到8年,预测未来8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00%、-12.00%、-10.00%、1.00%、3.00%、5.00%、5.00%、5.00%; ④本公司对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测算采用13%的毛利率(近三年合并报表磷酸盐毛利率分别为16.06%、13.15%、12.55%); ⑤公司采用WACC模型确定澄星日化资产组的税前折现率为9.95%; ⑥由于新厂选址及规划工作目前还在进行中,相关重建资本性支出未进行具体预测,假定未来收到的拆迁补偿款能够覆盖未来重建资本性支出且收支时间金额相匹配,经营性长期资产仍然按照目前账面情况进行预测。 管理层经过上述假设测试后,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公司收购澄星日化产生的商誉减值金额为1,196.62万元。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其他减少3,887,867.50系本公司的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湾箐矿探矿权相关支出,本期重分类至无形资产项目列示。 注2:其他减少12,178,002.03元系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会泽龙威矿业有限公司《会泽龙威矿业有限公司梨树坪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7月8日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完成,原《云南省会泽县梨树坪矿(50万吨/年)开采项目土地复垦工作协议》不再执行,并依据新评审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尚未支付完毕的长期应付款23,314,800.00元及对应的长期待摊矿山复垦费19,327,148.80元进行了调减,对相关弃置义务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重新测算确认长期待摊资产及预计负债7,149,146.77元。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62,500,000.00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逾期借款中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的7000万元借款,于2020年11月11日逾期后,开始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8.82%付息至2021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2月27日办理了展期,展期期间(2021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的利率为3.85%。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8,970,845.76 4,019,708.3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①矿山复垦费的基本情况: 矿山复垦费的情况见“附注五、13之注2” ②磷矿采矿权费的基本情况: 根据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办理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相关手续的通知》:按沾益县恒威矿业有限公司石纳租磷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该矿的采矿权费用1,242.9948万元,在8年内分十期缴纳,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按合同约定期限应支付第三期采矿权费用104.00万元尚未支付,尚未支付的采矿权费共计832万,其中将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第三期、第四期费用208万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624万元计入长期应付款。 根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通知书,(曲资规出收【2020】016号),会泽龙威矿业有限公司梨树坪矿应在2029年10月20日前,分10次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2,598.4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约定支付了第一期出让收益,尚未支付的出让收益金2,070.00万元,其中230.0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40.00万元计入长期应付款。 根据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的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编号:2020出采06号),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宜良对歌山海巴磷矿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分6期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6,436.2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前2期出让收益金,尚未支出的出让收益金4,116.00万元,其中1,029.00万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87.00万元计入长期应付款。 ③融资租赁款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26日,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协议,将截至2018年6月26日的评估原值为39,548.85万元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作价18,000万元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2018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0日。本期将应于2021年支付的融资租赁款58,427,093.21元全部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后。 2018年11月27日,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协议,将截至2018年11月27日的评估原值为43,449.60万元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作价10,000万元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18日。本期将应于2021年支付的融资租赁款35,400,780.68元全部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后。 2019年7月29日,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唯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将入账原值为255,766.27元的汽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作价326,363.79元(不含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2019年9月-2022年8月,分36期支付。本期将应于2021年支付的融资租赁款本金52,420.31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年11月30日,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菲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将入账原值为272,389.38元的汽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作价321,416.00元(不含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2020年12月-2023年11月,分36期支付,本期将应于2021年支付的融资租赁款本金41,544.02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后,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为158,068.58元。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资产弃置义务指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负债,是指本公司未来清理矿场而产生的复垦及环境治理成本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支出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按照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金额入账确认负债。由于预提的金额是必须建立在估计的基础上,所以最终的复垦费可能会超过或低于估计的复垦费用。上述弃置义务形成的负债,原在长期应付款列报,本期调整为预计负债项目列报。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17,378,540.75 20,463,639.27 19,363,301.14 18,478,878.8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07,292,709.25元,其中: 507,292,709.25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含澄星集团及相关方本年资金占用利息收入49,728,770.73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明细情况详见附注五-51.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政府补助明细情况详见附注五-51政府补助。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1,381,661,598.38元,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0.00 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62,365.40万元,已质押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为本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最后到期日为2023年9月22日。 注2: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3,200.00万元,已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为本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最后到期日为2021年4月16日。 注3: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云南弥勒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860.00万元,已质押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曲靖分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南弥勒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借款最后到期日为2021年5月28日。 注4: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电站收益权,已质押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曲靖分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南弥勒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借款最后到期日为2021年5月28日。 注5: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91,015,007.42元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作价100,000,000.00元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由雷打滩水电以其运营期内的电费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注6: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将期末账面价值为121,436,397.29元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作价180,000,000.00元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注7: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租入运输设备,入账原值为528,155.6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453,558.91元。 注8: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将2处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5,328,511.71元的房产与6项土地使用权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34,232,224.88元,设定抵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取得银行借款。 注9: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3处合计期末净值为26,968,480.38元的房产和2项土地使用权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4,347,475.76元,设定抵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 注10: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南弥勒市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一批期末净值为54,795,680.53元的设备资产设定抵押用于开立信用证。 注11: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将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14,006,238.51元的地上建筑物和4项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为33,051,573.60元及一批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96,052,393.48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 注12: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本公司将持有的14套房产(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6,104,067.15元)机器设备一批(合计期末账面价值97,461,641.29元)和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2处房产(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19,034,843.34元)与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无锡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3项土地使用权合计期末账面价值为35,560,924.54元,设定抵押用于本公司取得银行借款。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25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宣威市澄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销手续。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澄星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尚未开始实质经营。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外销收入776,437,216.93元,占营业收入的24.75%,外汇风险偏高。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和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4,196,061,906.80元借款(含融资租赁款),利率风险偏高。本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同时,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就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受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其债务危机的影响,本公司银行借款出现逾期和金融机构诉讼要求提前还贷的情况,公司流动风险上升,公司对此情况的应对措施详见附注二、二。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兴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之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详见附注十三.2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5月6日,共有176名投资者向该院起诉,以澄星股份公司以前年度(详见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9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2号)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要求澄星股份公司承担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经该院审查认为符合代表人诉讼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此纠纷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对此事项本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仅收到法院转交的69份投资者起诉书,相应索赔金额合计为16,123,228.71元,因对诉讼结果的可能性无法估计,对赔偿的可能性及其金额无法测算、未确认预计负债。 (2)2020年12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本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偿还本金 9.4866亿元及相应利息(截止2020年12月23日的利息11,462,975 元,此后利息以本金 9.4866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525%的标准计算至还清该款项之日止,复利自2020 年12月24日起以欠付利息及逾期罚息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 8.7%标准计算至还清该款项之日止);判决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20万元;判决常州铂斯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市澄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亮、李岐霞、李兴、缪维芬等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原告对抵押物即江阴市澄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花山路 195、197 号房产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苏(2019)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08840 号】拍卖、变卖和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原告对抵押物即铂斯达所有的位于玉龙北路 578 号房产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7605 号】拍卖、变卖和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截止报告日上述案件一审尚处在审理阶段。本公司未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单独签订保证合同,本公司管理层判断因综合授信合同的条款最终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1年4月8日到期,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江苏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执行《省应急管理厅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出了更加严格新的要求。而本公司作为建设较早的化工企业,在较多的方面与新的文件要求不符。公司从2020年10月开始对照文件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但由于时间较紧,技术指标要求高,导致仍有部分事项未整改完成,所以未能在2021年4月8日及时换取新证。本公司预计无其他不可预见事项影响的情况下,可在5月中旬左右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恢复生产。 同时公司提前采取了以下措施来保证产品的供应:①停产前对一些重要客户订单进行了备货生产,可以保证重要客户一定时间的需求;②可以随时从广西工厂调运一定数量磷酸到江阴本部,确保磷酸产品的供应;③加快大客户对广西工厂的供应商认证, 实现多厂直接供货。目前江阴工厂暂停生产没有对公司的订单履行和产品销售造成过大的影响。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截止2021年4月29日,本公司共有18个银行账户(非基本账户)被司法冻结,涉及金额6,923,991.89元。 (3)金融机构债权人诉讼及财产保全。 ①2021年3月5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归还借款本金 44,643,527.92元,并支付期内利息172,367.72元(计至2021年2月23日)、罚息(自 2021年2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44,643,527.9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05%上浮 50%计算)、复利(自2021年2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期内利息172,367.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05%上浮 50%计算);请求判令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报告日该案已开庭审理,一审已判决本公司归还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本金44,643,527.92元、支付期内172,367.72元罚息。 ②2021年1月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招商银行归还借款本金1亿元,并支付期内欠息(截至 2021年1月4日为192,500元)、罚息(自2021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95%上浮 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自2021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92,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95%上浮 50%计算);请求判令向招商银行归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并支付期内欠息(截至2021年1月4日为96250元)、罚息(自2021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95%上浮 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自2021 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96,2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95%上浮 50%计算);请求判令承担招商银行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80,000元;请求判令对前述债务及本案诉讼费部分,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报告日该案已开庭审理,一审已判决本公司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本金1.5亿元及利息、罚息。 ③2021年3月18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944.2万元、逾期罚息134,458.94元(暂计算至 2021年2月20日,自 2021年 2月 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994.2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5.22%上浮50%计算 );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8,000.00万元、逾期罚息9350.00元 (暂计算至2021年2月20日,自2021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以 8,000.0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 4.95%上浮 50.00%计箅 );请求判令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报告日该案已开庭审理,尚未有裁判结果。 ④2021年2月2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25,000.00万元、期内欠息 99,6875.00元逾期罚息(自2021年1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 25,0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3625%上浮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自2021年1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以期内欠息 99,6875.00元为基数 ,按照月利率 0.3625%上浮50%计算)、律师代理费 3,685,268.00元 。 以上各项暂合计:254,682,143.00元;请求判令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报告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⑤2021年2月1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2 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4)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021年至目前控股股东重要子公司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阴澄星石庄热电有限公司已由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17,082.6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78%,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7,082.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1)附注五.5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江阴绿澄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绿澄化工)余额1,567,888,814.07元,主要是未经支付审批程序通过绿澄化工将资金转由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周转使用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其中,本年度以电汇、银票的方式通过绿澄化工转出资金3,022,486,186.85元、各相关方通过绿澄化工转回资金1,481,800,000.00元,形成占用余额1,540,686,186.85元;本年调整往来形成占用余额24,426,105.11元;期初货款未支付转为其他应收款形成占用余额2,776,522.11元。因澄星集团及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等单位之间还存在资金互转等情形,造成各相关方收到和转回的资金无法逐笔对应,应收具体单位的余额无法准确区分。 (2)附注五.5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澄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余额为55,700.00万元。资金占用形成过程为:①澄星股份开出20,000.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澄星集团的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贴现,票据到期由澄星股份实际兑付②澄星股份仅作为澄星集团开出的30,000.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票据到期由澄星股份实际兑付③澄星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兴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代澄星集团偿还其子公司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20,700.00万元④澄星集团归还本公司15,000.00万元。因资金转入(占用形成)澄星集团子公司和其他相关方时未办理债权债务确认手续,各单位之间还存在互转的情形,导致应收具体单位的余额无法准确区分。 就上述合计金额为2,124,888,814.07元款项为由澄星集团统一从本公司拆借并在各相关方之间调配使用的事项已经由澄星集团确认。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的本年应收利息额52,712,496.97元经澄星集团确认由其承担。澄星集团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数,2020年财务状况未见好转,重要子公司预计将陆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公司判断款项可收回性后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177,601,311.04元。 3、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关于对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斜泾路23号-25号、斜泾路 27 号企业退城搬迁的函》,并于2020年6月9日同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一并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江阴市澄江街道梅园大街618号、斜泾路23号-25号、斜泾路27号企业退城搬迁补偿总协议书》,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搬迁、拆除结束。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已经将其持有的编号为澄土国用(2013)第6690号、澄土国用(2013)第20206号宗地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138,276,211.06 12,985,759.61 9.39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57,380,538.55元,其中: 157,380,538.55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1 币种:CNY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江永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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