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68 公司简称:西部矿业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海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明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2020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8,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分配28,596万元(占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铜、铅、锌、铁等基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的采选、冶炼、贸易等业务,分矿山、冶炼、贸易和金融四大板块经营,其中矿山板块主要产品有铅精矿、锌精矿、铜精矿、铁精粉、球团等;冶炼板块主要产品有锌锭、电铅、电解铜等。分板块介绍如下: 1. 矿山板块 公司全资持有或控股并经营十三座矿山:青海锡铁山铅锌矿、内蒙古获各琦铜矿、内蒙古双利铁矿、新疆哈密白山泉铁矿、甘肃肃北七角井钒铁矿、青海格尔木磁铁山铁矿、青海格尔木野马泉铁多金属矿、青海格尔木它温查汉西铁多金属矿、青海格尔木拉陵高里河铁多金属矿、四川呷村银多金属矿、四川会东大梁铅锌矿、西藏玉龙铜矿及新疆瑞伦铜镍矿。其中,青海锡铁山铅锌矿是国内第二大单体铅锌矿;内蒙古获各琦铜矿是中国储量第六大的铜矿;四川呷村银多金属矿以银铅锌铜富集一体而著称;西藏玉龙铜矿是国内第二大单体铜矿。 2. 冶炼板块 公司拥有电铅10万吨/年、电解铜16万吨/年、锌锭10万吨/年、锌粉1万吨/年、偏钒酸铵1000吨/年。 3. 贸易板块 公司目前主要进行铜、铅、锌、镍等金属的国内贸易及国际贸易。 4. 金融板块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是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服务,连续多年被评为A级创新型财务公司。 (二)行业地位 公司是西部地区大型铜铅锌资源国企,拥有铜、铅、锌矿产开发、冶炼、贸易和金融的完整产业链,在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拥有30余家分子公司,为我国第二大铅精矿生产商、第四大锌精矿生产商和第八大铜精矿生产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探矿权8个,面积122.54km2;采矿权13个,面积34.52km2。 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企业”“中国矿业十佳企业”“中国工业经济先进集体示范单位”“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中国百强企业”“青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级和行业荣誉。青海锡铁山铅锌矿、西藏玉龙铜矿、四川呷村银多金属矿、四川会东大梁铅锌矿、甘肃肃北七角井钒铁矿、内蒙古获各琦铜矿6家矿山单位获评国家级绿色矿山,青海铜业、玉龙铜业、西豫金属、锌业分公司及锡铁山分公司5家单位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单位获评省级绿色工厂,西部铜业铜精矿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3家单位被国家工信部列为铅、锌、铜行业规范企业。2020年,公司在财富中国500强排行第315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1.发现和优先获得西部地区优质资源的优势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估计,西部蕴藏着我国59%的锌资源、55%的铅资源和65%的铜资源。公司作为西部最大的有色金属矿业公司之一,已经树立了在西部有色金属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良好的市场声誉,有利于公司优先发现和获得西部优质矿产资源。 2.拥有高海拔环境下开发矿山的优秀团队 锡铁山矿作为本公司的核心矿山之一,自1986年开始建设生产,三十年来为公司培养了一批能够在高海拔环境下持续生产经营的生产管理队伍和科研队伍,积累了丰富的高海拔环境下的矿山采选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成为公司在西部高海拔地区获取和开采优质矿产资源的中坚力量,并推动公司目前在高海拔地区的其它矿山和选矿厂不断培养出新的队伍。 3.多个高品质矿山良好的产业地域布局 公司主要拥有和控制锡铁山铅锌矿、格尔木磁铁山铁矿、格尔木野马泉铁多金属矿、格尔木它温查汉西铁多金属矿、获各琦铜矿、双利铁矿、呷村银多金属矿、哈密白山泉铁矿、哈密黄山南铜镍矿、肃北七角井钒铁矿及玉龙铜矿。上述矿山分布在青海、内蒙古、四川、新疆、甘肃和西藏,这些矿山的分布以及对周边地区矿产资源的辐射影响将不断构建和完善本公司在西部的产业地域布局。 4.下属主要矿山运营稳健保证公司业绩稳定 目前,公司矿石年总处理能力为3,351万吨/年。未来公司将根据各个矿山的资源和运营等情况适时提高各矿山的产能,提升公司业绩。 铜: 铅锌: 铁: 5.资源储备的持续性增长机会 公司现有矿山资源储量丰富且有进一步找矿潜力;同时,根据与西矿集团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公司拥有购买西矿集团未来在锌、铅、铜业务和资源方面股权的优先选择权。这些都使公司拥有显著资源储备的持续性增长机会。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外部经营环境及行业情况 1. 外部经营环境 随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兴起,国内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有色金属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的优势地位将更加突出。但矿产资源产业经营风险普遍较高,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在现阶段全球政治经济动荡加剧的背景下, 铜、铅、锌、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频繁波动,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 2. 行业情况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有色金属行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传统产业控产能、促转型,加快高端产业强基础、补短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行业运行整体平稳。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大宗有色金属价格经历“V型”走势,有色金属工业在一季度探底后,从二季度起走出恢复性向好的态势,4月以来价格持续回暖,铜全年现货均价48,752元/吨,同比增长2.1%;铅、锌全年现货均价14,770元/吨、18,496元/吨,分别下降11.3%、9.7%,降幅同比收窄1.7个、3.8个百分点。 产量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1~12月,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6,168万吨,同比增长5.5%,增幅比1~11月扩大0.9个百分点。其中,精炼铜产量1,002.5万吨,同比增长7.4%;铅产量644.3万吨,同比增长9.4%;锌产量642.5万吨,同比增长2.7%。进出口贸易方面,2020年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427亿美元,同比增长7.7%,其中进口额1,167亿美元,同比增长12.1%,出口额260亿美元,同比下降8.3%。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的收官之年,面对疫情防控、宏观经济下行、区域金融环境趋紧等多重压力,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 全力保障生产经营高位运行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公司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从疫情防控、生产保供和资金安全三个方面全面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广大职工坚守战疫稳产第一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渠道做好防疫物资采购,组织人员返岗,加强信息报送和动态监测,全方位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公司未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切实保障了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在稳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公司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加大生产调度管控,严格计划执行落地,动态调整经营策略,着力解决人员返岗、物流运输等困难,积极推动稳产顺行,顶住了市场萎缩、价格下跌等多重压力,快速扭转被动局面,生产经营指标在大疫中实现稳中有升、稳中有进。其中:矿山板块产品产量总体稳定,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矿山单位采矿量、掘进工程量等指标普遍存在欠量,但下半年加大了生产组织力度,追回了前期进度,2020年矿山各项作业指标整体完成较好,采出矿量、矿石贫损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等指标均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同时,冶炼单位持续开展对标管理,多项生产技术指标创历史最优。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生产情况 部分产品未完成全年计划产量的原因如下: (1)锌精矿、铜精矿及精矿含银:主要是部分矿山原矿品位及处理量低于计划指标。 (2)电铅、电解铜: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原料供应不足及计划性停产。 2. 重要工程项目顺利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铜矿项目-玉龙铜矿改扩建工程全面竣工并顺利投产。项目自2019年4月启动,公司专门成立项目指挥部,经过20个月的奋战,举全公司之力确保了项目顺利建成,并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生产。这是公司推进二次创业的重大成果,也是跻身国内领先铜矿企业行列的必经之路。从西矿人在藏东高原建起第一座试验厂,熔铸出西藏自治区第一块电积铜,到西藏玉龙铜矿改扩建工程正式竣工投产,踏在玉龙矿山上那些西矿人的足迹留下了无数频闪的亮点,他们用汗水和智慧孕育出“坚信、坚持、坚守”的玉龙精神。 3. 资源拓展迈出新步伐 为了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投入勘探资金进行矿山深边部及外围地质找矿,公司聘请院士、与知名科研院校合作共同开展地质找矿综合研究,不断提高找矿成效,近三年来累计新增铅锌金属量127万吨、铜金属量2.58万吨、镍金属量3.28万吨。格尔木西矿资源统一整合青海格尔木地区铁矿资源,收购拉陵高里河铁多金属矿,新增一座中型铁矿矿山,为打造区域资源整合开发平台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4. 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 公司自启动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从履职能力提升、应急救援等全方位加强本质化安全水平,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实现风险点基本全覆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矿山“六个一流”和冶炼“五个一流”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有国家级绿色矿山6座,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省级绿色工厂2家,3家单位被国家工信部列为铅、锌、铜行业规范企业,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5. 坚持深化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则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如期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在整体稳定的前提下补充了新鲜血液。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生效,公司依据最新证券法对16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确保公司治理符合最新监管政策,切实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履职水平。 6. 市值管理成效再上新台阶 2020年,公司加大市值管理力度,通过加强与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交流、与媒体合作、控股股东增持等举措,形成了“以业绩为导向,以价值为中心”的市值管理理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总市值较2019年底增长90%,市值大幅增长,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及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西部矿业(601168)2020年市值走势(亿元) 7. 践行社会责任,树立国企担当 2020年,公司全面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共建美丽乡村、关心下一代、“联企兴村1+1”等活动,近年来累计对外捐款捐赠超过6,000万元,树立了国企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还积极落实“保就业、保稳定、保大局”政策,妥善安置重组转岗员工272人,兑现了“决不让一名职工下岗失业,决不把一名职工推向社会”的承诺。同时,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成果与员工共享,推动企业效益与员工收入同步增长,提前两年实现“十三五”人均收入翻一番目标。健全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建立职工疗休养基地,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提高职工误餐补助,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解决高海拔地区职工出行难等问题,员工的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显著增强。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实现利润总额16.51亿元,实现净利润13.4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分析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主要是本期有色金属贸易量减少。 订单分析 多年来公司植根青藏地区,不断发展,逐步形成全国范围的销售网络,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营销服务。公司统一管控的销售模式为客户营造了公开、公平的商业环境,以确保用户与本公司处于良性的价值链体系中,提升了下游市场对公司的认可度。 目前公司主要销售区域包括西北、华东、华中、华北、西南地区,涉及各类精矿产品、冶炼产品销售业务、物流仓储业务等,并在总部统一管控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用户满意度调研及走访、产品使用跟踪及服务,以及市场相关信息收集等工作。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也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和服务口碑。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营销团队经过多年的努力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市场经验,形成带有自身特色且日渐成熟的营销体系。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2020年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为80亿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28%。 公司自产产品销售遵循先款后货的基本原则,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且资信良好的企业,其中精矿产品主要销往青海、陕西、甘肃、四川、云南、内蒙古等地区;冶炼产品主要销往西南、华北、华东等地区。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为稳定供应,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互惠互利、共担风险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逐渐完善采购战略,主要致力于原料的集中采购并有序地展开,大宗原料的供应采取长单合同与短单合同相结合的方式锁定规模和基价,主要的供应地区有青藏地区、华北地区以及海外市场等。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00,07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01,18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7.11%,主要是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销售商品产生的运输费用调整到营业成本中核算; (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41%,主要是本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76亿元,主要是本期玉龙铜业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上述资产负债表的对比分析列示了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其变动原因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54%,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同期增加147%,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 (3)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8%,主要是本期预付的原料采购款减少;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57%,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5)发放贷款及垫款(非流动)较上年同期增加81%,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向成员单位发放的中长期借款增加; (6)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收回了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183%,主要是本期收购甘河工业园3.64%股权; (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930,073,889元,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投资了信托理财产品; (9)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60%,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改扩建工程预转固; (10)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减少73%,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改扩建工程预转固; (11)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86%,主要是本期末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浮动亏损减少; (12)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增加31%,主要是本期新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加; (13)预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对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 (14)合同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284,120,860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对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 (15)吸收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9%,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吸收的成员单位存款减少; (16)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3%,主要是本期年末有色金属价格上涨,应交的增值税及资源税增加;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242%,主要是公司债“11西矿02”将于一年内到期; (18)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21,087,472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核算预收客户货款中的税金; (19)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50%,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新增了中长期项目贷款; (20)应付债券较上年同期减少49%,主要是本期将公司债“11西矿02”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中; (21)预计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206%,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矿山恢复治理方案计提的矿山弃置费增加; (22)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6%,主要是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23)专项储备较上年同期减少35%,主要是本期末安全生产费结余减少。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开具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人民币2,098,244,16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869,156,283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年因诉讼人民币23,94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3,946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储备央行法定准备金人民币525,412,98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36,425,942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缴纳矿山复垦保证金人民币15,938,18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82,178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存放黄金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558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752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73,767,03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75,657,805元)的采矿权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见前述行业情况说明。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整合青海地区矿产资源,不断扩大资源储量、拓展资源品种,进一步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公司分别以147.43万元、2,000万元收购它温查汉15%股权及鸿丰伟业80%股权,收购完成后它温查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8月,为加强公司对甘河工业园监管效率,公司以17,190.09万元收购控股股东西矿集团持有的甘河工业园3.6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甘河工业园5.44%股权。 截至目前,以上事项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2)本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情况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从国际宏观环境来看,预计2021年上半年疫情对全球经济影响仍将在延续,在疫苗问世接种后,疫情有望得到控制,预计下半年全球经济才有可能走向全面复苏。此外,2021年国际政经格局加速演变、跨境直接投资在区域上继续分化、国际多边经贸体系“危”“机”并存、全球产业链将面临重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今年全球经济有望增长6%,比1月份预测值上调0.5个百分点。 从国内宏观经济来看,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将持续推动扩大内需、支持创新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加上低基数因素,经济增速可能恢复至正常增长水平以上。宏观政策方面,2021年将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精确性和灵活性,推动消费转型升级与投资提质增效,加强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 但也要看到,国内外政经环境中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当前疫情影响下各国仍处于危机应对模式,全球流动较为宽松;资源供给国受疫情影响,导致供需错配延续;叠加美国基建预期升温,全球“碳中和”倡议下,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资源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需求相应增加,共同带动相关金属需求上升。在需求长期向好,供给受限的背景下,上半年有色金属行业向好的趋势有望延续。但同时也需要注意,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各国刺激政策退出的预期也在不断增强,后疫情时期供需错配有望逐步修复,给有色金属企业带来较大风险。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愿景:成为股东满意、员工幸福、备受社会尊重和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力的企业 战略定位:西矿集团大有色板块的战略执行和运营平台 战略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矿山、冶炼、营销”三大运营板块为核心主体,以财务、人力资源和信息化建设为强大支撑,一手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手抓内部挖潜增效,力争在调结构、促转型上取得新突破,形成和保持资源丰富、运营稳定、资金充沛、效益良好的持续健康发展态势。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总体计划 2021年公司计划生产的主要产品:铅精矿59,496金属吨、锌精矿144,733金属吨、铜精矿116,280金属吨、铁精粉1,697,255吨、球团450,000吨、精矿含金212千克、精矿含银134.38吨、电铅105,000吨、锌锭113,560吨、电解铜167,283吨。 2021年计划实现营业总收入296亿元,利润总额20亿元。 2.实现计划的措施及要求 (1)扎实推进产业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始终把资源储备和开发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管理效率效能再上新台阶。坚持以效益为先,进一步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3)强化管控防风险,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环保底线思维,高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筑牢安全环保防线。 (4)扎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资源。加快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员工素质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锌、铅、铜的价格是参照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确定。这些基本金属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不仅受供求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中国经济状况密切相关。此外,锌、铅、铜的价格波动一直以来受汽车、建筑、电气及电子等行业的周期活动影响。若上述因素变化导致基本金属价格持续下跌,则本公司需要相应降低产品售价,这可能会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 采矿和冶炼属于高风险行业 采矿和冶炼业务涉及多项经营风险,包括工业事故、矿场坍塌、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火灾、地下水渗漏、爆炸及其他突发性事件,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的矿场或冶炼厂受到财产损失,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及潜在的法律责任。 3. 矿产资源量和可采储量估测的风险 公司通过勘查技术对矿产资源量和可采储量进行估测,并据此判断开发和经营矿山的可行性和进行工业设计。由于公司的多个矿山地质构造复杂且勘探工程范围有限,矿山的实际情况可能与估测结果存在差异。若未来本公司的实际矿产资源量和可采储量与估测结果有重大差异,则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 从事贸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贸易额度较大,贸易业务集中在基本金属产品领域,贸易业务具有交易资金量大、毛利率低的特点,而且相关金属产品的价格近年来市场波动较大,难以准确预测。若相关产品价格走势与公司预测出现背离,则会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其审议程序,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年)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着眼于公司长期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07亿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7亿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以前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以2019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8,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23,83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2.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人民币40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的方式,精准施策、精准发力以稳固脱贫成效。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任务较重,公司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一系列论述为引领,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各项要求,坚决执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督,把握时间节点,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目前,公司精准帮扶的5个村已全部脱贫,现处于巩固提升阶段。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组织领导,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加以研究,履行好企业政治责任,努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扶贫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新部署,协助做好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使新一届村委班子成为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核心领导力量,为脱贫攻坚工作夯实领导基础。 二是压实责任,做好思想工作。公司党委将通过定时召开扶贫例会、不定时至结对村检查调研的方式,督促驻村工作队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咬定目标不放松,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持续压实脱贫攻坚和后续巩固责任。 三是在措施上更加具体。紧密结合各贫困村实际情况,把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具体化,继续做好郭洋村运输产业扶贫,加深与其他帮扶村合作,扩大以销代购帮扶范围,全面提升巩固成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检查,主动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加强扶贫工作的宣传和总结,树立国企良好形象。 五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成效有效衔接具体的帮扶性举措。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对外捐赠费用合计1,858.14万元,这些捐赠费用主要用于支持扶贫、教育及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在地的文化活动等社会公益事业。 1.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捐赠疫情防控资金820.67万元。其中,公司向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700万元;玉龙铜业向昌都市红十字会捐赠120.67万元。 2. 公司支持化隆县金源乡土哇仓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捐赠25万元。 3. 四川鑫源支持白玉县政府脱贫攻坚600万元。 4. 西豫金属向定点帮扶的格尔木郭勒木德镇拖拉海村支付联企兴村“1+1行动”扶贫资金10万元。 5. 西部铜业向乌拉特后旗政府捐赠房产401.84万元。 6. 新疆瑞伦向当地扶贫慰问捐赠0.63万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以上各单位均已按要求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 各单位开展了环境监测,各单位废水、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了各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治理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锡铁山分公司 1. 废水处理设施:矿山采选生产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矿坑涌水、选矿废水,经尾矿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回用尾矿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 2. 废气处理设施:选矿系统运输皮带采用超细雾化抑尘设备进行粉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燃煤锅炉采用布袋收尘+双碱法脱硫工艺对锅炉排气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矿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采用湿式作业、通风、收尘等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尾矿堆存在尾矿库,新建尾矿充填系统,综合利用了尾砂,减少尾砂对环境的影响。 二、西部铜业 1. 废水处理设施:矿山采选生产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矿坑涌水、选矿废水,经尾矿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回用尾矿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公司污水管网,经地埋式生物滤水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或经河槽砂石过滤后用于选矿。 2. 废气处理设施:井下粉尘采用3套LJD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的废气经回风道与其它污风混合后一并由风井排出井下。中间堆场及转运站粉尘采用DYZD1000型皮带除尘器进行降尘。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尾矿堆存在尾矿库,建有尾矿充填系统,综合利用了尾砂,减少尾砂对环境的影响;收尘系统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选矿工艺。 三、玉龙铜业 1. 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产生源包括设备冷却废水、选矿废水、冶炼废水、硫磺制酸废水及锅炉供暖废水,生产废水均排入尾矿库,澄清后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污水产生源包括办公楼、住宿楼、食堂等,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 2. 废气处理设施:浸出、电积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外排,制酸尾气经脱硫设施处理后外排,锅炉废气经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后外排。露天采场采用湿式作业进行降尘。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尾矿堆存在尾矿库;收尘系统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选矿工艺。 玉龙铜矿改扩建工程于2017年12月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目前正处于基建收尾阶段。 四、大梁矿业 1. 废水处理设施:矿山采选生产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经尾矿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回用尾矿废水,部分尾矿水外排;矿坑涌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系统,剩余部分排入大桥河。 2. 废气处理设施:采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采用湿式作业、通风、收尘等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尾矿堆存在尾矿库,建有尾矿充填系统,综合利用了尾砂,减少尾砂对环境的影响;收尘系统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选矿工艺。 五、双利矿业 1. 废水处理设施:选矿车间、球团车间、产生的工业废水经过水隔离泵房,通过管道输送到尾矿库,进行自然沉淀,澄清的水重新通过管道回到选矿车间与球团车间重复使用,露天采矿区废水收集后用于道路扬尘洒水抑尘,选厂浓缩池溢流水回用生产系统。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自然沉淀,到一定量由园区污水厂运走处理。 2. 废气处理设施:球团废气脱硫设施处理后外排,配料及环冷废气经布袋收尘处理后外排。露天采场安装防尘格栅并采用湿式作业进行降尘。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尾矿堆存在尾矿库;收尘系统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选矿工艺。 六、新疆瑞伦 1. 废水处理设施:井下采矿涌水不出井,收集后用于井下降尘,循环利用;选矿厂生产用水排放至尾矿库,经尾矿库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选矿厂生产;生活废水经生活区污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绿化灌溉。 2. 废气处理设施:井下凿岩爆破产生的废气经通风置换后排入大气环境;井下采矿产生的粉尘,通过湿式作业、通风、洒水降尘进行控制;选矿厂破碎产生的粉尘,车间内的均已安装除尘设备(湿式除尘),有效的降尘,经检测机构检测排放量合格;皮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安装隔尘设施,减少外排量,皮带末端安装收尘设施(布袋收尘)。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噪音采取有效的隔音及消音设备设施,经检测机构对厂区周边的噪声进行检测,均合格。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采、选产生的废石均堆放至废石场;尾矿按照要求堆存在尾矿库;危废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 七、肃北博伦 1. 废水处理设施:矿山采选生产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矿坑涌水、选矿废水,经尾矿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回用尾矿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 2. 废气处理设施:选矿系统采用六台除尘器进行粉尘处理后达标排放;井下采矿产生的粉尘经采用湿式作业、通风、收尘等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尾矿堆存在尾矿库,正在建设膏体充填系统,综合利用了尾砂,减少尾砂对环境的影响。 八、锌业分公司 1.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原料仓采用布袋收尘器进行收尘处理;氧压浸出废气经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外排;综合回收车间硫回收系统采用两台洗涤塔分别对对熔融硫过滤系统废气及浮选槽废气进行处理;熔锌炉废气采用为空陶瓷除尘器+布袋收尘器进行处理;中和净化产生的硫酸雾经洗涤塔吸收后外排。 2. 废水处理设施:厂区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锌浮、酸洗渣、中和渣等危险固体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系统。 九、西豫金属 1. 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工况下原料仓及配料粉尘、煤粉制备、烟化炉烟气、鼓风炉烟气、熔炼炉烟气环境集烟、底吹炉环境收尘烟气、铜浮渣车间环境收尘、铜浮渣转炉和沉降烟气、铅渣侧吹还原炉烟气、铜浮渣车间烟气经脉冲式布袋收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达标后外排;正常工况下制酸尾气经布袋收尘+双氧水法脱硫处理后达标外排。 2. 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3. 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水淬渣、石膏渣等外售水泥厂等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废机油暂存在废机油库房;含砷废渣暂存在砷渣库;废机油等危险固体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收尘烟灰、铜浮渣、锑还原渣、铅渣、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 十、青海铜业 1. 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工况下原料仓及配料粉尘、上料粉尘、铜锍破碎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袋式收尘除尘后达标外排,收尘灰会用于生产系统;正常工况下精炼炉烟气、底吹熔炼炉、底吹吹炼炉环保烟气经旋风除尘+脱硫+烧结板除尘后达标外排;正常工况下制酸尾气经双氧水脱硫后达标外排;正常工况下电解酸雾、净液酸雾经酸雾洗涤塔处理后达标外排。 2. 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3. 噪声处理设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各类收尘烟灰均回用于生产系统,石膏渣等外售水泥厂等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废机油暂存在废机油库房;净化滤渣、硫化砷渣、中和渣暂存于危废库房;废机油、净化滤渣、硫化砷渣、中和渣等危险固体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 十一、西部铜材 1.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阳极炉采用布袋收尘器+双碱法脱硫工艺废气处理,处理后废气外排;化验室、电解车间废气经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外排。 2. 废水处理设施:厂区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管网。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阳极泥等危险固体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锌业分公司完成了净化渣综合回收优化补齐项目环保验收工作;西部铜业完成了回水净化项目、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工程环保验收工作;会东大梁完成了四川会东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环保验收工作;肃北博伦完成了七角井铁矿床膏体充填项目、七角井铁矿床深部开采项目环保验收工作;青海铜业完成了10万吨阴极铜项目环保验收工作及硫酸系统烟气治理150000Nm3/h脱硫安全环保塔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尾矿库管线泄漏事故演练”、“危险废物泄漏应急处理演练”、防洪演练等应急演练,对应急体系进行了评价与完善。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开展了自行监测工作,并在当地政府指定的网站、平台公布了监测信息,监测结果均为合格。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各单位均已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缴纳2020年度环保税。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鑫源矿业、哈密博伦、青海湘和、西矿钒科技、格尔木西矿资源(鸿丰伟业)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各单位均按照环评及竣工验收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环保体系健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一、四川鑫源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污标准,做到了达标排污。 1. 废水处理设施:矿山采选生产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选矿废水,经尾矿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回用尾矿废水;矿坑涌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系统。 2. 废气处理设施:原矿仓粉尘经布袋收尘进行处理;采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采用湿式作业、通风、收尘等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取暖采用电锅炉,无废气产生。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危险废物外售具备相应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了五联单手续;尾矿堆存在尾矿库,建有尾矿充填系统,综合利用了尾砂,减少尾砂对环境的影响。 二、哈密博伦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水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污标准,做到了达标排污。 1. 废水处理设施:井下采矿涌水经井底水泵泵送至地表高位水池沉淀后输送至选矿厂用于选矿厂生产用水;选矿厂生产用水排放至浓密池,经浓密池沉淀后大部分清洁水通过溢流经水泵房返回至选矿厂用于生产,部分生产污水和尾矿一起排入尾矿库,经尾矿库沉淀后清洁水通过溢流塔流至水泵房,经水泵房输送至选矿厂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生活区污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绿化灌溉。 2. 废气处理设施:井下凿岩爆破产生的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井下采矿产生的粉尘,因为井下空气潮湿,产生量小,较少通过湿式作业、通风、洒水降尘进行控制;选矿厂破碎产生的粉尘,车间内的均已安装除尘设备(管式除尘器),有效的降尘,经检测机构检测排放量合格;皮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安装隔尘设施,减少外排量。由于2018年对取暖系统进行改造,目前使用电锅炉,不产生烟尘。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由于对噪音采取有效的隔音及消音设备设施,经检测机构对厂区周边的噪声进行检测,均合格。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采、选矿厂生产产生的废石已按照规划要求充填地表采空区,部分堆存至废石堆场;尾矿按照要求堆存在尾矿库;危废建设有专用危废库房。 三、青海湘和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主要废水污染物为pH值,悬浮物,总铅,总锌,总汞,总砷,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全盐类),总镉,总铬,总镍,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废水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1. 废水处理设施:硫酸净化外排稀酸、烟气脱硫外排污水、制酸及延期脱硫车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厂处理后作为冲渣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余热锅炉房取样器冷却排水及泵的轴封排水,经废水管网收集至1#废水收集池,泵送至清循环水系统冷水池,作为补水使用。生产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锅炉房排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至2#废水收集池,与洗车废水一起泵送至西部矿业100kt/a电锌项目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硫酸循环水系统。 2. 废气处理设施:侧吹炉烟气先经沉降斗、电除尘进行收尘;收尘后的尾气一起进制酸装置,制酸采用两转两吸转化吸收,制酸尾气去烟气脱硫系统处理。烟化炉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进行收尘,后直接进入脱硫系统。侧吹炉烟气、烟化炉烟气最终进入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离子液进行脱硫,脱硫后的废气经过低温液相催化还原脱硝塔进行脱硝后外排。矿热电炉生产锌粉系统电炉烟气经沉降收粉后的尾气接入旋流板塔进行脱硫。尾矿渣侧吹炉无害化处理系统原料库配料车间电子称量皮带秤及两个车间各胶带输送机出料口产尘点采取布袋除尘措施达标后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干燥窑收尘灰、电炉炉渣、电炉尾气收尘灰、侧吹路收尘灰、中和渣、重金属渣回用于生产系统;废触媒由厂家回收;烟化炉收尘灰、制酸净化滤渣、脱硫工艺滤渣、砷渣、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西矿钒科技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及镉及其化合物,主要废水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水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污标准,做到了达标排污。目前处于试运行期间,尚未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 废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有空冷系统废水、吸附余液、洗水、沉钒母液、浓水、锅炉废水、渣场渗滤液、酚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等。空冷系统废水、吸附余液、洗水、沉钒母液全部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深度处理后回用。浓水处理后进入蒸发结晶器+蒸发晒盐池。洗水返回生产系统。锅炉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渣场产生的渗滤液设置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后泵送回渣场用于洒水降尘。酚水作为煤气发生的气化剂利用,浊排水洒水降尘;纯水制备废水作为脱硫系统补充水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降尘。 2. 废气处理设施:脱碳锅炉烟气经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后,经双碱法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后外排;石煤破碎筛分,粗碎、中细碎和筛分粉尘经集气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球磨机、选粉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冲布袋除尘器收尘;破碎球磨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后外排。焙烧窑烟气主要来源于煤气燃烧,烟气产生后利用余热对焙烧砖进行干燥,之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尘处理后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浸出渣、中和氧化渣、净化渣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沉淀物全部在渣场堆存;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系统配料;脱硫石膏外售、煤气发生站产生的焦油、灰渣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格尔木西矿资源(鸿丰伟业)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废水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污标准,做到了达标排污。目前处于基建期。 1. 废水处理设施:矿山采选生产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选矿废水、矿坑涌水及生活污水,选矿废水经尾矿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回用尾矿废水;矿坑涌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系统;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除尘。 2. 废气处理设施:井下作业采用湿式作业,加装洒水、喷雾装置,机械通风等措施进行降尘。选厂车间粉尘经4套LCPM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震,置于封闭车间内隔声,进风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时堆存于专用危废库房,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尾矿堆存在尾矿库,废石堆放于废石堆场。 各单位除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西矿钒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鸿丰伟业)外均开展了环境监测,各单位废水、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西部铅业正在进行破产清算,铅业分公司5.5万吨系统于2016年停产,赛什塘铜业于2017年停止生产;西矿钒科技于2020年5月投入试生产;格尔木西矿资源下属子公司鸿丰伟业处于基建改造期,它温查汉、野马泉等二家单位正在组织探矿。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西部铜业、会东大梁、四川鑫源、肃北博伦均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玉龙铜业、双利矿业完成了排污许可变更工作;锡铁山分公司、锌业分公司、西豫金属、西部铜材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延续工作;格尔木西矿资源(鸿丰伟业)取得了拉陵高里河下游铁多金属矿改扩建项目尾矿库工程环评批复;肃北博伦、双利矿业对排土场进行了治理,有效防范了环保风险;肃北博伦、哈密博伦完成了尾矿库加高工程。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公司下属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有锡铁山分公司、西部铜业、玉龙铜业、会东大梁、双利矿业球团厂、新疆瑞伦、肃北博伦、锌业分公司、西豫金属、青海铜业、西部铜材等11家单位,其余单位均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根据青海省国资委《关于下达第一批涉划企业股权划转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西矿集团将青海省国资委持有西矿集团78.9658%股权的10%,即7.897%无偿划转至青海国源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划转完成后,青海省国资委持有西矿集团71.0688%股权。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情况说明: 1.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津贴为税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税前,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 因在控股股东任职人员的当年年薪标准需要待次年经青海省国资委考核后发放,本报告披露日无法统计; 4. 公司副总裁青岩由玉龙铜业发放薪酬; 5. 公司副总裁谯宗睿由营销分公司发放薪酬; 6. 公司副总裁梁彦波由西部铜业发放薪酬; 7. 公司副总裁孙洪林2020年1月1日-7月31日在会东大梁发放薪酬。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收到青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康岩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公司及副总裁康岩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张永利、总裁王海丰、副总裁康岩勇、董事会秘书陈斌、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召集人骆进仁予以通报批评。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以战略目标为出发点,以全面预算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兼顾效率与公平,体现个人收入与团队贡献、与公司业绩紧密关联,向关键职位、核心人员、艰苦地区倾斜的薪酬分配体系。公司现有的薪酬体系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 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2015】64号)相关规定为基础,建立合理的薪酬收入分配关系。 2. 以公司各盈利单位、管理部门、服务保障部门在战略效益、市场效益、管理效益方面的表现为依据。 3. 以员工绩效提升为核心,同时体现向一线职位、关键职位、核心人员、艰苦地区倾斜,兼顾效率与公平。 4. 建立统一的薪酬体系,按照不同职务等级的管理效益和承担风险大小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方式,全面关联公司整体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根据不同类型岗位的业务特征,分别建立了管理序列、工程技术序列、财务技术序列、法务序列和生产操作序列薪酬体系,使薪酬分配既做到公平公正,又兼顾到员工的多通道提升。 5. 根据公司所属各单位价值贡献、盈利水平等差异,将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分别划分为总部机关和一级至四级公司,并按照不同公司等级划分不同的薪酬区间,体现贡献与收益相关联。 6. 管理序列薪酬体系共设25个薪级175个薪档、技术序列共设20个薪级140个薪档、财务专业技术序列共设4个薪级10个薪档、法务序列共设16个薪级107个薪档、生产操作序列共设20个薪级140个薪档,员工的薪酬标准以职位为基础,以职级为主线,以业绩为核心,以能力为重点,通过薪酬体系的搭建,保证了员工职业发展和晋升能够得到基础保障。 7. 采用多通道的职业发展路线。建立了12级管理职级序列、10级技术职级序列、4级财务专业技术序列、5级法律顾问序列及20级操作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管理序列、技术序列、技能序列的发展,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 8. 建立严格的薪酬总额管理机制。薪酬总额通过年初预算、月度审核、年终决算的方式进行管控。年初,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下发的薪酬总额预算编制要求,制定本单位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月度进行薪酬支出额度审核和监控,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每月给所属各单位下达月度工资兑现额度;年底,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所属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薪酬总额决算。薪酬总额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内部核算标准公开原则;坚持年初预算、月度平衡与年终决算的持续性管理原则;坚持“两同步”原则,即薪酬总额与效益同向变动,效益上升,薪酬总额上调;效益下降,薪酬总额下调;坚持“两低于”原则,即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效益增长,薪酬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9. 公司建立了创效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价值,通过员工的个人钻研,为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做出贡献,实现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盈利水平的持续提升,并于年终根据各单位员工的实际创效情况进行重点奖励。 综上,现行薪酬体系不但强调“内部公平、外部公平”,还强调“自我公平”,在强调物质激励的同时,也强调精神激励,强调个人收入与公司业绩、团队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强调员工的薪酬水平和自我付出挂钩,取得了较好的激励效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紧密结合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畅通员工发展渠道,优化完善培训体系,提高人力资源队伍能力素质,加快培养一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队伍,铸造公司人才质量“高地”和集聚“洼地”,助推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一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公司持续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等措施,主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把各类型、各层次人才充实到重要岗位,发挥人力资源核心价值,为公司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训为辅的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实施“百名研究生计划”、精英培养计划、公开选拔干部、市场化选聘等引才引智工程,建立多层次的选育用留机制。公司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并与行业内知名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校企合作、院企合作”机制,形成了完整的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为一体的创新体系。2020年继续深入推进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社会招聘545人,校园招聘113人,其中:大学本科104人、硕士研究生9人。截止2020年末,公司博士研究生增至8人,硕士研究生增至132人,大学本科学历职工增至1749人。2020年公司保有大学本科学历人数增加108人,增幅6.58%,员工学历层次结构不断优化。 二是强化素质技能提升。公司按照员工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的共同需求搭建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并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使每一位员工都能够享受到形式多样的培训。2020年,公司组织开展员工培训828项,培训员工32,451人次,发生培训费用159.86万元。通过各类型培训的开展,不断提升了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更好的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落实“保就业、保稳定、保大局”政策,妥善安置重组转岗员工272人,兑现了“决不让一名职工下岗失业,决不把一名职工推向社会”的承诺。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无差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1. 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采用网络结合现场的投票方式,使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认真履行诚信义务,行为合法规范,没有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取额外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并严格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和业务方面做到独立、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3. 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及时召开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新一届董事的换届选举,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法运行。公司所有董事均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认真履职,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和股东负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所有董事均认真出席,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发表意见,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董事会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董事会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组织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6次、运营与财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与内控委员会5次、社会责任委员会2次。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 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及时召开了监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新一届监事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召开了监事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监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 信息披露合规及透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报告期内组织4次定期报告及48次临时报告的披露,披露了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人员聘任、资产收购、对外投资、控股股东增持等事项,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公司连续9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及环境报告,将ESG核心理论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中,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形象。 6. 制度修订与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并根据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16个公司治理文件进行系统性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7. 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2019年年度线上业绩说明会、现场推介会、股东走进上市公司等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活动,并通过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查看投资者咨询邮件,接待投资者来访,答复“上证e互动”问题、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拜访投资机构与重要股东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让投资者和市场深入了解公司,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认可度,与投资者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8. 内部控制规范与风险管理 公司坚持内控先行,防范风险,营造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形成了宽领域全方位的内部控制观念,积极构建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目前已涵盖公司各个业务板块。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内控监督评价,形成内控全员参与的内控文化,推进内控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涉及的重要方面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预警指标的设计基本涵盖了内控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和薄弱点,并开展定期监控和例行报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正在建立的重大风险预警指标机制与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相互结合,形成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制造一个高效的免疫系统,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及管理水平。 9.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制定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按照该制度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前涉及的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做了备案登记,不存在因内幕信息泄露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形,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公平、公正、透明、富有竞争性、符合业务目标的高弹性高管薪酬体系,建立了客观合理的调整机制和薪酬分配与公司发展成果、个人绩效紧密联系的绩效考核机制,增加了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创业激情。 报告期内,公司下发了《2020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考核的保障、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市场形势,增强公司竞争力,客观评价单位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的绩效管理已基本涵盖所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公司全面绩效管理工作安排,与各单位签署了绩效考核责任书,月度与季度考核从生产成本、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处理量、产品产量、销量、可控费用控制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关联挂钩。并对各单位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方案宣讲、现场辅导等。调研改进阶段需要在绩效考核运行过程中,不断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的绩效管理方案的调整及全面绩效考核的顺利推行做好基础工作。2020年度各单位全面绩效考核也已全面铺开,根据公司2020年企业经营绩效及工作任务计划,通过年初预算和目标责任要求,全面衡量和评价团队整体经营和管理状况,使绩效导向作用得以发挥。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业绩情况和综合素质,组织相关部室组成绩效管理工作组,从经营业绩绩效、生产安全环保事项、党建与企业文化、内控事项、法务事项、规范运作、公司制度执行情况、民主评议等多方面全方位对高管团队开展考核工作。通过全面绩效管理方案的实施和应用,全面评价现任高管团队的业绩情况、综合能力和群众基础。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披露《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按照法定要求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支付了10年期品种(“11西矿02”)在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6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4月13日(4月11日周六顺延至4月13日)公司支付了5年期品种(“19西股01”)在2019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0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6月8日公司支付了5年期品种(“18西股01”)在2019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7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西股01债券及19西股01债券均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西矿02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1年1月19日结束,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已使用完毕。 18西股01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6月8日结束,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已使用完毕。 19西股01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4月11日结束,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已使用完毕。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1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11西矿02债券进行信用跟踪评级并出具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238号评级报告,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5月1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18西股01和19西股01债券进行信用跟踪评级并出具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237号评级报告,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增信机制 11西矿02债券由控股股东西矿集团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西矿集团净资产1,718,486万元,资产负债率74%,净资产收益率6.24%,流动比率71.21%,速动比率55.6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保证人资信状况良好,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8.32亿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9.76%。18西股01和19西股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11西矿02、18西股01和19西股01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使用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和兑付债券本金。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审阅公司公告,时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每季度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财务指标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电话和电子邮箱联系,了解公司情况,沟通债券相关事宜;并跟踪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按期出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每年度公司债券付息时,及时与公司及登记公司沟通,确保向公司持有人顺利兑息。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银行的授信总额为382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计使用214亿元,未使用的信用额度为168亿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及时、足额兑付利息。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足额兑付11西矿02(代码:122062)利息,2020年4月13日足额兑付19西股01(代码:155333)利息,2020年6月8日足额兑付18西股01(代码:143680)利息。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468111_A01号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其他信息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思伟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馥霞 中国 北京 2021年4月27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7,093,748 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明德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8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部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号。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基本金属的采矿、选矿及冶炼和金属贸易及对成员单位办理金融业务。 本集团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成立的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人民币4,931,283,957元。本公司董事认为,根据本集团尚未使用的融资授信额度,及基于本集团的信用历史,来自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可利用资金来源,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够于其目前能力水平内继续营运,且预期本集团于未来十二个月将有充足流动资金支付营运所需资金。因此,本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持续经营基准假设本集团将于可见将来继续经营,并将能够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清偿其负债及履行承担。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安全生产费的计提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丶3。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十、3。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十、3。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十、3。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十、3。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贸易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与产成品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十、3。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十、3。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除矿山构筑物根据已探明及控制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折耗外,其他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勘探开发成本、地质成果和其他等项目,无形资产按照成本或公允价值 (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中,采矿权及地质成果根据已探明及控制矿山储量采用产量法摊销,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为取得一定期限土地使用权利而支付的成本。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本集团之土地使用权之摊销年限为36-50年。 采矿权 采矿权代表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成本。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及控制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勘探开发成本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当勘探结束且有合理依据确定勘探形成地质成果时,余额转入地质成果。当不能形成地质成果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地质成果 地质成果归集地质已形成地质成果的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自相关矿山开始生产运营时,按其已探明及控制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同时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交易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交易商品前能够控制该交易商品,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利息收入 本集团利润表中的“利息收入”,为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融资租出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确认。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二)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三)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子公司西矿财务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四)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五)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持续经营 如附注四所述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依赖于能够获得借款和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现金流入,以便能够在负债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流。一旦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本集团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本财务报表不包括本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情况下任何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分类相关的必要调整。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与贸易相关收入 本集团开展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以本集团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本集团根据相关商品的性质、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其他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综合进行判断,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本集团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 本集团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 本集团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认为,本公司及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锡铁山分公司(「锡铁山分公司」)、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西部铜业」)、四川鑫源矿业有限公司(「鑫源矿业」)、四川会东大梁矿业有限公司(「会东大梁」)、新疆瑞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瑞伦」)2020年满足上述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规定,即所得税率适用15%。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本公司的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玉龙铜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藏政发[2018]25号文件中第六条第14款:“吸纳我区农牧民、残疾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五类人员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本数)以上的,或吸纳西藏常住人口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70%(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本公司的子公司玉龙铜业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在优惠税率15%的基础上减免6%的地方分享部分,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不存在资产组销售协议和资产组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已探明及控制储量 在以上主要会计政策中,矿山构筑物、采矿权及地质成果等按已探明及控制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且在进行矿山资产减值测试时已探明及控制储量及相应产量估评将影响未来现金流量及可回收金额。已探明及控制矿山储量一般根据估计得来,这种估计是基于有关知识、经验和行业惯例所做出的判断。一般地,这种基于探测和测算的矿山储量的判断不可能非常精确,在掌握了新技术或新信息后,这种估计很可能需要更新。这有可能会导致本集团的经营和开发方案发生变化,从而可能会影响本集团的经营和业绩。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过去性质及功能相似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实际可使用年限为基础,按照历史经验进行估计。如果该些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集团将提高折旧、淘汰闲置或技术性陈旧的该些固定资产。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探矿权、勘探权开发成本减值 本集团某些勘探开发及已取得采矿权项目因收到国土资源厅函件为青国土资矿[2016]38号《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停止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内26个商业性探矿权地质勘查工作的通知》对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而暂停。本集团已按目前情况作出估计,后续具体国家补偿计划的落实,将可能影响本集团的经营成果。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将于每年年末对单个存货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基于对截止2020年1月1日未执行完的销售合同所进行的检查,本集团认为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主要是因为本集团基于风险报酬转移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本集团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20年 本公司 2020年 其他流动负债 - 936,987 936,987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除西部矿业(香港)有限公司(「西矿香港」)、康赛铜业投资有限公司(「康赛投资」)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税率为25%(2019年度:25%)。注册于香港的西矿香港、康赛投资的所得税按在香港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率16.5%计提(2019年度:16.5%)。 2020年,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有效的税收优惠如下: (1)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通过与当地税务局沟通,认为本公司及部分分子公司符合上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可以享受15%优惠税率,其中本公司及部分分公司2019年及2020年按15%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子公司西部铜业、会东大梁、鑫源矿业及新疆瑞伦2019年及2020年可以享受15%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4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西部大开发继续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告》,上述在中国西部地区设立的子公司被授权以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该优惠税率执行至2030年12月31日。 (2)根据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本公司的子公司玉龙铜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藏政发[2018]25号文件中第六条第14款:“吸纳我区农牧民、残疾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五类人员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本数)以上的,或吸纳西藏常住人口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70%(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本公司的子公司玉龙铜业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在优惠税率15%的基础上减免6%的地方分享部分,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开具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人民币2,098,244,16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869,156,283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年因诉讼人民币23,94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3,946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储备央行法定准备金人民币525,412,98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36,425,942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缴纳矿山复垦保证金人民币15,938,18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82,178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存放黄金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558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752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7天至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0年度签订了锌、铅、金、银、铜等有色金属的期货合约以及购买了可随时赎回的短期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50,468,842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29,708,445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人民币35,43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4,660,041元),前五名账面净值占应收账款账面总净值的77%(2019年12月31日:81%)。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2019年12月31日:无)质押用于取得借款。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2019年12月31日:无)。 2020年度,本集团已贴现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利息共计人民币87,568,490元(2019年:人民币112,000,630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270,556,64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300,306,499元),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5,624,591元(2019年12月31日:无)。于2020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2020年度,本集团于其转移日确认损失为人民币87,568,490元(2019年:人民币112,000,630元)。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2019年12月31日: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前五名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35,175,24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62,288,446元),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为73%(2019年12月31日: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利息(2019年12月31日:无)。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于2020年12月31日,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2,810,785元(2019年:人民币69,388,402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9,071,706元(2019年:17,180,660元),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3,259,095元(2019年:无)。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融资租赁应收款中未实现融资收益为人民币288,77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442,148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2020年3月25日,本集团之全资子公司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西矿钒科技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联营公司华泰博伦。 注2:2020年6月19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青投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投集团清算组担任青投集团管理人。青投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集团丧失对青投集团的重大影响,终止对其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0年,本集团以现金人民币1.7亿元受让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河工业园3.64%股权。收购完成后,本集团持有甘河工业园5.44%股权。 2020年6月19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青投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投集团清算组担任青投集团管理人。青投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集团丧失对青投集团的重大影响,终止对其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基于之前年度的评估结果,鉴于近两年青投集团经营状况未见好转,管理层判断本集团对青投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于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零元,无可收回金额。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0年,本集团委托信托公司将其合法所有的自有资金用于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以获取信托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30,073,889元(2019年12月31日: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固定资产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2019年12月31日:无)。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73,767,03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75,657,805元)的采矿权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进行减值测试: 采矿、冶炼资产组 采矿、冶炼资产组商誉由收购西部铅业、鑫源矿业及玉龙铜业时形成,与购买日所确认的资产组组合一致。以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各个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税前折现率是11.7%-13.8%(2019年:11.7%-13.3%)。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为0%(2019年:0%)。 商誉的账面净值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2020年 2019年 采矿、冶炼资产组 15,706,944 15,706,944 以下说明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未来市场及成本变化适当调节。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外,本集团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此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50%-5.02%(2019年12月31日:2.68%-5.70%)。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借款(2019年12月31日:无)。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借款中,由本集团提供保证的保证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50,121,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000,000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0年度签订了锌、铅、金、银、铜等有色金属的期货合约。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部分客户通常需要提前付款外,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付款期限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30天至90天内。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 于2020年12月31日,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84,120,860元。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20%-5.39%(2019年12月31日:1.20%-5.39%)。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借款的抵押物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持有的人民币373,767,031元的采矿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75,657,805元)。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质押借款的质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海铜业10%股权(2019年12月31日:青海铜业10%股权)。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借款中,由本集团提供保证的保证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890,563,827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690,846,421元)。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1年,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48号”文核准,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付债券为10年期品种人民币20亿元,票面年利率5.3%,实际利率5.4%,自2011年1月17日开始计息。本公司将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万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到期,将其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8年,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58号”文核准,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年发行债券为5年期品种人民币7亿元,票面年利率6.5%,实际利率6.7%,自2018年6月8日开始计息,本公司将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00万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2019年发行债券为5年期品种人民币13亿元,票面年利率5.8%,实际利率6.0%,自2019年4月11日开始计息。本公司将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90万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上述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负债为矿山预计在未来发生的弃置费用的金额,主要包括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所发生的费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0年本集团直接收到了青海省财政厅拨付的矿业权退出补偿金人民币1亿元,经与青海省财政厅进一步沟通了解,青海省财政厅将直接向青海赛什塘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赛什塘铜业」)支付补偿资金,鉴于此,本年度本集团将上年收到的转付资金人民币2亿元转出并退还。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均为2,383,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于2020年3月4日,本集团以人民币147万元完成对控股子公司青海西矿它温查汉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它温查汉」)的15%少数股权收购,持股比例由85%增至100%,于收购时点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同收购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13元。 注2:于2020年6月19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青投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投集团清算组担任青投集团管理人。青投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集团丧失对青投集团的重大影响,终止对其按照权益法确认,将以前年度累计冲减资本公积的金额人民币243,191,767元相应转出至投资损失。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颁布的[2012]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的非煤矿山开采、冶金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并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20年 2019年 销售金属产品 28,022,852,371 29,658,109,604 租赁收入 12,358,741 9,741,822 西矿财务利息收入 272,244,771 260,891,405 其他 242,692,736 638,099,003 28,550,148,619 30,566,841,834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 除部分客户通常需要提前付款外,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付款期限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30天至90天内。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84,120,860元,其中: 284,120,860元预计将于1年度确认收入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44,572,761元(2019年:人民币25,330,181元),其中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6,106,530元(2019年:人民币19,962,579元)(附注七丶51),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8,466,231元(2019年:人民币5,367,602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地所受管辖区域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开具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人民币2,098,244,16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869,156,283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年因诉讼人民币23,94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3,946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储备央行法定准备金人民币525,412,98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36,425,942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缴纳矿山复垦保证金人民币15,938,18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7,082,178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本集团因存放黄金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558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752元)的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 注2: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73,767,03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75,657,805元)的采矿权用于取得银行借款抵押。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2020年本集团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原联营公司华泰博伦,增加股本的面值为人民币30,400,802元。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20年6月4日,本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的增资,增资完成后西矿香港的实收资本达到港币2亿元。 注2:于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的增资,增资完成后玉龙铜业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28亿元,本公司对玉龙铜业的持股比例保持58%不变。 注3:于2020年1月3日,本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的增资,增资完成后青海铜业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19.99亿元。 注4:于2020年4月10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原格尔木西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本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的增资,增资完成后格尔木西矿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5.048亿元。 注5:于2020年3月4日,本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它温查汉的少数股权收购,持股比例由85%上升至100%。 注6:于2020年7月23日,本公司以人民币20,000,000元完成对鸿丰伟业80%股权的收购,鸿丰伟业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集团无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2020年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2019年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与中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西矿财务将从成员单位收取的贴现票据再贴现给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到期时具有回购义务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36,061,58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587,100,875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270,556,64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300,306,499元),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5,624,591元(2019年12月31日:无)。于2020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2020年度,本集团于其转移日确认损失为人民币87,568,490元(2019年:人民币112,000,630元)。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导致主要包括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款项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境外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主要金融资产包括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项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因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36%(2019年12月31日:46%)和77%(2019年12月31日:81%)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客户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外部评级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年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等级较上年没有发生变化,按照信用风险等级披露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如下: 2020年 2019年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56%(2019年12月31日:56%)的金融负债在不足1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0年 2019年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计息借款总计人民币177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57亿元),借款以浮动利率计息部分占70%(2019年12月31日:59%),利率在1.02%至5.66%之间。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影响。 2020年 2019年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本集团营业收入约25%(2019年:25%)是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而约32%(2019年:33%)的营业成本是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之外的货币计价的。 下表为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美元和港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2020年 2019年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 -5 (121,316) - (103,119)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5 488 - 415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5 (488) - (415) 人民币对澳元贬值 +5 53,243 - 45,256 人民币对澳元升值 -5 (53,243) - (45,256)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0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带息负债与权益及带息负债之和的比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2020年 2019年 应付债券 4,121,595,175 3,929,523,302 银行借款 17,733,726,307 15,703,336,535 吸收存款 805,394,411 1,315,902,0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536,061,585 1,587,100,875 长期应付款 1,590,984,114 1,660,872,463 带息负债合计 25,787,761,592 24,196,735,20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0,910,288,869 10,033,514,335 净资产和带息负债合计 36,698,050,461 34,230,249,538 杠杆比率 70% 71%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和期货合约。理财产品以2020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告的产品净值乘以本集团持有的份额确定其公允价值。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2020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 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为债务工具投资及信托产品。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利用估值技术确定。估值技术尽量利用可获得的可观测市场数据,尽量少依赖主体的特定估计。当确定某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需的所有重大数据均为可观测数据时,该金融工具列入第二层级。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 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非上市权益投资。没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利用估值技术确定。估值技术尽量利用可获得的可观测市场数据,尽量少依赖主体的特定估计。如一项或多项重大资料并非基于可观测市场资料获得,则该金融工具列入第三层级。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 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 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认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及其他流动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基本一致。作为披露目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估计按合同规定未来的现金流量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获得的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利率折现计算。 2020年 2019年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领导,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财务经理直接向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估值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于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目的,每年两次与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0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本集团估计并量化了采用其他合理、可能的假设作为估值模型输入值的潜在影响:若参考价值乘数增加/减少10%,将导致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增加/减少人民币19,694,598元;若流动性折价增加/减少10%,将导致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减少/增加人民币7,284,303元。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青海省国资委。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17。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a) 本年度,西矿信息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系统运营维护、会议视频系统安装以及技术服务。 (b) 本年度,集团科技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流程查定以及技术研究。 (c) 本年度,兰州有色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d) 本年度,青科创通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及信息设备服务。 (e) 本年度,西矿物业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及供暖服务。 (f) 本年度,西矿规划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咨询服务。 (g) 本年度,西矿工程技术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检测、化验服务。 (h) 本年度,博利建筑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钢球。 (i) 本年度,青海盐业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水、电、宽带及物业服务。 (j) 本年度,西部镁业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石灰。 (k) 本年度,西钢材料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球团。 (l) 本年度,西矿杭萧钢构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基建服务。 (m) 本年度,同鑫化工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硅氟酸。 (n) 本年度,西钢建安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排水管网安装及渣包维护服务。 (o) 上年度,西矿科技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技术服务。 (p) 上年度,西矿文旅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沐浴盐。 (q) 上年度,西钢股份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装载机。 (r) 本年度,卡约初禾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职工福利品。 (s) 本年度,西钢福利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劳保等用品。 (t) 本年度,西矿国际贸易以市场价为本集团提供铅精矿、锌精矿以及咨询服务。 (u) 上年度,西矿集团向本集团提供阴极铜。 (v) 本年度,钢城物业管理以市场价向本集团提供绿化服务。 (w) 本年度,茶卡盐业以市场价向本集团提供工业盐。 (x) 本年度,西钢自动化以市场价向本集团提供检测、化验服务。 (y) 本年度,柯柯制盐以市场价向本集团提供片碱。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z) 上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集团科技销售电。 (aa) 上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矿集团销售电解铜。 (ab)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部镁业销售白灰。 (ac)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矿杭萧钢构销售电、氩气和氧气。 (ad)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同鑫化工销售水电及硫酸。 (ae)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钢建安销售电。 (af)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江仓能源销售硫酸。 (ag)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矿冶科技销售窑皮、铁精粉。 (ah)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钢股份销售钢废旧钢材及电解铜。 (ai)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集团香港提供托管服务。 (aj) 上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华泰博伦代垫水电以及销售材料。 (ak) 上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易实业销售球团及铁精粉。 (al) 上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矿信息销售电。 (am)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矿国际贸易销售锌精矿、锌锭。 (an) 本年度,本集团以市场价向西矿物业提供招待所承包服务。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 (a) 本年度,本集团向西矿集团租入土地,根据土地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3,290,639元(2019年:人民币3,290,639元) (b) 本年度,本集团向青海盐业租入房屋,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372,027元(2019年:人民币372,027元)。 (c) 本年度,本集团向西矿融资租赁融资租入机器设备,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人民币1,309,945元(2019年:无)。 作为出租人: (d)本年度,本集团向西矿集团出租房屋,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租赁收入人民币1,522,353元(2019年:人民币1,522,353元)。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本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西矿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本息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西矿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494,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4,000,000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本集团从西矿商业保理拆入资金累计人民币106,752,107元(2019年12月31日:无),年利率3.2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无资金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本集团发生的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总额为人民币3,717,062元(2019年:人民币7,336,799元)。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西矿财务向西矿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购买短期融资券、提供贴现及贷款,取得相应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28,900,375元(2019年:人民币119,404,655元)。本年度,本集团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西矿财务向西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并取得相应贷款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8,635,676元(2019年:人民币20,231,781元)。 本年度,本集团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西矿财务向西矿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人民币774,499元(2019年:人民币734,730元)。本年度,本集团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西矿财务向西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人民币426,887元(2019年:人民币330,693元)。 本年度,本集团吸收西矿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存款并向其支付存款利息人民币12,427,514元(2019年:人民币10,290,491元)。本年度,本集团吸收西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存款并向其支付存款利息人民币970,114元(2019年:人民币788,700元)。 本年度,本集团委托信托公司将其合法所有的自有资金用于设立单一资金信托,根据信托合同安排,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用于西矿集团以获取信托投资收益,截至本年末的本金为人民币900,000,000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本集团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计划为开投果多水电银团贷款余额人民币250,000万元提供人民币8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本集团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计划为开投果多水电银团贷款余额人民币250,000万元提供人民币8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报告日该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于2021年2月24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本集团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91.4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收购完成后,西部镁业成为本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于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5,960,000元(即每股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有色金属采选冶分部:有色金属的采矿、选矿及冶炼,主要包括锌、铅、铜等; (2)金属贸易分部:金属的贸易; (3)金融分部:对成员单位办理金融业务; (4)公司管理及其他分部:提供公司管理服务。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与本集团持续经营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银行借款、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公允价格制定。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集团信息 产品和劳务信息 2020年 2019年 产品销售收入 铅类产品 1,431,501,790 1,680,418,016 锌类产品 3,107,285,577 4,058,560,193 铜类产品 19,583,595,475 21,086,569,748 银锭 681,796,680 432,801,800 镍 93,496,751 147,453,470 阳极泥 914,014,657 885,824,683 其他 2,211,161,441 1,366,481,694 28,022,852,371 29,658,109,604 租赁收入 12,358,741 9,741,822 利息收入 272,244,771 260,891,405 其他 242,692,736 638,099,003 28,550,148,619 30,566,841,834 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 2020年 2019年 中国大陆 21,384,148,506 23,057,164,904 其他国家或地区 7,166,000,113 7,509,676,930 28,550,148,619 30,566,841,834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20年 2019年 中国大陆 30,706,812,104 25,749,403,309 其他国家或地区 132,110,012 125,991,061 30,838,922,116 25,875,394,370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营业收入人民币368,252,630元(2019年:无)来自于贸易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作为出租人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一年以内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为人民币11,231,115元(2019年:人民币9,641,605元)。 融资租赁:于2020年12月31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为人民币288,77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442,148元),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七、21。 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 于2020年12月31日,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人民币378,641,777元(2019年12月31日:516,755,026元),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重大经营租赁 于2020年12月31日,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约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以下会计年度内需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3年以上 10,365,513 16,759,513 28,175,605 41,229,769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2,772,57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89,863,044元),坏账准备人民币15,591,274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5,422,553元),前五名账面净值占应收账款账面总净值的98%(2019年12月31日:99%)。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于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玉龙铜业的增资,增资完成后玉龙铜业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28亿元,本公司对玉龙铜业的持股比例保持58%不变。 注2:于2020年6月4日,本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西矿香港的增资,增资完成后西矿香港的实收资本达到港币2亿元。 注3:于2020年1月3日,本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青海铜业的增资,增资完成后青海铜业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19.99亿元。 注4:于2020年5月12日,本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的增资,增资完成后格尔木西矿的实收资本达到人民币5.048亿元。 注5:于2020年3月4日,本公司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它温查汉的少数股权收购,持股比例由85%上升至1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20年 2019年 销售金属产品 6,042,553,466 5,423,703,918 租赁收入 10,955,151 8,433,385 其他 22,104,413 356,401,664 6,075,613,030 5,788,538,967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产品销售 除部分客户通常需要提前付款外,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付款期限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30天至90天内。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6,888,933元,其中: 26,888,933元预计将于1年度确认收入。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的汇回均无重大限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无因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从而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王海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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